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韓國的一個電影,媽媽因為女兒的去世殺了幾個男人.電影的開頭是女主人公在廁所殺了一個打孩子的女人
奧羅拉公主
奧羅拉公主,由方恩珍導演的犯罪片。一個可憐的小女孩在廁所里遭到後母虐打,這位後母隨後被謀殺了。隨後不斷發生了連環神秘謀殺事件。兇手被鎖定是一名女性,兇手留下的唯一線索是一幅奧羅拉公主貼畫。
㈡ 媽媽有暴力打孩子,離婚孩子怎麼判
媽媽有暴力傾向打孩子,離婚的時候根據情況可以把孩子判給孩子的爸爸,當然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看孩子的意願。
㈢ 媽媽打孩子犯法嗎
法律分析:媽媽打孩子是犯法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不得侵犯其人身權和財產權。父母毆打孩子屬於違法行為,造成孩子受傷的可能觸犯刑法條文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參與邪教、迷信活動或者接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侵害;(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五)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信息等;(七)放任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八)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十)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行為。
㈣ 求一部恐怖電影,由三個故事組成,第一個就是說一群男女去度假村 那裡總聽到晚上媽媽打孩子的聲音
《夜半三點鍾》
劇情簡介:
本片承襲了前兩集的三段故事式結構,仍以驚悚鬼喜劇的形式與觀眾見面,但唯一不同的是這次的故事全屬真實個案改編。
(1)電視台女節目主持人李綺虹奉命采訪「小學五年級女學生自殺事件」,因為這件事弄的附近居民人心惶惶,不少人見過死亡學生的冤魂,立功心切的李綺虹決定親自到事發地點調查,但夜間的恐怖氣氛使她膽戰心驚,到底學生女鬼是否真想傳說中那樣凶惡?
(2)四名剛剛畢業的女學生到長洲度假,正逢旅遊旺熱季節,四人找不到住處,萬般無奈之下竟誤租遠近聞名的鬼屋「東堤別墅」,四人年輕氣盛,不知天高地厚,結果被屋裡苦悶的兩個母女鬼魂嚇個半死。
(3)電梯是城市高層建築的必需設備,電梯維修工人陳小春與張達明,在檢修電梯時撿到一條金鏈,兩人驚喜若狂,把這條金鏈私分,誰知怪事由此開始,二人更被逼進入電梯里觀看當日鬼魂被殺的全過程,究竟鬼魂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