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的中外合作摄制影片流程
一、中外合作各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中方须为国有制片单位或具有合拍自制的民营制片公司);
二、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将电影剧本送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广电部门,由该部门出具对剧本的初审意见{中方第一出品单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直接报合拍公司};
三、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电影剧本、省级广电部门对剧本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合拍公司初审电影剧本及相关材料后报中国电影主管部门;
五、中国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影片立项并颁发拍摄许可证;
六、合拍公司与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合同;
七、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申请;
八、根据情况需要,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申请境外摄制人员来华签证,委托合拍公司为摄影器材、胶片、设备等物品办理临时入境手续,提交拟入境器材设备清单;
九、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合作影片英文片名的申请;
十、如果影片需要在境外进行后期制作,中方第一出品单位须向合拍公司提交合作影片拟在境外进行后期制作的申请;
十一、影片制作完成后,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将影片送省级广电部门电影审查机构初审后送合拍公司审查,合拍公司形成审片意见后上报中国电影主管部门终审。
⑵ 外国人在国内拍电影需要过审吗
外国迹歼凳人在国内拍电姿旅影不需要过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外国人在国内拍电影和其他中国艺人一样,都是需要正常缴税的,不会因为他们是别的国家的人改棚就有优待。
⑶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3)外国人在中国拍电影手续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