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申請電影拍攝許可證
電影製作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登記:
1.在京的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報廣電總局審批;其他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後,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審批機關應在收到齊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對符合以上申請條件與申請材料規定的,應為申請機構核發《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對不批準的,應向申請機構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2.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之日起的一周內,將審批情況報廣電總局備案。
3.《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由廣電總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兩年。
經批准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或業務增項手續。
此外,應當注意的是,已經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需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分支機構的,仍須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並向原審批機關備案;若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則無須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依法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製作經營廣播電視節目無需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十三條擬攝制電影的法人、其他組織應當將電影劇本梗概向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備案;其中,涉及重大題材或者國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軍事等方面題材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電影劇本報送審查。
電影劇本梗概或者電影劇本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由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將擬攝制電影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並由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出具備案證明文件或者頒發批准文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法人、其他組織應當將其攝制完成的電影送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審查。
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對符合本法規定的,准予公映,頒發電影公映許可證,並予以公布;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不準予公映,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法制定完善電影審查的具體標准和程序,並向社會公布。制定完善電影審查的具體標准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第二十五條依照本法規定負責電影發行、放映活動審批的電影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頒發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或者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㈡ 電影版權在哪裡申請
電影版權在省級版權行政部門申請。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
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版權是對計算機程序、文學著作、音樂作品、照片、游戲,電影等的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除非轉讓給另一方,版權通常被認為是屬於作者的。大多數計算機程序不僅受到版權的保護,還受軟體許可證的保護。版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在版權的保護之列。
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亦稱著作權。非經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㈢ 如何辦理拍電影及電視劇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格辦理手續
一:辦理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1、受理:申請人應按照申請材料目錄提交申請材料,材料應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
2、審查: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符合法定行政許可的條件。
3、決定:標准同審查標准。
4、制發校核、告知送達:
a、申請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齊全、規范、有效,法律文書應完整、正確、有效,送達文書和歸檔應及時、准確、材料完整。
b、告知應及時、准確、全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
三: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
2、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章程;
3、《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4、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5、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6、辦公場地證明;
7、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准件。
四:電視劇許可證辦理
電視劇由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地市級(含)以上電視台(含廣播電視台、廣播影視集團)和持有《攝制電影許可證》的電影製片機構製作,但須事先另行取得電視劇製作許可。
1、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分為《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兩種,由廣電總局統一印製。
《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僅限於該證所標明的劇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過180日。特殊情況下經發證機關批准後,可適當延期。
《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有效期限為兩年,有效期屆滿前,對持證機構製作的所有電視劇均有效。
2、《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由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核發。其中,在京的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直接向廣電總局提出申請,其它機構向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後,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3、申領《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申請機構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申領登記表》;
(三)廣電總局題材規劃立項批准文件復印件;
(四)編劇授權書;
(五)申請機構與製片人、導演、攝像、主要演員等主創人員和合作機構(投資機構)等簽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書復印件。其中,如聘請境外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還需提供廣電總局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六)《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電視台、電影製片機構的相應資質證明;
(七)持證機構出具的製作資金落實證明。
4、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在核發《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後的一周內將核發情況報廣電總局備案。
5、電視劇製作機構在連續兩年內製作完成六部以上單本劇或三部以上連續劇(3集以上/部)的,可按程序向廣電總局申請《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資格。
6、申領《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申請機構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申請表;
(三)最近兩年申領的《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復印件);
(四)最近兩年持《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製作完成的電視劇目錄及相應的《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復印件)。
7、《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有效期屆滿後,持證機構申請延期的,如符合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且無違規紀錄的,准予延期;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延期。
8、境內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製作廣播電視節目,按有關規定向廣電總局申報。
(3)拍電影在哪裡申請備案擴展閱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堅持廣播電視節目正確導向,促進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產業繁榮發展,服務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和節目版權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動的行為。
專門從事廣播電視廣告節目製作的機構,其設立及經營活動根據《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管理。
第三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制定全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產業的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管理、指導、監督全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第五條國家鼓勵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
第二章節目製作經營業務許可
第六條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三)在申請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申請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章程;
(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四)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於3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五)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六)辦公場地證明;
(七)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准件。
第八條在京的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報廣電總局審批;其他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後,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審批機關應在收到齊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應為申請機構核發《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對不批準的,應向申請機構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之日起的1周內,將審批情況報廣電總局備案。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由廣電總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2年。
第九條經批准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或業務增項手續。
第十條已經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需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分支機構的,須按本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並向原審批機關備案;
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無須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第十一條依法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製作經營廣播電視節目無需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一條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應嚴格按照許可證核準的製作經營范圍開展業務活動。
廣播電視時政新聞及同類專題、專欄等節目只能由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製作,其他已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不得製作時政新聞及同類專題、專欄等廣播電視節目。
第二十二條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禁止製作經營載有下列內容的節目: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三條製作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電視劇、理論文獻電視專題片等廣播電視節目,須按照廣電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發行、播放電視劇、動畫片等廣播電視節目,應取得相應的發行許可。
第二十五條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播放未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製作的和未取得發行許可的電視劇、動畫片。
第二十六條禁止以任何方式塗改、租借、轉讓、出售和偽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載明的製作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載明的製作機構名稱、劇名、集數等發生變更,持證機構應報原發證機關履行變更審批手續;終止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的,應在1周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八條《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的核發情況由廣電總局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廣播電影電視部《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部令第16號)、《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部令第17號)和廣電總局《關於實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發行行業准入制度的實施細則(試行)》(廣發辦字〔2001〕147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