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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電影中人物形象是否違法

發布時間:2022-07-28 06:49:19

1. 用電影里的人物形象(如超人,鋼鐵俠)做廣告侵權嗎

當然侵權,不過不光是電影公司找你,因為超人這類漫畫人物的版權都在漫畫公司手裡,你用的話會被雙方一起告,不過你這種小廣告人家沒精力和你折騰,別太過火就行了

2. 可以用影視劇中人物形象最成游戲嗎,涉及版權嗎

會涉及的,建議自己寫小說設定人物或者找人寫小說與你合作

3. 未經授權擅自搬用影視角色形象製作游戲犯法嗎

不盈利的話就沒事。

4. 3D電影、游戲虛構人物如果恰巧和現實中某人物長相相同,是否侵犯肖像權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製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 侵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說,你只要拿著照相機對准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在攝影活動中情形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在攝影活動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視為侵害他人肖像權。 一、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也稱為「不當使用他人肖像」 。中國民法有關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是針對肖像的「不當使用」而規定的。這種不當使用區分為: 「以營利為目的」和「非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們不能認為只要不以營利為目的,或者雖經肖像權人同意,就可以非營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理解是片面的。中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9條,對這種侵權行為限制在:「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范圍。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傷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在未經本人同意,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中,只有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行為才是合法行為。如為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為緝拿犯罪嫌疑人而發的「通緝令」等等。 肖像權與姓名權一樣,具有專有權,對於自己的肖像的佔有、使用和處分,只能歸 公民本人所有,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在於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於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將公民肖像予以復制、傳播、展覽等,都應徵得公民的同意,否則就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 二、擅自製作他人肖像(包括擁有他人照片)。 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創制、佔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為。對於攝影人來說,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現,只有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至於製作(拍攝)的肖像作品,是為了公開發表,還是以私藏為目的,並不影響侵害肖像權行為的構成。就是說:雖不加公開的使用,也同樣地構成侵權,如照相館私自加印顧客照片保存等。 三、惡意侮辱、污損他人肖像。 即不法行為人惡意的以侮辱、醜化、玷污、毀損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壞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塗改、歪曲、焚燒、撕扯或倒掛他人照片,這樣的行為不僅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還往往會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 綜合上述,在攝影實踐中,經常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近幾年來,所謂的侵犯「肖像權」的報道,似有愈來愈多趨勢,為什麼?原因很多,但歸結 可能有這樣三種:一是攝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攝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權而意圖想「獲利;三是被攝影者不懂肖像權的法律意義,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見了報端就起訴索賠。 擅用老外肖像作廣告被判賠5萬
[11]1、「以營利為目的」的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即使用者在主觀上,希望通過對他人的肖像的使用,獲得經濟利益。但是,所謂的「營利」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上的要有營利實事,只要有營利的主觀意圖,有客觀營利的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營利目的,都構成「營利」實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即被侵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可見,未經肖像權人許可,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給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的,如給肖像權人造成精神上的損害等,使用人也同樣構成侵權(肖像權)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同樣存在許多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污損、醜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並不是決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權的 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確定侵權責任大小的重要情節。 3、肖像權人雖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於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權人許可的使用范圍、使用區域、使用時限。這種情況無需是否存在給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都構成侵權責任。當然,這種情況一般是屬於合同的違約責任問題。

希望採納

5. 想以電影中的一個人物為原型創作一副畫,是否有涉及到版權問題

只要不是用於商業盈利的就沒問題

6. 用電影中的形象拍網劇需要獲得版權嗎

無論是否用於盈利,使用版權期內的特定形象,都是需要版權方授權的。
嚴格來說,比如劇中出現的歌曲等等,只要不是公版的,都要給人家版權費。

網劇這種,不屬於【合理使用】,但是不盈利、非經營性質的,一般「民不舉官不究」。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對【合理使用】作出了明確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只有「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該條的合理使用才要求是否盈利。其他情況下對是否盈利沒有要求,但是要符合使用的目的和范圍。不符合使用目的和范圍的,即使沒有盈利也屬於侵權行為。

7. 游戲角色翻拍成電影是否算侵權嗎

屬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結合該條例第四條第八項對美術作品的界定,「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法院認為,涉案游戲中的角色形象,均以線條勾勒、色彩搭配等方式構成,特徵鮮明,是以平面造型藝術形式體現出的個性化的表達,具有一定的審美意義和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依法應受保護。

8. 關於肖像權的法律法規

根據《民法典》第四編「人格權」第四章「肖像權」的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製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權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肖像包括影像、雕塑、繪畫等。
二、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五、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中關於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於肖像權人的解釋。
六、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也要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9. 利用電影里的人物形象賣錢,需要原作者授權嗎

怎麼說呢,嚴格意義上來講這個屬於侵權行為(商業行為涉及到影視作品中形象,音樂,聲音,布景,均需要取得電影版權所有方的許可或繳納版權使用費方可使用),在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版權方面的把控是很嚴格的,舉個例子,就是肯德基裡面的公放音樂,都需要向歌手或者音樂版權持有方繳納版權費,可在咱們這邊,沒聽說過那個店面裡面播放音樂還要交錢的
您要是問需要授權使用么,那麼我的回答肯定是需要的,你要是問如果未取得授權還使用算侵權么,答案依然是肯定的,但是您要是問如何維權或者舉報,我也不知道~因為這種侵權行為的維權目前在咱們這邊很難~

10. 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影視作品中的虛擬人物形象從事盈利活動,觸犯了哪條法律請詳述。謝謝!

侵權,侵犯的是著作權。原因:該虛擬人物是作品所創造的,是作品文學創作和影視創作的產品。擅自動用他人「產品」來進行牟利,當然是對他人作品(著作)的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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