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影風暴里,劉德華最後為什麼被關起來了。因為什麼
劉德華想抓的壞蛋都解決了,沒遺憾了不想讓自己繼續變壞,就去自首了。電影最後面放林家棟走就是良心回歸理智清醒了,因為林是知道他做偽證錄像的最後一個人,但林意外被車撞掛了,他完全可以不暴露自己的,自首是自我救贖。
呂明哲是香港屢破大案的高級督察,陶成邦是屢教不改剛出獄的街頭混混。呂明哲在一次街頭對峙悍匪頭目曹楠已佔上風時,被兒時的好友陶成邦攪局。面對犯罪團伙的不斷挑釁,呂明哲誓言不怕任何代價將他們全部消滅,警匪雙方的殺戮游戲正式開始。
這時與陶成邦相戀多年的女友燕冰發現了男友的異常,為贏回對自己失望的女友,陶成邦和呂明哲達成了一筆交易。風暴過境,一觸即發,每個人都被這場高壓的漩渦氣流逼至身份模糊的灰色地帶。
(1)香港電影盜賊審訊擴展閱讀:
影片有港片的種種問題,盡是老橋,煽情生硬,反派單薄等等。最大的問題在架構上,一頭一尾的林家棟,為愛情轉白而不得,才應該是該片的主線。估計是考慮到劉德華的賣座力,戲份被攤薄了,老劉和卧底的線,在正邪邊緣轉換的線等等,都搶掉大量的戲份,以至於反派們分到的。
呂良偉作為功能性的角色,很突兀地跳出來。假如老劉作為副線存在,那麼本片完成度會高出一大截,但這又不重要。事實上,老港片常會存在類似的問題,槍戰戲常會為了在片尾大打一場。要麼反派忽然腦殘變瘋狂,要麼就無端端來個悍匪一出場就為打。
B. 中國香港《掃毒2》為什麼未入選奧斯卡國際電影
1、《掃毒2》的情節乏善可陳,一句話即可總結:金融家余順天(劉德華飾)因為自身經歷,痛恨毒品,立志要和毒梟地藏(古天樂飾)開戰。硝煙過去,大家都死了。
電影用的是如《追龍》《盜火線》一般的“雙雄模式”。焦點主要放在余順天和地藏之間的爭鬥上。大約是覺得“警匪對決”太過老套,這次的主線是“商匪對決”。
但這種設置,從根上就動搖了劇本的合理性。
“雙雄模式”想要拍得好,矛盾和立場必須明確。參考一些成功的同類電影,《暗戰》《無間道》《盜火線》都是警對匪,職業上有天然對立;《古惑仔》系列以及兩部《黑社會》則是聚焦黑幫內部爭位,利益沖突不可調和。
但《掃毒2》在這方面做得很失敗。余順天沒有警察身份,前身是小混混,靠金融洗白上岸,變身企業家,突然號召反毒,顯得沒有“底氣”;地藏被砍掉手指後,立志成為大毒梟,卻反倒生出一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悲涼,叫人心生同情。
一言以蔽之,余順天和地藏之間並沒有本質上的利益沖突。這就意味著,導演必須花費大量筆墨在建構余順天行為的合理性上。余順天的童年陰影,以及兒子丹尼吸毒過量,跳樓而死,這些看似和主線無關的劇情,都是這么來的。
所以劇情就散了。
3、平心而論,《掃毒2》在技術上還是有些亮點的。
比如大結局中,車從手扶電梯一頭紮下去,在狹窄的地下左沖右突的畫面。無疑體現出了香港導演的嫻熟拍攝技法。
車是高速移動的物體,地鐵站則是狹窄且人員密集之地,兩者天然構成矛盾。會讓觀眾全身一震,追車戲還可以這么拍?
但電影的核心在於劇本,畫面呈現只是輔助作用。用高超技術呈現低劣劇本,是本末倒置。
C. 誰能具體說說1962年的香港三狼案
真實案情: 1. 三狼奇案開審第一天
1962年2月19日星期一,轟動全港的三狼奇案正式開審。案中三名被告分別是31歲的李渭、同齡的教車師傅倪秉堅、以及35歲的電影化妝師周廣燦。他們被控於1959年6月19日,亦即是開審日期的兩年零四個月前,謀殺富商黃應求。整個審訊過程歷時大半個月,陪審團為全男班。
審訊的第一日,已經有十位證人被召出庭作供,包括有黃應求的妻子及女兒、裁縫店的老闆譚華、皮鞋公司的職員林國亭、及黃應求的伙記謝壽春等。辯方律師梁永濂的精彩盤問,令熱鬧的旁聽席上傳來陣陣哄動。例如於確認死者身份的辯論上,當裁縫店老闆譚華憑鈕扣認出一條西褲證物屬於黃應求所有,亦是由他所縫制。梁永濂即時找出對方口供上的漏洞,指出對方根本無法證實西褲確屬黃應求所有。另一方面,庭上亦有悲情的一面,就是當黃應求的太太作證時,不時掩面痛哭,可見丈夫的死為她帶來沉重的打擊!
2. 雙黃案續審 (黃鍚彬證供)
傳奇的三唯老狼案又名「雙黃案」,第一個黃是代表死者黃應求,而另一個黃就是指他的爸爸黃鍚彬。原來,於黃應求失蹤之後年多,黃鍚彬被人綁架。不過,是次並沒審訊此宗綁架案,而是關於三名被告的謀殺控罪。而黃鍚彬在庭上亦只是擔當證人。作證的時候,他先敘述自己被綁架的經過,又指出被告之一,亦是他遠房親戚的李渭,是綁架他的人之一。他指出綁架他的幾個人將他帶到一間屋,戴上野狼面具,而李渭更自稱是野狼,又說他的兒子已經被他們處死了。年過半百的黃鍚彬在庭上老淚縱橫,仍然未能忘記兒子過世帶給他的悲痛,特別是當辯方律師要求他辨認黃應求的頭骨時,他堅決拒絕,因為他實在受不到如此大的刺激,最後他獲准無須確認此證物,而這個感人的片段亦掀起了審訊的高潮。
3. 雙黃案續審(三名被告證供)
三狼案的審訊過程充滿戲劇性,而且不時在證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的案情內幕。其中一點是三位被告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嚇及毒打。審訊過程中又揭發他們的型山森警戒供詞錯字百出,有非自願供認之嫌。辯方律師更質疑,被告無可能會在供詞上自認控罪,因為他們是被捕,而不是自首,實在於理不合。為了求證供詞的真實性,控辨雙方更傳召文字專家作證,在法庭上咬文嚼字,針鋒相對。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他們不約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參與綁架黃氏父子,對黃應求的死不但亳不知情,亦無參與其中。他們更表示,供詞只是警方叫他們搬字過紙而已。
卜畝4. 三狼死罪難逃
1962年3月14日,對於三狼及他們的家屬來說,肯定是一個黑色的日子。下午一點鍾,正當天星碼頭的大鍾敲響一下之際,高院中央法庭內的按察司戴上黑巾,正式宣判陪審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黃應求的罪名成立,被判處繯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三名被告的反應各異:倪秉堅的反應最大,他不斷向庭上的記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而李渭就默不作聲,淚盈於睫;至於又名黐須燦的周廣燦就表現得最倔強,大聲說:"無緊要,由得佢!"
法官指出,只要是同謀犯案,即使不在現場,亦可當有罪論。控方又指出三名被告根本一早已知道埋屍地點。雖然到臨死的一刻,三狼都大呼冤枉,但是他們都一同死在刑台上。而他們在相識時以兄弟相稱,一句「不願同年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日死」的誓言,最終亦一語成讖。
註:三狼被判了死刑,許多人或許有所疑惑:「香港不是廢除了死刑了嗎?」順便普及一下。
香港追隨英國政府的刑事政策,一直企望在法律上徹底廢除死刑。1991年6月,香港立法局通過了廢除死刑的動議,經過將 近兩年的反覆,1993年4月21日,香港立法局三讀通過,並由香 港總督於4月23日頒布了1993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宣布廢除死刑。 至此,在香港刑罰史上存在了140多年 的死刑,就在香港法律上徹底廢除了。
D. 到底有沒有「畫家」電影《無雙》深度解析,大量劇透,慎入
去看《無雙》的時候,並沒有抱太大期望,以為是一個水準以上的普通港片,沒想到完全出乎意料,這片子居然是套在港片套子里的大懸疑片,可以算是2018年度給我帶來最大驚喜的一部電影。所以,決定寫一篇長文深度解析一番。
首先從故事層面解析,本片最後的反轉,看似簡單,其實留了很多疑點給我們。
疑點1:到底有沒有「畫家」這個人?
可能有很多朋友會說,片子最後不是交待的很清楚了嗎?「畫家」就是郭富城飾演的李問啊,這還有什麼可疑問的?
沒錯,從表層邏輯來看,電影最後確實很明確的告訴我們周潤發飾演的「畫家」這個人物是「李問」根據警察司機的形象編造出來的。
但是這僅僅是表層而已,如果我們深挖一下你會發現,如果「畫家」或者說類似於「畫家」之類的人物從頭到尾都不存在,一直都只有李問,那麼會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個不合理的地方是香港警察在審訊李問的時候,為什麼一直問李問「畫家」在哪裡?而不是直接問他是不是「畫家」?從電影里可以看出,在李問編故事之前,警察們基本上都已經認定李問不是「畫家」,「畫家」其實另有其人,這是為什麼?
第二個不合理的地方是電影的最後,真的「阮文」看到李問的照片時回憶的那段:李問那時還是一個毛頭小子,根本沒有資格追求阮文。鑫叔知道李問喜歡阮文,對李問說:「有了錢,什麼女人得不到?」。從鑫叔那時的口氣來看,李問當時應該只是一個小伙計。從電影前面的講述來看,我們知道了做假鈔其實非常的困難,需要有資金和大量的資源支持,試問李問一個小伙計,如果沒有人帶入行,最後怎麼能做到這行的大佬的?
所以,根據以上兩點來看,比較合理的邏輯是「畫家」這個人物之前是存在過的。他也許真的像李問編的故事裡那樣家裡三代都是做假鈔的,他類似於李問師傅的角色,發掘了李問,把李問帶入行。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一開始警察不認為李問就是「畫家」,因為「畫家」出道的時間比較早,在江湖上早就有點小名氣了,警察根據年齡判斷李問應該不是「畫家」。
那麼這個「畫家」去哪兒了?我覺得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死了,死在「將軍」那裡,那場大戰有可能就像李問故事裡說的那樣,「畫家」帶他們一群人去報仇,李問這個時候可能是起了異心,借機除掉了「畫家」,之後就取而代之,自己成了「畫家」。
因為如果「畫家」死在那裡,是非常完美的死法,不會有人查這個案件,即使去查了,也很難在那麼多屍體里找到「畫家」。
可能有朋友會說,在後面反轉的畫面里,在那場大戰里中、以及大戰之前,李問有很多開槍的鏡頭,貌似大哥的樣子。我覺得這個跟有「畫家」這個人不矛盾,李問可以是這個team的二把手。
疑點2:阮文真的只是曾經的鄰居而已?
這點比第一點更可疑,同樣也是有幾處非常不合理。
第一處不合理,就是最後女警官告訴阮文破案了,阮文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雖然藝術家會比一般人超脫一些,但是這畢竟是關乎自己生命的事情。當時被綁架的是阮文和未婚夫兩個人,為什麼未婚夫被當場打死,而阮文卻活下來了?如果阮文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她會不好奇?作為兇殺現場唯一的證人,阮文好像從來沒有告訴過警察她聽到了一些什麼對話,這個證人也當得太不稱職了吧,畢竟這么大個案件,證人一點有效信息都不提供?雖然是蒙著眼睛的,其他感知應該還有的吧,多多少少能提供一些線索吧。
又回到之前那個疑點,為什麼警察會認為當時是有「畫家」這個人存在的,比較合理的解釋是阮文給了假口供,她說當時現場可能有類似「畫家」這樣的一個人物存在。
第二處不合理,秀清假扮阮文去香港幫李問出獄,而真阮文恰巧就不在香港。假阮文還動用了真阮文的社會關系來救李問。這個要說是巧合,也太巧了吧?如果這個時候阮文在開畫展,或者在其他公開的媒體上出現,不是就穿幫了嗎?如果沒有很大的把握,秀清敢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假扮嗎?
所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阮文認識李問,關系也許還不一般,不一定是戀人關系,但是阮文是知道李問喜歡自己的。也許阮文就是上文我們猜測的曾經真實存在過的那個「畫家」的女兒,她知道這個圈子裡的一切,但是她爸爸不允許她踏入這個圈子,不允許她跟李問在一起,所以她一直都是「乾乾凈凈的」。當酒店的案子發生後,她知道是李問乾的,但是她隱瞞了。後面秀清要去救李問的時候,也跟阮文聯系過,阮文不想自己親自出面,但是也幫了一點忙,讓自己恰好在這個時間消失,讓秀清能更像自己。
疑點3:李問為什麼會被抓?以及他真的死了嗎?
從電影的表面邏輯來看,李問被抓是因為秀清設計陷害,讓他在泰國被抓。最後秀清又是因為得不到李問的真愛,就製造了爆炸,和李問同死。如果當成愛情片來看,這樣理解也是可以的,表面邏輯是成立的。但是我忍不住想考慮一下其他的可能性。
首先,秀清為什麼要設計讓李問被抓?
解釋一:秀清不想李問回香港去找阮文,怕李問被香港警察抓。如果是這個原因,後面李問還是逃不過被香港警方審訊的下場,看來邏輯是立不住的。
解釋二:秀清氣李問一直愛阮文,因愛生恨,所以讓李問被抓,這樣李問就不能找阮文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後面李問一封信過來,秀清就馬上原諒他了,是不是有點牽強?即便到這里勉強還合邏輯,繼續往下走,秀清和李問怎麼能在審訊的時候配合的這么天衣無縫?僅憑李問在獄中寄給秀清的一封信嗎?其實我們可以看到李問寫信的時候還沒有收到香港警方要審訊的他的消息,他是怎麼未卜先知寫下這封信的?而且還能准確的預知真的阮文這時正好不在香港?
以下是我覺得比較合理的解釋:
被抓其實是李問自己設計的,因為在酒店的槍戰中沒有「畫家」的屍體,警方必不甘心,加上酒店槍戰中李問殺了女警官的男朋友,女警官於公於私都不會放過他。李問想要徹底的脫離這個案件,安穩的過日子,只有一個辦法:「死」!而且要「死」在警察面前。所以李問使出了一套連環計,先用苦肉計進監獄,在進監獄之前,他就知道香港警方一定會審訊他,他跟秀清排演過如何在警察面前演戲,當然他也會告訴秀清怎麼聯絡真的阮文,我們前文已經推測過,真的阮文其實跟李問關系匪淺,會幫李問一把。因此在審訊時,李問和秀清情深戲真,輕鬆了騙過了警方。但是這只是第一層騙,這個騙局其實很容易被揭穿,因為不可能抓到他所謂的「畫家」,那麼他的嫌疑一直都在。如果就這樣悄悄的逃走,李問以後還是沒有好日子過的。所以,李問賣了一個明顯破綻,他畫的「畫家」畫像是警隊的司機,如果他真的要畫,完全可以畫一個跟警隊沒有關系的人,以他的記憶力,隨便畫一個之前見過的路人完全不成問題。之所以畫警隊的人,就是想讓警察更快的發現之前的這個騙局,為的是後面的第二層騙。
第二層騙比第一層更巧妙,李問利用了秀清做替身不甘心的情緒,讓女警官相信秀清是因愛生恨引爆了炸彈。其中有個重要的道具就是在獄中畫給秀清的那幅畫,聰明的女警官會腦補出所有的情節,比如秀清是誰,秀清怎麼就變成了阮文,秀清為什麼最後要殺了李問也殺了自己。這樣從感情邏輯上都非常說得通。這樣華麗麗的死在警方面前,李問也好,「畫家」也好,秀清也好,都死的透透的了,這個案子也完全的結束了,這樣以後再也不會有人來追捕或者追殺他了。作為一個犯罪天才,李問完全有能力設計出來這樣的騙局,在警方眼皮子底下「死」掉,然後悄悄逃走。是不是很巧妙?
可能有朋友會說,警察會驗屍的呀。別忘了,李問是一個做假專家,而且他特別注重證據和細節。之前有一個細節,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女警官一直讓李問喝點東西,然後就把李問喝過水的杯子拿去做酒店槍擊案的假證物。李問和秀清都非常明確的指出過,警方的證物都是做假的。因為李問非常在意證物,他離開酒店之前肯定都處理過,不會留下指紋口水等證物。同樣,在這個爆炸現場,李問也同樣可以處理很漂亮,留下足夠讓警方認定他已經死亡的證據。
如果本文中我指出了幾個疑點,不管哪一個疑點,如果按我的邏輯走,這部電影都可以拍衍生電影了。疑點1和2成立,可以拍前傳,拍真「畫家」的故事,或者拍李問和真阮文的故事。疑點3成立可以拍續集,李問可以改頭換面,變成其「張問、王問」什麼的。所以電影是給了我們比較開放的故事,像我這種邏輯狗,可以朝邏輯的方向去思考。而愛看情感故事的人,同樣也能在電影中得到滿足。表層邏輯中的感情關系還是很有看點的,呈現出生物鏈狀虐戀,每個人在愛情中都得不到好結局,很悲情,很文藝。
好了,關於這部電影中的故事層面,今天就先分析到這里。下篇再來聊一下這部電影的演員、畫面、敘事手法等。
E. 跛豪中雷洛的原型
雷洛的原型是香港警察隊刑事偵緝處前總探長呂樂。
呂樂CPM(1920年5月16日-2010年5月13日),又稱雷洛。又名呂務樂,人稱樂哥、阿叔,有「五億探長」的稱號。香港警察隊刑事偵緝處前總探長,在任時期建立了一套與黑社會制度相關的貪污機制,後淪為香港通緝犯。2010年5月13日,呂樂於加拿大病逝。
(5)香港電影盜賊審訊擴展閱讀:
1960年代香港黃賭毒猖獗,歷任港島、九龍總華探長的呂樂縱橫黑白兩道,隻手遮天,風光一時。人稱「lak哥」的他,1940年任職警員,60年代與顏雄、韓森和藍剛合稱香港「四大華探長」,與黑幫勾結收取龐大賄款。呂樂被公認為四人之首。
四大探長貪污案60年代遭殖民地政府揭發。前港督麥理浩於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以遏止日益泛濫的警隊貪污。這一著名的「打老虎」的行動,引致警隊人心惶惶,更導致警廉沖突。隨後麥理浩頒下特赦令,不再追究大部分在1977年以前的貪污案,才平息警隊暴亂。
1968年,由於其時反貪污聲甚盛,呂樂決定提前「急流勇退」,在48歲便提早退休,靠收租和積蓄過著無憂生活。1973年,呂樂趕在廉署成立前偕八名子女及妻子移居加拿大,逃避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