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莫言小說改變,張藝謀電影《紅高粱》故事的發生地點「青殺口」和「十八里坡」在哪裡
這里的高粱酒依然有名,但是不是你想的名,這么跟你說吧,中國最有名的白酒都是高粱酒,高粱酒原液都是白色的。
紅色高粱酒是將糖化好的高粱,放於高度原漿酒中浸泡,萃取高粱表皮的色素而形成的紅色高粱酒,不能浸泡生高粱,酒會很苦澀,即便不是生高粱也會有點苦澀,所以需要加影視中的童子尿或者鹼之類的來勾兌。這種酒含有與黃酒類似的糖分和氨基酸成分,隨著長時間儲存發生反應,生成氨基糖,會使酒色澤變深,並有舒適的焦香,在原酒中起提香的作用,所以酒是陳的香。
現在市場上絕大多數白酒都不會有這種酒是陳的香的感覺,就是這個原因!
不信你找一個白瓷小杯,倒一杯茅台五糧液之類的好酒,再倒一杯白開水,你就能看的顏色不同了,而絕大多數白酒倒出來跟白開水一樣一樣的!
這種好酒存的時間越長顏色越深,而色素假酒沒有變化的!
2. 《Gone Girl》電影觀後感
我要怎麼來形容《消失的愛人》(Gone Girl)?
就好像在藍色預警大風肆虐的深夜北京,當著無人的街道吹一瓶冰鎮啤酒。臟的灰寒的風冰的酒內外夾攻沖擊著肉體,難受是肯定的,卻也酷爽又通透。
能帶來這般矛盾意味十足的快感,毋庸置疑就是大衛?芬奇的電影,臟、冷、酷。但同時,我又意識到這部作品裡大衛?芬奇的氣場被原作者吉莉安?弗琳完全壓制,隨處可以感受到導演在視聽手段上的剋制,嚴格來說又不像以往的「大衛?芬奇式電影」。聯系《搏擊俱樂部》、《龍紋身女孩》等就是改編自現成文藝作品,或許「大衛?芬奇式電影」指的就是大衛?芬奇的改編片,那一系列特別質感的根源,最最主要的是原作本身的思想,其次才是芬奇的個人風格。
因此不管人們從那種層面贊美《消失的愛人》的劇情,本質上只是在評價吉莉安?弗琳的創作。既然原著有譯本,那麼在閱讀原作之前,對故事及人物只評一句話:
很可怕。熊孩子年歲在子供向動畫片里看到Nice Big Cock那般可怕。
放下故事和人物不說,對於《消失的愛人》也就沒有太多可討論的了。大衛?芬奇在把這個故事電影化的過程中保持了極大的剋制,專注於表演和剪輯等原始手段,摒棄了很多個人色彩強烈的炫酷視聽效果,最終使電影質感無限貼近現實,完美契合故事氛圍,且也導致在故事以外沒有什麼特別值得回味的地方。
或許應該換個角度來看問題:把劇情至於最崇高最核心的位置,收斂個人風格,忠於紙面文本進行銀幕演繹,才是深刻豐富文學作品的正確改編方式。
當然以上兩段是我胡謅的,萬一原著其實不是這種格調呢?
說來說,還是得讀原著。
上面說的東西好像沒啥作用啊。萬一有人讀了這篇文字,不想看/以錯誤的姿勢看《消失的愛人》多不好啊。
於是忠告如下:
打所有試圖劇透的人臉(如果是自己透請自扇),然後無視亞洲戀愛劇一般的譯名、北美神秘劇一樣的海報、俗套婚殺劇一般的預告片,看這部電影。
另外,芬奇的電影能帶來某種神秘的爽快感,陽春白雪的說法是文學小說那樣一對一的精神盪滌,下里巴人的說法是愛情動作片那種你懂的隱秘玩意兒;具體到這部電影則還要擔心觀影夥伴是不是會被刷新三觀。所以最好獨自觀看。
如今小說也讀完了,對於作品的思考也終於停歇,眼看興趣要轉移到新的作品上了,是時候小結式地評說Gone Girl這部作品了。
確實如我之前所猜想,這個故事的偉大應該歸功於小說作者——吉莉安?弗琳,無論小說版還是電影版的故事都是這樣——她同時是電影的編劇。小說版的Gone Girl不僅涵蓋了電影所有的情節與細節,更通過呼籲層次的心理描寫及敘事角度切換帶給讀者意味更加豐富的思考素材。吉莉安?弗琳通過文字敘事,交代他們的人生體驗與心理活動,在紙面上成功塑造了尼克與艾米這兩個復雜到具有強烈現實意義的人物,真的是十分厲害。
電影雖然完全來自於小說故事,但電影版故事終究與原著在精神氣上有所差別。這體現在人們多用「冷峻、殘酷」來形容電影,卻會用「有趣、黑色幽默」來形容小說。電影導演大衛?芬奇一手造成這種差別。他像蒸餾原漿酒一樣提純原著,精簡人物與事件,只凝練故事中冷酷的部分,並用高度現實的影像風格來呈現,最後得到一瓶如同伏特加般純粹無味卻辛辣異常的佳釀,雖然嘗起來缺了些厚度,卻更簡潔更直接更強烈,同樣具有將受眾引入反思的深刻魅力。大衛?芬奇把一本逾400頁的長篇小說,濃縮成符合快節奏時代觀眾口味的電影作品,引發了比小說更深遠的關注於討論,確實功不可沒。
總而言之,看電影吧,你會喜歡的。如果想進一步接觸更飽滿的故事,那就多花點時間讀原著。
說完了小說與電影的異同,就來說說目前我對Gone Girl的看法吧。
我這樣沒談過戀愛的單身狗看這個故事,就好像熊孩子看泰勒?德頓加過料的兒童動畫片——立馬因為困惑與驚懼當場聲淚俱下。
並不是「渣男」或「心機婊」有多嚇人,而是這整個故事不僅告訴我存在一方完全掌控另一方的婚姻,還論證了我們的社會完全容納得下如此痛苦的悲劇。
首先,《消失的愛人》刷新我對愛情婚姻的認識。《閃靈》是本讓我害怕的小說(注意是小說),它借著一個封閉環境描述了現代社會中男性個體的覆滅——沒有工作、失收入、無途上升、拋妻棄兒,喪失一切獲得認同與成就價值的'可能性。而目前看來,《消失的愛人》至少是跟《閃靈》同樣可怕的故事:他向我這個明顯對愛情婚姻抱著幻想的男性單身狗描述了男人被伴侶毀滅的可能性,被「她」用輿論、經濟、腹中骨肉乃至自身安危綁架,喪失尊嚴與自由,不得不永遠曲意逢迎。你說我如何不驚得肝兒顫?
當然,在這種嚴重不平等的婚姻里,受害者顯然更多是女方。就算艾米本性可怕的偏執狂,她在頭幾年裡還是受到來自於尼克「冷暴力」的虐待。男權女權不平等畢竟是現實,婚姻的不平等也跟著成為現實。這份硬邦邦涼冰冰的現實比前面所說的「男性毀滅」顯然更應該警惕,因為誰都可能成為加害人與受害者。
其次,《消失的愛人》還刷新我對社會的認識。就具體情節來說,就是大男孩尼克冷暴力對待妻子多年,相繼剝離伴侶的情感、經濟、社交需求,卻沒有任何人過問;然後偏執狂艾米害了個男人又殺了個男人,把剝離了獨立與尊嚴的尼克拴在身邊假扮「好丈夫」,卻躲過了法律懲罰,享用著輿論的粉飾。這其間的批判意味不言自明:婚殺悲劇、悲劇婚姻,夫妻雙方以外的社會成員,人人都難辭其咎。
某名人出軌了,總要微博盛傳,坊間熱議;某劇高潮來了,於是小三出現,撕逼扯皮;某三姨來串門了,張嘴夫妻不睦,分家離婚……人們似乎持續不斷地熱衷於婚姻悲劇,宛如這是一項特別有意思的娛樂;然後就有從中見到商機的人,比如熱愛報道婚變聲討責任人的電視專欄,比如專為婚姻糾紛打官司的律師,比如聞聲而動嗅覺靈敏的記者狗仔……如此一來這項我理解不能的娛樂儼然變成了令我嘆為觀止的產業,這到底是人之常情,還是時代鬧劇?對於處於漩渦中心的婚姻雙方,這算是正義的匡扶,還是無益的非難?而參與到其中普通民眾,是踐行並強化了正確價值觀,還是僅僅收獲了潑臟水的快感?
以上我目前對這整個故事的最主要想法。畢竟單身如狗,在某些事情上眼界免不了矮了幾分,想來上面內容肯定是不全面的。所以請各位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