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邵氏經典老電影
邵氏經典老電影:
1、大醉俠
《獨臂刀》是由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出品,張徹執導的武俠片,王羽、焦姣等參與演出的一部劇情、動作、武俠、古裝電影。該片講述了方剛以殘疾之身練成偏門奇功的傳奇故事。該片於1967年7月26日在香港上映。
B. 刺馬為什麼說是很經典的名字什麼背景
張文祥刺馬案
一百三十多年前,光天化日之下,兩江總督馬新貽突然遇刺身亡,朝野為之震盪,疆臣人人自危,舉國側目。慈禧太後驚奇的問道:「馬新貽這事豈不甚奇?」曾國藩誠惶誠恐地回答:「此事甚奇。」李鴻章也曾表示:「谷山近事奇絕,亦向來所無。」由於案犯供詞閃爍,主審大員含糊其辭,清廷曾一天連下四道諭旨,前後審案官員多達五十餘人,長達半年之久不能結案。於是各種傳言風聞迭起,飛短流長,更使得案情撲朔迷離,後人將之列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話說1870年8月22日(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兩江總督馬新貽來到督署西邊的校場,循例閱射。(由於原總督衙門被太平天國改為天王府,太平天國失敗後,天王府被曾國荃一把火燒為灰燼。馬新貽調補兩江總督,總督衙門尚在修建中,故而只好暫借江寧府衙門作為總督衙門。當時閱射的校場實際上是江寧府的校場。江寧府衙門在現今的南京內橋南首,中華路北段西首。校場即在衙門的西邊,也就是現今的南京市第一中學一點地方。)馬新貽身著黼黻袍褂,頭戴翎頂朝珠,大搖大擺地邁著靴步,煞是威風。校場有箭道直通督署後院西便門,來往皆可步行,無需乘轎。上午10時左右,馬新貽首先閱畢,先行從督署後院西便門步行回署。旗牌在前引道,後有眾多扈從隨侍。每年一度的總督閱射,是當時江寧的一大盛典,允許百姓參觀。因此馬新貽回署的箭道兩旁,擠滿了圍觀的百姓。就在總督回衙途中,只見一人快步走至馬新貽面前,打千請安,忽然右手就從靴筒中取出匕首,亮光一閃,便刺進了馬新貽右肋。馬新貽啊呀一聲,聲音未落,已撲倒在地。跟隨差弁方秉仁迅速上前抓住刺客的辮子,奪過匕首,其他差弁一擁而上,將其扭住。中軍副將喻吉三聽到呼喊,急忙趕到,喝令將兇犯捆縛。刺客卻是並不逃跑,操著北方口音高聲嚷道:「刺客就是我張汶詳。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說畢仰天狂笑,從容就縛。家丁張榮急忙扶起馬新貽,見其面如土色,雙手緊抱胸部,萎縮著身子,眾差弁忙將其抬進督署。江寧將軍魁玉、江寧布政使梅啟照以及司道各員聞訊後,即刻飛奔督署探視。傷口深至數寸,血跡模糊。此時馬新貽已經呼吸困難,精神萎靡,生命垂危。馬自知命不能保,便口授遺疏,令其子毓楨代書,請魁玉代呈朝廷。他悲哀地說:「伏念臣身經行陣,疊遭危險,俱以堅韌固守,幸獲保全。不意戎馬餘生,忽遭此變,禍生不測,命在垂危,此實由臣福薄災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現當邊陲未靖,外患環生,既不能運籌決策,為朝廷紓西顧之憂,又不能禦侮折沖,為海內彌無形之禍,耿耿此心,死不瞑目。」23日下午,終因傷勢過重,救治無效,馬新貽命喪府衙。
馬新貽(1821-1870),字谷山,號燕門,別號鐵舫,回族,山東菏澤人。道光二十七年進士。歷任安徽建平、合肥等縣知縣、廬州府知府,以勤明稱。咸豐三年隨袁甲三,翁同書鎮壓太平軍,累遷安徽按察使。同治二年任安徽布政使。次年任浙江巡撫。其在任期間,修築海塘,奏減杭嘉湖等七府浮收錢漕,復興各府書院等。不久任浙江巡撫。同治七年,馬新貽擢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
張汶詳,河南人氏,其他情況不明。至於這個名字,有的資料寫作「張文祥」,亦有寫作「張汶祥」的。 有種觀點認為,「張文祥」應是刺客本名,舊時官府往往會在犯人名字上加三點水或者草字頭,以示山賊草寇。本文所引均依資料情況而定。
歷史上關於馬新貽被刺的原因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一般說來,大致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說馬新貽「漁色負友」,張汶詳為友復仇,刺殺馬新貽。
第二種是說馬新貽因審理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丁慧衡致死人命一案,造成督撫不和,從而招致殺身之禍。
第三種是講因為馬新貽力剿海盜,張汶詳為友出頭,刺殺馬新貽。
第四種則是馬新貽私通回匪,張汶詳為之不平,決意刺殺。
第五種是由於政治原因,馬新貽被湘軍集團設謀而殺。
馬新貽「漁色負友」之說來源於地方戲文,最早見於《江湖奇俠傳》。流傳最廣的就是張相文在《南園叢稿》中刊出的《張汶祥傳》。此說構織了一個被民間津津樂道的桃色緋聞,塑造了一個俠肝義膽,為友復仇的刺客張汶詳的形象。具體的情節是說馬新貽在尚未發跡時,曾和張汶詳以及另一個人結為兄弟,馬新貽為老大,另一個人為老二,張汶詳排行老三。原來老二和老三皆為綠林中人。馬新貽的軍功,頗得力於老二、老三。但馬新貽對這兩個人的進官入仕,並不出力,故而兩兄弟對馬早已不滿於懷。又因老二之妻貌美,久為馬新貽所佔。馬新貽為剪除後患,蓄意加害兄弟,每每以傳遞軍書之類的疲勞任務,交與兄弟執行,最終使得老二抱病而卒。張汶詳為替二哥報仇,動了殺機。案發以後,張汶詳被凌遲處死,並被剖心,其死極為慘烈。故而一般輿論均同情於張汶詳,對於馬新貽背信棄義,強占人妻,因奸逼命的行為,眾聲憤恨,並宣揚張汶詳為友復仇的義勇行為。1973年,台灣最先將其搬上銀幕。到了八九十年代,馬新貽「漁色負友」之說越炒越熱,各種以此為底本的小說、電影、電視劇紛至沓來。
C. 刺馬的介紹
香港電影《刺馬》由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於1973年出品。該片改編自清朝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由張徹執導,姜大衛、狄龍、陳觀泰、井莉等領銜主演。主要劇情是:原是黑道中人的馬新貽當上兩江總督後,沉迷功名利祿,竟與結拜二弟黃縱之妻有染,並設計把二弟殺死,三弟張汶祥激於義憤,拚死混入大軍中,為兄報仇。
D. 在哪能看電視劇刺馬
網路視屏里就有呀。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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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刺馬的介紹
香港電影《刺馬》由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於1973年出品。該片改編自清朝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由張徹執導,姜大衛、狄龍、陳觀泰、井莉等領銜主演。主要劇情是:原是黑道中人的馬新貽當上兩江總督後,沉迷功名利祿,竟與結拜二弟黃縱之妻有染,並設計把二弟殺死,三弟張汶祥激於義憤,拚死混入大軍中,為兄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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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張徹
編劇:張徹/倪匡
主演:狄龍/姜大衛/陳觀泰/井莉/井淼
類型:劇情/動作/愛情/古裝
製片國家/地區:中國香港
語言:漢語普通話
上映日期:1973-02-24(中國香港)
片長:118分鍾
又名:TheBloodBrothers
本片講述了清朝亂世,草莽中人張汶祥(姜大衛)、黃縱(陳觀泰)與馬新貽(狄龍)不打不相識,結拜為異姓兄弟,馬新貽被推為大哥,張汶祥做了三弟。馬新貽的勃勃野心引來黃縱妻子米蘭(井莉)的愛慕眼光,但因力求上進的雄心和道德觀念的約束,馬新貽沒接受米蘭的愛,到升任兩江總督後,馬新貽變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並在道德和感情防線徹底崩潰的情形下佔有了米蘭,同時設計殺害了粗豪魯莽一心向他的黃縱。
G. 投名狀上映的具體時間
投名狀》(原名《刺馬》)這部號稱古裝版《英雄本色》的電影,將於年底賀歲檔上映。
具體時間為:2007年12月13日
前些日,《刺馬》片方突然將影片改成《投名狀》這樣一個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名字。陳可欣解釋到:「因為原來的名字老讓人聯想起張徹導演的名作《刺馬》。雖然我們這部電影也是取材於清末四大懸案之一的刺馬案,但是跟舊作《刺馬》已有很大的不同,我們只是借了太平天國這個背景來說故事。而且,《投名狀》也更符合影片主題。投名狀在古代就是忠誠之證,意思是加入一個組織前,以該組織認可的行為表示忠心。片中李連傑要和劉德華、金城武結義,就必須交一份投名狀,也就是走出山寨後,殺掉自己第一個遇見的人。結果戲劇的是,李連傑遇見的第一個人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但為了成功落草為寇,他還是把這個人給殺了。而影片里的金城武也正是因為將投名狀看得最重要,才會為劉德華報仇而殺了李連傑。」
H. 刺馬(姜大衛版)誰有比較清晰的 可供下載的 全41集
樓主要的是電視劇刺馬,不是電影刺馬
情有獨尊有內部分享,是桃花島錄制的,但禁止不外傳,只分享給注冊滿10個月的江湖中人,所以我不可能傳給你
I. 關於刺馬
背景深不可測!來看清末真實的「投名狀」
博客:xnz - 時間:2007-12-23 22:08
洪楊平定,馬新貽調升為浙江巡撫,第二年十二月,接慈禧太後大恩人吳棠的遺缺,繼任閩浙總督。不過半年工夫,移督兩江,陞官的速度快得讓人吃驚,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由二品官升到了疆臣最有實力的兩江總督,慈禧和清廷有自己的考慮。太平天國失敗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盪平」了,她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卧著一隻虎,她睡覺也不安心,於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寧,派馬新貽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對於馬新貽,恭親王推薦的時候說得明白,「馬新貽精明強干,操守亦好。他在安徽服官多年,對兩江地方最熟悉。剿捻的大功告成,淮軍裁遣回籍,要馬新貽這樣的人,才能把那些驕兵悍將,妥為安置。」
簡單點說,兩江總督地位就如同今天的上海市 市委書記,而直隸總督則相當於北京市市委書 記。身為兩江總督的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幾乎也成為了清廷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怪事,在當時也有了很大的轟動。
我們來看看馬新貽被刺一案的過程,從中推斷一下兇手。
1.馬新貽遇刺經過。
至此,魁玉審理刺馬案已月余,每次奏報幾乎不離「一味閃爍」,「語言顛倒」,「一味支離」。那麼張汶詳「閃爍」的是什麼?「支離」的又是什麼呢?魁玉沒有奏報。
說穿了,恐怕不僅僅是張汶詳在支離,魁玉、梅啟照這些承審大員也在支離吧!例如張汶詳關於馬新貽通「回匪」的供詞,雖然是無稽之談,但魁玉並沒奏報。陳功懋在張文詳刺馬新貽案真相》一文中說,他的祖父陳鏡題,曾參與會審張汶詳的錄供研訊。據陳鏡題回憶,當張文祥(汶詳)供馬新貽咸豐七年廬州失守,曾被其俘獲,因不知馬是廬州知府,把馬與時金彪一起釋放時,「問官相視錯愕,錄供者亦停筆不敢直書。」「張之萬到江寧時,時金彪早從山西解到。張之萬、魁玉提訊時金彪時,只有藩臬參與審訊,連審兩次均未錄供」。馬新貽廬州被俘至今未見到經得起推敲的證據,但有一點可能是真實的,即後來人們所看到的供詞是經過刪改的,或者說有些供詞錄供者沒有秉筆直書。這就難免物議紛歧,訛言蜂起,給後人留下了無數不解之謎。
總督的權柄極重,威儀極盛,居然會在官兵校射的地方被刺,這件事不但令人驚駭,而且無不詫異。因此也沒有一個人不懷疑張文祥後面有主使的人,只是主使的人是誰,目的何在?
2.眾說紛紜之幕後真相
但問來問去,到底有句要緊話漏了出來!「養兵千日,用在一朝」,見得他是被買出來的兇手,而且早有密謀。就因為這一句話,署理藩司,曾受馬新貽知遇的孫衣言,堅持要求刑訊,但是臬司梅啟照和江寧府、上元縣、江寧縣三地方官都不敢。他們心裡都很清楚,有人巴望著能在這時滅張文祥口,一用刑說不定就會在獄里動手腳,把欽命要犯報個「刑傷過重,瘐死獄中」,這個責任誰也擔不起。
張文祥本人只有離奇的片段供詞,但在江寧城內,卻有兩種首尾俱全,枝葉紛披的傳說:一種是說馬新貽與陝甘回亂有關;另一種是說他負義漁色,陷害患難之交。當然,後一個傳說更能聳動聽聞。
張之萬是個狀元,也是個「磕頭蟲」,他的獨得之秘的強身之道,是每天臨睡以前,磕多少個頭,說是起拜跪伏,可以強筋活血。為人深通以柔克剛的黃老之學,所以也是個「不倒翁」,這時接到朝命,大起恐慌,如果遵旨根究到底,一定會成為馬新貽第二。果然,不久就接到了間接的警告,勸他不可多事,這一下,張之萬越發膽戰心驚,一直拖延著不肯到江寧。
3.幕後直指湘軍高層
至此,我們已經可以想像到背後的主使人是哪方面的人了,可以肯定的是,這後面肯定牽扯到極為嚴重的政治力量,否則兩江的官員沒必要這樣噤若寒蟬!
不但審案的官吏是這樣,連欽差大人到來之後都覺得時事險惡,這不由得不讓人深思,張之萬怕什麼,難道就是一個張文祥么?張文祥現在正關在大牢裡面,為什麼張之萬還要如此忌憚?他怕的不是張文祥,而是張文祥背後的力量。所有這一切,都使人們感到背後有一股強大的勢力,有一雙無形的手在左右著這一切。有人說是慈禧太後。不,慈禧太後沒有理由殺一個既無兵權,又不屬於任何派系的馬新貽。正是她,同治七年召見馬新貽,密旨馬新貽調查湘軍攻陷天京後太平天國金銀財寶的去向。
太平天國經營10年,各種糧餉自不必說,天王府金銀財府寶堆積如山,其他王府、將軍府也有不少收藏。曾國荃攻陷天京,縱湘軍搶掠數天。為了滅跡,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燒了幾天幾夜不息。湘軍均飽私囊,大車小輛向湖南老家運送財物,幾年中,湘軍子弟搶購土地遍及湘鄂。朝野議論紛紛,恭親王頗有微詞,慈禧太後心中不快。尤其令朝廷坐卧不安的是,十幾年來湘軍的實力迅速膨脹。太平天國失敗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盪平」了,她能允許曾國藩繼續呆著嗎?為此,他選擇了馬新貽去拔這很刺。
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裡經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貽。馬新貽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隊,瞭然一身來到江寧,如入龍潭虎穴。難怪李鴻章說:「若七年秋不妄更動,或谷山僻在海濱,竟免斯厄。」而馬新貽獨犯其忌。
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這些人並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游盪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游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馬新貽在懲治散兵游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ZHENG法。散兵游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曾任江蘇巡撫、湖廣總督的郭柏蔭對其孫郭公鐸說:「張汶祥(汶詳)行刺有幕後慫恿者,應是這一類人物,最初有意製造流言的,也是他們。」高拜右在《刺馬案與湘軍》中說:「刺馬案,終清之亡,迄莫詳其真相,實則馬之死,死於湘軍之囂張氣勢。」
由此看來,刺馬案背後的主謀就浮出水面了,正是湘軍的勢力在背後起作用,然而到底是誰是主謀呢?史學界到了這個地方就不肯深究了,我看過一些資料,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台灣史學家高陽先生的推論,他認為是江南水師提督黃翼升乾的,這里有好幾個疑點,以馬新貽的兩江總督的身份,黃翼升就算有兩個膽子也不敢刺殺馬新貽的,第二,馬新貽被刺後,幕後主使者調用的力量絕非一個江南水師提督所能調動的,第三點,如果真是他乾的,就一個水師提督,那麼當時慈禧太後馬上就可以把他綁到菜市口,何必如此瞻前顧後,裹足不前?
由此幾點,可以看出,黃翼升絕非幕後主使,他不過是某些人手裡的一個走卒而已。至於到底是誰主使得,筆者在這里大膽推斷:幕後主使應該是湘軍的大人物,即有可能是曾國藩!之所以這樣說,是跟清廷處理這個案件的態度有關,在連審不利的情況下,清廷的口風不僅沒有變硬,反而有松動的跡象。
4.清廷轉變態度口氣放鬆。
當時慈禧太後正有喪母之痛,身體也不很好,但仍力疾視朝。恭王怕嚇著了兩宮太後,不敢多說被裁湘軍流落在兩江的種種不法情事,只在嚴訊兇手優恤馬新貽外,談到兩江總督懸缺,認為非曾國藩回任不可(從這一點看,恭親王倒是知道幕後真相的)。
張之萬、魁玉的奏結看來還算順理成章,但最後露出了破綻。人命關天的法律文書,行文時竟用「尚屬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上諭尖銳地指出,「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汶詳供挾恨各節,及龍啟?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實不盡,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此時慈禧太後應該已經得知了幕後有人搗鬼,但是她應該還沒有疑心到曾國藩的身上,所以在上諭上雖然有所松動,但是還是比較嚴厲的。
讓我們看看曾國藩此時的動向。
5.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
這時恭親王指定的兩江總督繼任者曾國藩,請辭江督,未能如願,已經交出了直隸總督的關防,正預備入京請訓,就在他出京之前,張之萬和魁玉會銜的奏摺到了,說張文祥挾仇「乘間刺害總督大員,並無主使之人」,同時定擬罪名,凌遲處死。消息一傳,輿論大嘩,給事中劉秉厚、太常寺少卿王家璧紛紛上奏,認為審問結果,不甚明確,要求另派大臣,嚴究其事。
不但輿論不滿,兩宮太後及朝中大臣,亦無不覺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傷國體,而且此風一開,中外大員心存顧忌,會不敢放手辦事,否則就可能成為馬新貽第二。同時就照魁玉和張之萬的奏報來說,前面說張文祥懷恨在心,又以在逃海盜龍啟沄等人,指使他為同夥報仇,因而混進督署行刺,「再三質訊,矢口不移」,後面卻又說:「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由「尚屬」二字,可見魁玉和張之萬並未追出實情,所以無論從那方面來看,這一案不能就此了結。
還要嚴辦的宗旨是大家都同意了的,如何辦法?卻有不同的主張。有人以為應該撇開曾國藩,另派欽差查辦;有人以為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以外,還有大學士的身分,此案應歸他主持。兩宮太後召見軍機,仔細商量結果,決定兼籌並顧。一方面尊重曾國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員到江寧,重新開審。同時為昭大公起見,決定用明發上諭:「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文祥所供挾恨各節,暨龍啟沄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盡不實;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前已有旨,令曾國藩於抵任後,會同嚴訊,務得確情;著再派鄭敦謹馳驛前往江寧,會同曾國藩將全案人證,詳細研鞫,究出實在情形,從嚴懲辦,以伸國法。隨帶司員,著一並馳驛。」於是諭令曾國藩:「兩江事務殷繁,職任綦重,曾國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現雖目疾未痊,但得該督坐鎮其間,諸事自可就理,該督所請另簡賢能之處,著毋庸再議。」
這下子除了曾國藩速回江寧外,再派刑部尚書鄭敦謹作為欽差大臣攜隨員赴江寧復審。不僅主審大員撤換,就連司員也全部更換,既顯示出朝廷處理此案的決心,也反映出對前審案人員的不滿和失望。鄭敦謹是刑部尚書,湖南長沙人。道光十五年乙未科的翰林,這一榜是名榜,人才濟濟,在咸豐初年,紅極一時。鄭敦謹的官運卻不算太好,翰林散館,當了刑部主事,外放以後,一直調來調去當藩司,但頗有政績。直到同治改元,才內調為京堂,升侍郎、升尚書。刑部尚書他是第二次做,第一次當刑部尚書在三年前,恰好西捻東竄,山西巡撫趙長齡防剿不力,帶兵的藩司陳湜,是曾國荃的姻親,本人性喜漁色,部下紀律極壞,慈禧太後得報震怒,大年三十派鄭敦謹出京查辦。結果按查屬實,趙長齡和陳湜得了革職充軍的處分,而鄭敦謹鐵面無私的名聲,也就傳了開來。
因此,上諭發抄,輿論都表示滿意,期待著鄭敦謹也象那次到山西查辦事件一樣,必能將這樁疑案辦得水落石出,河清見魚。鄭敦謹卻是心情沉重,因為他是湖南人,而江寧是湘軍的天下。但又不願借詞規避。
過了初五,鄭敦謹會同曾國藩約集江寧的司、道、府、縣會談案情,別人都不講話,只有孫衣言侃侃而談,說指使的人倘能逍遙法外,則天下將無畏懼之心,又何事不可為?所以這一案辦得徹底不徹底,對世道人心,關系極大。又說,民間謠諑紛傳,上海戲園中甚至編了「張文祥刺馬」這么一出新戲開演,明明是誣蔑馬新貽的荒唐不經之談,而竟有朝中大臣,信以為真,做一首詩,說什麼「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場獨寫真」,馬新貽含含冤而死,復蒙重謗,天下不平之事,那裡還有過於這一案的?
6.案件了結曾國藩形跡可疑。
很多資料記載當時的庭審情景,不過說法不同。經過對各種紀錄的權衡之後,我大致推斷出以下的情形:當時決定正月初七開審,照例由首縣辦差,定製了簇新的刑具,送到欽差行轅,就在二廳上布置公堂,一共設了五個座位,除去鄭敦謹和隨帶的兩名司員以外,另外兩個座位是孫衣言和袁保慶的,因為此案的結果,已經可以預見,怕他們兩人將來不服,會說閑話,甚至策動言官奏劾,別生枝節,所以建議鄭敦謹用欽差大臣的身分,委札孫衣言、袁保慶參與會審。
第二天一早,欽差行轅外,聚集了好些百姓,有些純然是來看熱鬧,有些則是來替張文祥「助威」的。當然,欽差大臣奉旨審問如同大逆的要犯,跟地方官審理案件不同,警戒嚴密,不得觀審,百姓只能在一府兩縣差役的彈壓之下,遠遠站在照牆邊張望。此外從欽差行轅到上元縣衙門,一路也有百姓在等著張文祥。他一直被寄押在上元縣監獄,獨住一間死刑重犯的牢房,但睡的高鋪,吃的葷腥,有個相好,釣魚巷的土娼小金子,偶爾還能進去「探探監」,所以養得白白胖胖,氣色很好。這天一早,扎束停當,飽餐一頓,然後上了手銬,在重重警戒之下,被押到欽差行轅。看到夾道圍觀的人群,不由得滿臉得意,看的人也很過癮,覺得張文祥為兄報仇,不但義氣,而且視死如歸,頗有英雄氣概,恰恰符合想像中的俠義男兒的模樣。
等坐了堂把張文祥帶了上來,鄭敦謹看他一臉既凶且狡的神色,心裡便有警惕,所以問話極其謹慎,而張文祥其滑無比,遇到緊要關頭,總是閃避不答。那兩名司員因為已經得到指示,也是採取敷衍的態度,一句來一句去,問是問得很熱鬧,卻非問在要害上面。
在此期間,有好些人來游說解勸,多雲張文祥死既不怕,便無所畏,刑訊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來不能早結,則各種離奇的謠言,將會層出不窮,愈傳愈盛,使得馬新貽的清譽,更受玷辱。倘或張文祥竟死在獄中,則成千古疑案,越發對馬新貽的聲名不利。還有一些人則比較說得坦率,而話愈坦率,愈見得此案難辦。他們向孫衣言、袁保慶提出一個難題:張文祥在刑訊之下,據實招供,是湘軍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說不定還會扯上江南水師提督黃翼升的名字,請問辦是不辦?到時候說不定軍機處會來一道廷寄,轉述密旨,以大局為重,不了了之,則欲求此刻所得的結果,將張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許亦不可得。再有少數人的措詞,更玄妙得叫人無法置答,說是倘或因嚴追指使而激出變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體國的馬新貽,在九泉之下不安。這樣,孫、袁二人的執持,反倒是違反死者的本意了。
就這樣連訊14天,該犯一味狡展,毫無確供。與鄭敦謹並坐正堂的曾國藩,一直默默地聽著很少發問,最後對鄭敦謹淡淡地說:「將來只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之法奏結。」此時鄭敦謹一切都明白了,難怪自己連審14天,終沒有結果,原來他們早已設計好了。他心裡涼了半截,原來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 可是於形勢上面判斷,自己除了這樣做,別無他法,一旦激起湘軍兵變,後果不堪設想。
3月19日,鄭、曾聯銜上奏:「會同復審兇犯行刺緣由,請仍照原擬罪名及案內人犯按例分別定擬。」奏結比張之萬、魁玉原來的定擬敘述更加詳細,取供、采證、行文更加縝密,但基本內容不出前者,這就是仍照原擬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別強調張汶詳「聽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第二,對張汶詳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擬以凌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
當鄭敦謹、曾國藩擬好奏結,要孫衣言、袁保慶簽字畫押的時候,這二位拿出了殺手鐧,拒絕在奏結上「書諾」(簽字)。不過,曾國藩是何等人物,他也有應對的辦法,在奏結中根本不提孫衣言、袁保慶參加會審一事,把朝廷蒙在鼓裡。在上奏的同時,把供招抄錄分送軍機處、刑部存案。鄭、曾這一手很厲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實。意思很明白,這是最後定讞。鄭、曾在另外的夾片中使用的措詞仍然是:「該犯供詞,尚屬可信。」這一措詞是張之萬、魁玉在原擬中使用的,為此清廷斥責他們,「不足以成信讞。」而今鄭、曾使用,倒不為過,人言人殊。
在會銜復奏時,曾國藩特別附了一個夾片,陳明「實無主使別情」。他是個重實踐的人,與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折,喜歡發議論以見其能的督撫,純然兩路,無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這樣一個夾片,雖不免「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痕跡,但確有用處,意思是知會軍機,此案到此就算結束,再也問不出別的來了。這樣,倘或還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軍機處就會替他擋在前面,設法消弭,不致再別生枝節。
鄭、曾、張、魁四人反復公開聲明,「毫無確供」,那麼明知無確供,還要如此定讞,這個定讞當然不是信讞。主審大員明知不應為而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終也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此時,朝廷大概已經從鄭敦謹的奏摺當中知曉了實情的經過了,就只好順水推舟的批准了曾國藩的請求,3月26日,諭旨下達,肯定了鄭、曾的奏結。4月4日,曾國藩奉旨監斬,將張汶詳凌遲處死,並摘心致祭。當然,馬新貽的家屬、舊部,還有些秉性正直的人,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發發牢騷,無可作為。朝廷重視此案,兩派欽使,而且對馬新貽的恤典甚厚,總算仁至義盡,這口氣還能叫人咽得下去。至於案子的辦得不徹底,細細想去,也實在有些難處,就只有忍氣吞聲。
7.真相推測。
此案完結之後,孫衣言倒是不洗不饒,他是個讀書人,有筆在手,可以不爭一時爭千秋,他為馬新貽所撰的墓誌銘,秉筆直書:「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別有隱情,對鄭敦謹的聲名,是個很大的打擊。他本來就有難言的委屈,從結案以後,就杜門不出,欽差在辦案期間,關防是要嚴密的,一到結案,便不妨會客應酬。而魁玉邀游清涼山,曾國藩約在後湖泛舟,鄭敦謹一概辭謝,只傳諭首縣辦差雇船,定在二月初回京復命。其實鄭敦謹心裡很明白,他只能以苦笑對之。未等聖旨下達,更沒等張汶詳ZHENG法,他憤然離開了江寧。曾國藩送他程議,他分文不收,兩個隨行郎中每人收了500兩銀子。曾國藩和司道各員送他到江邊,他板著面孔,頭也不回地揚帆而去。
鄭敦謹並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就停了下來,打發兩個郎中代他回京交旨,聲稱有病不能回京。欽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國藩覺得有點對不住這個湖南同鄉,從中斡旋,京里頭的恭親王也在暗中出力,方才掩飾出去。但是鄭敦謹並不領情,後來借巡視地方為名,到清以有病為托詞,請求開缺,並終生不再為官。鄭敦謹的兩個助手回京後悄然而失。6月,顏士璋被放到蘭州,雖是給了一個沒有實缺的知府,與充軍流放所差無幾,不久回籍賦閑。伊勒通阿,8月19 日「給全俸以養余年」也回老家去了。時人傳言,張汶詳刺殺馬新貽的根本原因,是因為馬新貽漁色負友,張汶詳為友復仇。果真如此,孫衣言、袁保慶作為馬新貽的親信,自始至終都參加了審訊,那麼,魁玉、張之萬、梅啟照給他設計了一個「海盜挾仇報復」的結案,不是更體面嗎?何以苦苦追求,以得確供呢?再說馬新貽的四弟馬新?自幼跟隨左右,直到馬新貽被刺身亡,馬新貽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果馬新貽因漁色負友而遭刺殺,已經給他一個體面結局,馬新?為此應該感恩不盡,為什麼一直悲呼終覺疑案之莫明,希望時人和後人給以研討呢?馬新貽被刺,朝廷心中明白,為了不致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蒞江寧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問津。李鴻章一語道破天機:「湘人習氣之重,他人視為棘手,……選州必於湘人,朝廷亦深顧慮。」他給曾國藩交了底,「兩江地大物博,斷非師門莫辦。」免其那個曾身為鄭敦謹的兩個助手之一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馬新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從這一點來說,就算是湘軍二號人物九帥曾國荃似乎也沒這種心計與能力,這也是我懷疑到曾國藩頭上的重要原因。
最後再說一句,被高陽認為是末後主使的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他跟曾家的關系不同,黃翼升的妻子奉曾夫人為義母,算是通家之好,曾國藩一度置妾,就是黃翼升經手辦的「喜事」。如果說曾國藩有「私人」,這個人就是黃翼升,關系親密至此,這從另一方面坐實了曾國藩的罪名。由此看來,刺馬案曾國藩即便不是主謀,也肯定經過他的批准,以刺殺兩江總督這么重大的事情,就是曾國荃也不敢拍板,他更不可能被蒙在鼓裡。
在曾國藩死後,朝廷終於拿黃翼升開刀了,這次慈禧太後學乖了,不敢再公然對抗湘軍,而是派出湘軍內部頗有正義感的彭玉麟以湘制湘,借口以整頓長江水師的名義,嚴參黃翼升。奏摺發出去以後,第三天便看到明發上諭,內容是指責黃翼升顢頇,「本應即予懲處,姑念該提督從前帶兵江上,屢著戰功,從寬免其置議」,長江水師提督自然幹不成了,「准其開缺回籍」, 被革職查辦。這樣刺馬案終於落下帷幕,而個中真相也只能留待於歷史來解開真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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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是狄龍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也是香港電影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片中的主人公歷經苦難,但從未放棄對“義氣、地位、尊嚴”的追求。狄龍憑借《英雄本色》獲得了台灣電影金馬獎最佳男主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