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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的人物活了电影

发布时间:2023-01-25 12:39:05

『壹』 谁知道这部小说或者电影 主人公能通过阅读把书里的人物都召唤到现实世界来

怒说的是不是「墨水三部曲」
包含《墨水心》、《墨水血》与《墨水死》

就是这个情节

『贰』 小说《我的双胞胎哥哥》

【许愿】

我许过一个愿,一个在文字世界里能够实现的愿望。

01

2019年9月,93岁的老父亲刚住院时我俩聊天。他说,妈妈就这一点不好,非让你和姐姐差了八岁。

我说,那依着您呢?/五岁啊!

那就不是我了啊~/还是你啊!

要还是我,差五岁,和差八岁,有什么不一样吗?/当然不一样了啊,可能你就是男孩了啊。

我噗嗤笑了,哎呀,没想到我家老爷子还有这个遗憾呀。

2019年10月,爸爸半昏迷的时候,我在他耳边说话,每说一句他都点一下头。

我说:

老爷子,谢谢您和妈妈教会我们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他点头;

谢谢您把我们打造着这么干净;他点头;

谢谢您在妈妈去世后和我一起住陪我的这九年;他点头;

来生,我们还是一家人;他点头;

下辈子,我还作您的孩子;他点头;

下辈子,我作您的儿子。他摇头~

这次,他摇头。

我一边哭,一边笑;一边笑,一边哭。

02

我妈生我的时候,本该是双胞胎的,结果不顺只发育了一个,那个成了畸胎瘤住进了我的体内。

八岁那年,我在家门口玩,突然肚子剧痛,豆大汗珠往地上掉,然后住院,第二天手术。

开刀取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瘤子,打开看,里面是头发牙齿什么的。

我自己躺在手术台上看了一眼那两个瘤子,切开后里面有什么,是大人们告诉我的,我没看见,长大后想起来,后悔没看一眼。

上大学时,和闺蜜聊起这个往事,闺蜜打趣,我想认识ta。我单名方,有一次和闺蜜拌嘴,她说不要阿方了,我要去找阿圆,哈哈,当时我俩想象那个ta也是女孩。

03

我很小就喜欢写作,从小学到高中,作文一直被老师夸,曾经的理想是当作家。

高考那年,我语文老师说我写的不错,但并不出众,她告诉我以写作谋生是很辛苦的,老师的爱人是当时的知名作家。

命中注定我没能如愿考上第一志愿北大中文系,但我喜欢写,这么多年一直没停,当然写的那些谈不上是写作,更不是创作,发现美好记录感动而已。

大概五年前,我做了个决定,想把写作-这件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因缘,在退休后的人生下半场正式启动。

于是把背包扔过墙,开始做各种准备,开始刻意练习,开始日更。

经历了所有笔耕者都经历过的阶段后,我写作的目标越来越明确,越来越清晰了。

我的目标是: 用文字弥补遗憾。

对,用笔搭建世界,走进去,在那个世界里,让一切如愿。

我妈妈是2010年去世的,2016年我写过一篇《我妈在2016》,妈妈在文字里重新和我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外甥女入戏最深,她看后哭得稀里哗啦的,她说,她已经相信周末回家时,给她开门的就是姥姥了。

2020年6月,我写了《父亲节,我接您回家》,文中我们向老天爷请了一天假,让爸爸在父亲节这一天,在文字的世界里,回家和我待了一整天。

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生死离别了,我想,如果我有这样的本事,能够用文字留住生命再塑生命,能够弥补遗憾抒发怀念,能够传承美好分享温暖,我的笔便有了灵魂,文字便有了意义。

好吧,既然爸爸有这个愿望,既然我本该有个双胞胎小伙伴,我就试着圆了这个梦,用我的笔,蘸着爸妈爱的墨汁,在这一世添加个弟弟吧。

我之前的文字大都写实,从没写过未曾经历过的事,某个环节张冠李戴一下还行,完全杜撰整个生编肯定不行。

为此,我很佩服穿越古装宫斗谍战鬼神的小说作者,不知道他们脑子都是啥元素组成的。

我只有姐姐没有哥哥,更不知道有个弟弟是个啥体验,把他活灵活现地立在大家眼前,确实是个挑战!

有个大作家说,小说写到三分之二,里面的人物就活了,不是你写人物,而是人物带着你往前走了。

我对这段话印象特别深,有灵魂的文字,真的如电影一般,能让那个人全息投影般活生生地站在作者眼前,问题是,我得先写出三分之二,后面才能跟着他走呀。

我能吗?试试。

最近看抖音里说,人都是看过自己人生剧本同意了才出生的,哈哈,我好好写,没准,这故事真被老天爷过稿,真成了谁的下辈子了也说不定呢。

于是,2020年1月19日,我许下了一个心愿,我要用笔塑造出一个新的人生。

愿万事互相效力,祈福心愿实现!

今天,2021年2月19日,我写完改完了,现将全文呈上。

【序】

我爸这辈子特别想要个男孩,在他弥留之际,我答应他,下辈子作他的儿子。

我妈这辈子本该生个双胞胎,结果二合一成了我,这个遗憾,她从未向我提起过。

于是我想,要不,别等下辈子了,我用笔把我爸的儿子我妈的老三写出来吧。

老大是我姐,老二是我,真实世界里就我们姐俩。

那这个孩子是老二还是老三呢?

开始我想写我的双胞胎弟弟,后来一想,这事我可以说了算。

我爸妈不会在乎这个儿子是老二还是老三,但我在乎,哥哥弟弟差别很大,这个人设很重要。

呵呵,那我就自己定啦,我想来想去决定选哥哥,哥哥好一点,哪怕早出来一分钟。哥哥是用来崇拜的,弟弟是用来保护的。

这就是小说《我的双胞胎哥哥》的来历喽,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下面开始,就是编的故事了。

【一】

我叫方,他叫元,妈妈说我是北方的方,他是公元的元。

他是时间我是空间,他是天我是地,他是阳我是阴,他是圆我是方。嘿嘿龙凤胎嘛,注定雌雄一体,惊天地泣鬼神,西门吹雪东方不败,二人手拉手潇洒走一回。

我妈说,我俩打小关系就好,哪哪儿配合得都天衣无缝,好像出生前在我妈肚子里握过手,说过合作愉快似的。

我俩长得很像,俩小孩儿一模一样看脸根本看不出来,但看动作表情眼神姿态,只要醒着,一眼瞥过去,立刻分出来。

会爬的时候,我是两手一起伸出站住,两脚一起跟上来,小哥是手脚左右左右往前爬。我爸说我是两轮驱动,小哥是四轮驱动。

吃饭的时候,妈妈喂我,小哥就自己往嘴里扒拉饭饭;妈妈要是喂他,我就自己狼吞虎咽。

只要我哭,他一定不哭,只要他哭,我一定不哭。

我妈说,他永远是把左边袜子扒拉掉光着左脚丫,我永远是光着右脚丫。我要是左脸蛋上有个米粒,她扭头看小哥,他一定右脸蛋上也有个米粒,百试不爽。

也有节奏被打乱我俩同步的时候,只要家里人手富余,瞬间乱成一锅粥,我俩一块儿哭一块儿拆家一块儿造反一块儿尿一块臭气哄哄。

抓周的时候,我抓的是玩具听诊器,他抓的是玩具笔。若干年后回头一看,整个反的。我替他抓的,他替我抓的。嗯是,后来他是医生,我是翻译。

爸妈求省事,我俩衣服大多一样,中性色,黄的灰的绿的,小哥长的快,没穿坏的我还可以接着穿。除了小裙子,我几乎没有粉嘟嘟红扑扑的小女孩衣服。

我喜欢屁颠屁颠地跟着小哥疯闹,我爸妈跟别人说,他们简直就是生了俩秃小子,一点儿看不出来我这个老三像个女孩。

反正,俩捣蛋鬼小时候把个大姐折腾得够惨,一眼没看住就闯祸,一闯祸大姐就挨骂。

我说话早,他说话晚。我很早就有翻译的天分,我会帮着小哥把他的意思表达出来。

【二】

听我妈说,我俩都不会说话的时候,有一次小哥哭,哭的很厉害,怎么哄都不行,给奶不喝给水不喝,抱着晃不行,坐推车还不行,我妈说,小祖宗你要干嘛。

小哥哭的时候,我很安静,我妈实在没招了,就把目光投向我,那小祖宗,说说,这小祖宗怎么回事儿?

安安稳稳坐在床中间的我,低头去摸自己的脚丫子,左边的脚丫子。

我妈赶紧坐下,去看小哥的右脚丫子,发现他小胖脚的指头缝里,横戳着一小刺,看样子是从炕条埽上掉下来的,疼呗,我妈赶紧处理好,还好没破,小哥哭声立刻停止。

我俩经常咿咿呀呀的对话,爸妈听不懂就在旁边瞅着乐,我爸说,这俩,不定又合计什么呢?我妈说,大概说过去的事儿呢。我爸说,他们俩能有什么过去的事?我妈说,肚子里那小块地方一起待了十个月呐。

我爸又说,估计为谁先出来这个事儿,就商量了半年。哥哥说,我来,我男的,我先出去探探路,我一哭一有动静,你就立马跟过来。妹妹说,行吗?你行吗?不然还我来吧,我怎么那么不放心呢。

我妈说,嗯,有可能。闺女心细,想照顾人,哥哥胆大,愿意冲锋,估计在肚子里一天到晚踢肚皮的都是儿子。

哈哈,我俩听着他俩聊天,别说,猜的还真八九不离十,夫唱妇随一唱一和,颇有些双胞胎心有灵犀的味道呢。

只有一点没猜对,踢肚皮的,永远是我,她闺女。

是,我俩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讨论人生剧本。

没错,从天上下来找妈妈之前,我们是看过人生剧本的,知道自己这辈子的人设。

大多数人都是单独的,一个孩子找一个妈妈,我俩误打误撞被随机划到双胞胎那队。

排在我们前面的那对双胞胎,在看他们剧本的时候特别犹豫,看得出他们真想放弃重新排队来着。

他俩的人设是反向人,就是说,这个好,那个就不好,那个好,这个就不好。俩人能量如果是100,这个人拿走80,那个人就只剩下20了。

犹豫许久后,他俩最终决定出发,听他俩说,没事,你好的时候你帮我,我好的时候我帮你,再怎么样我俩总有一个在好的状态,没问题,能行。

我俩接过剧本时屏住呼吸,但一打开就乐了,我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上辈子我们拯救了银河系吗?

我俩的人设是互补人,就是太极图阴阳鱼那关系,我俩合起来就是一小宇宙。

嘿!精彩!完美!

要说还是男孩格局大,人家沉得住气,在妈妈肚子里静静地吸取营养,悄悄地长大。

我就不行了,想着就兴奋,哎呦喂,这趟人间走四方,得多好玩儿,得多震撼呐。

踢肚子,那都是轻的,我那位小哥要不按着我,我能在我妈肚子里翻跟头。

小哥出生时的哭声很嘹亮,没有人知道他在用哭声招呼我,来吧来吧,到地方啦~!

【三】

01

我小哥的数学很好,我的语文很好;他的体育很好,我的艺术很好。

从小学到高考,他的数理化都是标准答卷。大大小小的考试,人家总头一个交卷,老师用眼睛一捋,刷刷对勾,红色100下面一道杠,然后把这张卷子铺在讲台上。

陆陆续续交卷的同学们,不用交头接耳地讨论自己的各种拿不准,不用问老师,直接围着讲台看他试卷就好了。

我羡慕嫉妒恨,但无论怎么努力刻苦下功夫,我的数理化就是班级十名开外再上不去了,和小哥比,天方夜谭,边都摸不着,人家年级前三。

但我语文好,从小到大,作文一直被语文老师夸。

小学六年级有一次,该我们班出学校广播站的广播稿了,我是宣传委员,问老师要稿子,老师正忙,扭头说了一句:“就交你今天的作文吧”,那天的作文还没收,老师都还没看呢。

在家,我数学不会就问他,他作文不会就问我,我爸妈真没为我俩的学习着过一次急。

也怪了,我吭哧吭哧半天做不出来的数学题,他三下两下几句话,我就明白了,我心服口服佩服得五体投地。

后来长大了,他告诉我,其实不该是我感谢他,而是他要感谢我。

他说,给我讲一遍,他就更深地明白一遍记忆一遍;只要把我教会了,这个知识点他就彻底掌握了,无论考眼在哪儿都考不倒他了。

他说他稳定的好成绩三分之二来自我这个听众,哈,这话太治愈了。

我呢,打小捧着大本书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作文从不发愁,下笔顺畅从不卡壳,从不挠着头皮不知写啥。

小哥时常会有写不出来的时候,但以他那个聪明脑壳,我稍微提示一下,他立刻get到。

初三有次写作文《清晨》,他圆珠笔戳腮帮子半天没动窝,清晨? 6点到7点叫清晨,起床吃饭赶路上学,天天如此流水账有什么好写的。

我幽幽地说,写你清晨醒来无意中听到爸妈的低语聊天啊。

那次他的《清晨》得优,遭到老师在全班的表扬。

02

他体育很好,他喜欢篮球,校篮球队的,一蹦老高,球鞋费着呢,没多久就坏了。

我妈很开明,什么都买便宜的,唯独鞋和眼镜敢花钱,敢给他买名牌运动鞋,敢给我配最好的眼镜。

我觉得他数学好,和他体育好有特别大的关系,为什么这么想不知道,就这么觉得。他浑身的劲是蓬勃向上的,阳光大男孩,所有的人都喜欢他。

我也喜欢小哥,愿意缠着他,他也愿意被我缠着,因为我总是有用的,他很早就发现我能给他补台,能在任何情境里,把快落地的球救起来。

有次在家,他一转身把地上满满一盆水给踢翻了,那盆水着着实实浇在我脚上,那动静!亏得是四月。

我爸一惊,刚要数落他,我说:“哎,先脱鞋后洗脚,你程序怎么反啦?~”

爸妈噗嗤乐出来:“你们俩。” 他二话不说麻灵拿拖把拿毛巾拿干净袜子一通忙叨,完事儿看着我蹦出三字对不起,我俩眼神一对,同时伸出右手,give me five,哦耶!

我俩配合不好的时候很少,所以印象很深。有次家里来了一位叔叔,叔叔口吃,和爸妈说完事就走了。

目送那位叔叔出门,我俩对视,谁也不开口先说第一句话,生怕张嘴也跟那位叔叔一样了。我用眼睛说你先,他只张嘴不出声说我上厕所去~

到了初中,我眼睛就近视不戴眼镜看不见黑板上的字,越发不爱动了。笨手笨脚的小四眼和蹦蹦跳跳的大男孩,一个往天上飞,一个往地下钻,一个动,一个静。

我妈把他从外面往回叫,别疯啦,回家吃饭!每次倒也不着急,人家功课好,又按点回来,从没有过异常。

我妈把我从家里往外轰,别看啦,那眼睛还要不要啦,出去玩会儿,找你哥去。

他费球鞋,我费眼镜。

每次体育课考试尤其3000米,愁死我了,小哥就在学校操场带着我跑,反正,次次考试悬得呼地过,亏得前些年体育课只有及格不及格,要也有优良中差,我的成绩单就没现在这么好看了。

尽管如此,除了语文可以与小哥抗衡以外,我还有一项值得骄傲的,那就是我是学校乐队的,我会乐器。

呵呵,他去比赛,我去演出。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棒,我们学校的乐队也棒。

我们在很多地方演出过,印象最深的是在人民大会堂的那次。学校企业外宾上过电视的大领导,很多人看过我们的演出。

有一次,我们给解放军叔叔演出,那年我小学四年级,我的节目是琵琶独奏《打靶归来》。

我一曲演完,响起热烈掌声,我走下台,掌声不停,越来越响。

节目单上只有这一个曲子,我也就准备了这一个,但呱呱鼓掌声持续了一会儿后,变成了要求返场的有节奏的掌声。

老师在我身边蹲下来说,再弹一个吧,我都傻了,弹什么啊?再弹一个洪湖水。

我懵圈地走回台上,全场立刻安静下来,那一刻我觉得魂都不在身上了,不知道手里琵琶的声音是谁弹出去的。

一个音错了,一个音又错了,台下解放军叔叔开始善意地笑,等我好不容易把整个曲子弹完了,全场再次爆发出和刚才一样的热烈掌声。

这一次里夹着大家疼爱的笑,有人低语,把孩子吓着了。

小哥和我,一直是爸妈的骄傲,对我俩他们一直很省心,直到非典那年。

【四】

01

高考那年,小哥随妈妈学医,我随爸爸学外语。我俩如愿以偿,高考成绩他理科班第一,我文科班第一。我俩的乾坤传奇,据说在母校流传了很多年。

18岁以后,大概是长大了,我们的双胞胎感应还在,但乾坤小宇宙的气场差了很多,到大学毕业那年,我俩的童年神话彻底成为传奇。

妈妈当了一辈子医生,太知道医生的辛苦了。小哥报考前,妈妈和他深谈了一个晚上,把医者的辛苦担当仁心温暖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刻在了小哥的脑海里。

从爸妈屋里走出来,我看见小哥晶莹莹的眼睛里,多了一丝坚定和悲悯。

爸爸也和我谈了一晚上,那次谈话让我对翻译的学习和从事,多了憧憬,多了敬畏。

爸爸看着正在播放的《新闻联播》,对我说,你听他说一句话,晚三秒开始跟,嘴上重复他的话,耳朵听他下一句。试试~

我以为很简单,但两句都没跟下来。爸爸接着说,有一种翻译叫同声传译,刚才你用同一种语言跟,他要换成外语。

翻译,是两种语言间的穿梭,两种语言都要精通。

顶级的口语翻译,可以打开一本英文书,看着英文,用很美的中文语言给你说出来,就好像她正在念的是一本中文书一样。

这叫专业!既然决定要学一样东西,就竭尽全力把它学到顶尖,记住了?

02

我俩的大学时代都很悲催,情商很低,人缘很差,俩书呆子。

我先毕业,比小哥早工作一年,那一年,小哥忙着写论文,别的没啥变化,多出了个爱好,喜欢上了历史国学中医,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开始我们都以为他交了个文科女朋友,后来确定不是。

他的西医语言只有妈妈听得懂,跟我们说话他就换成中医语言,我们乐得受益,让他免费开课。

比如他说瞎吃补品流鼻血,好比锅里没水你乱添柴火,那不烧糊了。通俗易懂!

我妈西医学院派,看他啥没耽误,也不介意他七七八八的多学。倒是我爸,拿出了老学究的劲头,认认真真地听他说照他做,敲胆经捏耳朵,乐此不疲。

我爸试图拉着我妈一起,尝试过很多次,我妈不屑一顾,一副不与夏虫语冰的样子。

小哥实习那年,给我讲医院的故事,说有次在楼道半截,一个病人突然晕倒,他急上一步扶住,然后把病人背到病房。

他说,那个病人看着不胖,但特别重。他一边背,一边想起妈妈几年前在他报考医学院的时候,跟他的那次谈话。

妈妈说有一次,一个大叔病人楼道晕倒,那当口前后没别人只有我,我一把扶住,想着年轻有的是力气,来吧,一顶劲就背上了楼。

真沉呀!就那次,也不知是闪到了还是怎么的,腰就不好了,一直到老了都不好,只要阴天下雨就疼。

这,在医院里是最小的事,算不了什么的,说不出口的事。

小哥说妈妈163,100斤不到,背个160斤的大叔,都想不出当时是怎么一口气背上去的,还不算什么还说不出口。那天我背起病人,瞬间懂了那晚妈妈说的话。

不是站着连续做八个小时手术才叫辛苦,医生辛苦的点点滴滴太多了,电影《人到中年》里潘红演绎的那个眼科医生只是冰山一角。

更别提天天要面对的生死了。

【五】

01

小哥作为医生面对死亡的第一次哭,我印象很深。那一次,他哭得非常厉害。

他这辈子的哭,我看见的,有数的那么几回。每一回背后的故事都惊心动魄,越往后越长大,他的哭就越深越痛越压抑。

第一次哭是为了我们的发小,肝癌晚期。

太年轻了,我们的一切都刚刚开始啊。

从住院到离世,两个月,是发小主动要求停药的,他放弃了。

小哥哭着求他,我们一起打赢这场仗好不好?

发小失神的眼睛里没有了光,他看着小哥说,哥们儿,下次!

小哥对妈妈说,从决定学医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做好了面对生死的准备。意外生死未卜,疾病回天乏术,我都能接受,我努力我尽力我拼命,和病魔一战到底。

但是,但是,我没准备好接受放弃,我还接受不了任何对生命的放弃。

我不知道发小他经历了什么,是什么让他生无可恋?

小哥重新审视自己学医时的伟大抱负,那是他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医生的无助。

他挡不住健康人患癌,他治不好晚期,他没法延长病人的生命,他甚至阻止不了病人放弃自己的生命。

“要我何用啊?!”

面对着这位迷茫的新医生,当了一辈子眼科医生的妈妈说:

孩子,你知道每次纱布一圈一圈地拆开,病人睁开眼睛重见光明的那一刻,我有多高兴吗?你知道看着病人松开握住我的手,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地出院回家,我有多幸福吗?

你知道那些年,年年过节年年收治被鞭炮炸伤眼睛的孩子,我有多心疼吗?你知道告诉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他将永远失明,我有多痛心吗?

是的孩子,这就是医生。每天,你踏进医院面对病人,你肩上就有了使命。

开始我也以为高超医术是使命的全部,慢慢地我认识到,最好的医生是让人不得病,是把小病治好把大病扼杀在萌芽,是在大病面前,和病人联手打败病魔,是在尽了全力接受宿命时,仍对生命充满敬畏和希望。

02

小哥后来对我说,他很庆幸,这辈子能做医生,能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迎接一场又一场的战役。他说,他的老师他的同事,乃至昏迷不醒的病患,都是他的战友。

他们冷静地分析病情,密切地注视变化,果断地决定下一步方案……,这一切,像极了战场。

那个全程昏迷不醒的中年人,醒来后对小哥一见如故。他说,小哥对他说的所有话,他都记得。印象最深的那句是,加油!咱俩一定能赢!

2003年非典,小哥得了奖章;那段时间,把爸妈担心坏了。

【六】

01

小哥和我同一天结婚,他媳妇是我闺蜜,我老公是他哥们儿。

恋爱时惊天动地,结婚后一地鸡毛。

我和小哥是双胞胎,他娶个能和我说得来的,我嫁个跟他差不离的,再乾坤小宇宙一下?多好!小哥和我原本想得美美的。

哪曾想兄妹乾坤,和夫妻乾坤完全两码事!

结果呢,一半一半吧,激情燃烧的时候,真好!激情不燃烧的时候,真不好!

这个出乎意料的结果倒是激发了我和小哥早年间合作潜质,他们两口子吵架我消防,我们两口子吵架他灭火。两对四个人,从不同时发飙。

大姐一直在国外,每年回来看着小哥和我都感叹,这日子过得多快啊,你俩都结婚了。

我们结婚的第二年,妈妈退休了。

小哥的娃是女孩儿,我的娃是男孩儿,对俩孙娃妈妈都爱不释手。

我们的家离爸妈家都不远,没事儿我们就带着孩子回去,妈妈愿意的话就留俩孩子住几天,住多久都行,留一个行,留两个行,不留也行,总之,大部队怎么调遣全听妈妈的。

说来也巧,俩娃有点像童年的小哥和我,在一起玩得可好了,不愿意分开。

把爸妈乐得呀,天天合不上嘴,脸上放着光。

孩子闹哄哄的,累啊,但热闹,高兴!

爸妈最兴奋的,是那两个小娃原音重现了小哥和我的当年神话,孩子的雷语趣事让年过半百的爸妈返老还童,彷佛回到了三十年前。

老两口把自己的专业全放下了,一心一意地带着两娃。奇了怪了,小孙女文静随姑姑我,小外孙活泼像舅舅他。

02

若干年后,小哥闺女考上了北大中文系,她的理想是作家。我儿子硕本留学归来,专业是应用数学和金融工程,他的志向是大数据。

爸妈的晚年时光,被我们尤其是俩孙娃幸福地疗愈着充满着。我每每回首岁月,都能听到全家人爽朗畅快的笑声,那笑声一直持续了30年。

两位老人家幸福地活到93岁,他们健康乐观,祥和宁静;无论各自坐在哪里,他俩常用眼睛寻找对方,眼光碰上,笑一下。

有次追着老人看的我,正遇上小哥的眼睛,我俩学着爸妈,也相视一笑。

爸爸在家谱上骄傲地写下我们全家人的名字,学历,共产党员。

妈妈弥留之际对我说,舍不得。爸爸弥留之际对我说,此生,无憾!

【结尾】

为了弥补爸爸在弥留之际向我吐露的遗憾,我用笔“生”出了一个双胞胎哥哥,上面所有关于哥哥的描述,都是虚构的。爸妈,你们喜欢他么?

以下文字回归真实。

有年体检,我无意听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词,这个词我已经几十年没听到过了,“畸胎瘤”。俩b超医生一边记录一边聊天:“xx畸胎瘤死了。”

我啊的一声,畸胎瘤会死人吗?畸胎瘤不就是母亲本应生双胞胎,结果没发育好只生出来一个孩子,那一个成了良性瘤被这个孩子带出娘胎,做手术切除就行了,不是这样的吗?

医生很惊讶地盯着我,我说我得过,八岁做的手术,我好好的啊。医生说,哇!你命大,我知道的好几个畸胎瘤病人都死了,你是我知道的第一个活下来的。我说啊,真的啊。

冥冥中,那个帅气阳光的大男孩,在冲着我笑。

“此生,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多好的一人生剧本,没能开拍就杀青了,下回吧。

记着昂,这辈子你是两个人,尽管,我没在你身边。 ”

『叁』 有哪些演员演活了小说中的人物

NO1:容嬷嬷

看过《还珠格格》或者没看过的人应该对这个角色都不陌生,反正小影小时候看这部电视剧对容嬷嬷这个角色真的是印象深刻。可以说,李启明老师真的是声情并茂的在诠释这个角色。有的人甚至因为这个角色,现实生活中都不愿卖菜给李启明,原因是她饰演的容嬷嬷“太坏了”!一个反角,观众越恨她,说明她的演技越好,所以从这方面来说,李启明演绎的容嬷嬷是非常成功的!

NO2:雪姨

还记得前几年很火的“莫文佩,开门啊”那个视频么?同样是琼瑶阿姨笔下的作品,《情深深雨蒙蒙》里王琳饰演的雪姨绝对是能与容嬷嬷匹敌的呀!说真的,雪姨真的让我看到许多很讨厌的妇女形象,这演技,感觉就是本色出演呀~~ 并不是说王琳人品怎么,而是你真的不会觉得她是在演戏,那种坏真的太自然了,还有点小贱小贱的,哈哈~~

NO3:安妮公主

如果要问我的女神是谁?不是范冰冰李冰冰,我想应该是赫本,很奇怪,赫本的美很特别,而我个人对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罗马假日》中,她饰演的安妮公主!昨天在某英语平台又看到了这部电影的片段,再次看到黑白、优雅的安妮公主,赫本真的将公主的优雅与俏皮演绎了出来!就连女神的发型也成为很多时尚大咖争相模仿的经典,但唯独赫本骨子里高贵优雅的气质是无法模仿的!

NO4:蝙蝠侠

相信大家对于这个角色也并不陌生,如果说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个女神赫本,那么每个男孩心中应该也有一个蝙蝠侠。蝙蝠侠出自《黑暗骑士》以及之后的《黑暗骑士崛起》,扮演者克里斯提安.贝尔硬朗的面容,真正让蝙蝠侠惩恶扬善的超级英雄气质得以呈现!

『肆』 老白说片儿《笔下求生》中,你发现自己活在小说里的角色,你会怎么办

老白说片儿近来说了一部特别有意思的电影,影片名字叫做《笔下求生》,短短的四五分钟的解读,让我们完全看懂了这部电影。这部电影主要讲述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发现自己的生活被一个旁白所左右,经过求证他知道自己在按照一个作家写作的思路而生活,他希望自己不要被这个作家写死,所以他的生活做出了很多改变,最终戏剧化的他最后没有死。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也发现自己活在小说的角色里,你会怎么呢?对我来说,我可能也会和这个电影主人公一样恐惧,但肯定会积极去试着改变不好的结局。

一、会去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

如果发现自己活在小说的角色里,我会和电影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去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因为不知道下一刻自己的命运是如何的,所以干脆摒弃现在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去尝试更多可能,尝试自己之前想做而没有做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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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百鸟朝凤电影(从小说到电影的跨界互文)

一、电影意在升华悲剧内涵

电影《百鸟朝凤》着重塑造了唢呐艺人焦三爷这个形象,他把唢呐当做“吹到骨头缝里”的精神信仰,不管时代如何变迁,都孤独而顽强地坚守唢呐这门匠活。为此,电影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改造,将小说中游本盛的故事移植到焦三爷身上,打破原作人物的均衡态势,突出了焦三爷的形象,来升华其精神特质。例如,电影将卖牛添置唢呐行头的故事移植到焦三爷身上,临终恳求游天鸣“把游家班再撑起来,无双镇不能没有唢呐”。除此,还强化了焦三爷课徒严格的特点。他在教习唢呐时,严格中寓有慈爱;考察徒弟时,重在观察日常品行等生活细节。例如,在家常劳动中突出蓝玉、游天鸣的性格差异,暗示蓝玉虽然天赋高、领悟能力强、学艺进步快,但是性格轻率,缺少游天鸣的韧劲。这烘托出焦三爷选择“传声”接班人的慎重,也渲染了他们师徒二人用生命守护唢呐艺术的悲情。

更为重要的是,电影增加了焦三爷泣血吹奏《百鸟朝凤》的情节,强化了人物的人格魅力。金庄的窦老支书去世,游天鸣的游家班人手不足,焦三爷强忍咳嗽复出助阵,并代替生病的游天鸣为德高望重的窦老支书吹奏《百鸟朝凤》。直到吹至吐血,他依然要坚持完成这支“大哀至圣,敬送亡人”之曲。焦三爷不顾自己的性命也要完成这个崇高至圣的仪式,不仅是为了完成唢呐艺人的职责,更是为了表达旌善扬礼的教化功能,维护正统的礼义秩序。焦三爷的行为带着一种困兽犹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剧意味。这是对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的反抗,是对唢呐行将消亡的反抗。正是这种反抗,使焦三爷这个卑微的唢呐匠具有了悲剧英雄般高贵的精神气质,也使电影具有了一种壮美感。

无疑,焦三爷这个形象已经成为导演吴天明的化身。焦三爷对唢呐的执着,张扬了崇高的悲剧精神,隐喻着吴天明这样的电影人的艺术情怀。电影中,唢呐里的乡愁,暗含着家国天下的宏大叙事特征。这部电影深刻地烙上了吴天明的人格烙印,从乡愁恋歌提炼为一曲家国情怀的咏叹调。

二、小说重在浓缩底层命运

电影改编与小说原作并不能简单等同。一方面,小说和电影分别是抽象和具象的文艺形式,小说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创造思想形象,而电影以画面和声音为媒介,创造视听形象;另一方面,电影改编也是再创作的过程,必然会打上电影主创的思想印记。

相较于电影突出焦三爷的形象,小说《百鸟朝凤》将更多的笔墨用在了父亲游本盛身上。肖江虹说,“我真正要写的,既不是德高望重的焦师傅,也不是一力传承的游天鸣,而是一辈子没能吹上唢呐的父亲游本盛”。小说中,游天鸣在父亲临终前四处劝说师兄弟重整唢呐班,无奈师兄弟们迫于生计都已进城打工,再也“捏拢”不起哪怕是最普通的“四台”唢呐了。

小说重在讲述乡村在现代化席卷而来的浪潮中,淳朴乡风民俗日渐式微,唢呐艺人们面临着凄凉而茫然的生存状况。原作中没有焦三爷“舍命吹奏百鸟朝凤”的情节,而是游天鸣在葬礼上临场忘记了“百鸟朝凤”的曲子,让这个古老的职业以一种异常丑陋的形式完结掉了。就在游天鸣忘记“百鸟朝凤”曲子的时候,焦三爷已经向生活投降了,他折断了那支用来吹奏“百鸟朝凤”的老黄木杆唢呐,去给徒弟蓝玉的厂里看大门。小说表达了底层民间艺人的生存选择:和生死相比,一项技艺的失传是微不足道的。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有个与电影迥异的细节,电影将唢呐与乐队的冲突置于乡村/城市、传统/现代化、中/西方的二元对立背景之下,强调了广义的文化冲突。而在小说中,冲击无双镇唢呐的不是电吉他和架子鼓,而是乡村里礼仪崩塌之后所重建的生活方式:城里的乐队并没有在无双镇风光太久,很快被新型的“十六台唢呐”所取代。而这十六个唢呐匠的宏大鼓噪,根本不是传统唢呐匠注重的匠心、传承,而是犹如群鸟出林,聒噪庸俗。小说所描述的悲凉不是技艺的失传,而是乡间伦理秩序的崩塌。

三、跨界互文的殊途同归

从小说到电影的改编,两个文本构成了一种互文关系,犹如生活的一体两面,揭示了现实的两重性。电影《百鸟朝凤》将唢呐提升到民族艺术传承发展的高度,进行了反思拷问。电影中,注入了吴天明鲜明的个人印记,讴歌民间艺人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人伦天性的坚守,表现宏大的家国情怀。

电影与小说文本中的《百鸟朝凤》,就好比一个桥梁,连接传统文化“坚守传承”与“融入生活”之两端,为我们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提供借鉴与思考:既要宏观地着眼于延续中华文脉,又要努力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使其变得具体可感、有血有肉,富有生命力。(李健)

『陆』 小说活着与电影的情节的不同

小说里人物都死了只有富贵还活着,电影里富贵、家珍、女婿、外孙都活着;
小说里有庆是因为抽血救春生的妻子,抽血太多死的,电影里是被车撞;
这是主要的不同,其他细节的不同有很多

『柒』 请大家推荐几部好看的中欧式魔幻类电影。哈利波特.魔戒就不用说了,我已经看过了

星尘:

不要向流星许愿,否则它就会变成女人……故事开始于一个平静到让人昏昏欲睡的小村庄,由于村庄被一个鹅卵石城墙所包围,所以它也叫“围墙村”。虽然只是薄薄的一面城墙,却世世代代地保护着这里的村民,因为一墙之隔的外面世界,是一个平行宇宙,那里充满了魔幻与超自然的生物。生活在“围墙村”的崔斯坦·索恩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对村里最美丽的姑娘维多利亚一见倾心,为了能够得到她的爱,他甚至许下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完成的诺言:带回天上落下的星星。
为了能够完成许诺,崔斯坦不得不鼓足勇气穿越那道象征着禁忌的城墙,进入另一个世界“风暴要塞”,那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到处都是永恒的魔法和流动的传奇,很快,崔斯坦就会完全融进这个独特的地域,成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当特里斯坦走进“风暴要塞”,最终找到了流星下落的位置时,他发现自己看到的不是预期中的陨石,而是一个美丽、勇敢的女人……在进入大气层之时,“流星”不小心崴了脚,然而这只是一切不幸的开始而已,打从她脚落地开始,就有一系列的陷阱在等着她,这个自称伊凡娜的“流星女”成了所有野心家围捕的猎物。特里斯坦就不用说了,即使没有陨石,他仍然要把伊凡娜带到维多利亚面前。除此之外,还有野蛮、残忍、邪恶的女巫,她想得到“流星”的心让青春永驻;国王的几个诡计多端的儿子,对于他们来说,得到“流星”颈上的红宝石项链,就等于得到王位。当然,这个过程中还有魔法师、小妖精以及一个会飞的海盗,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善意的,也有邪恶的,但他们的目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伊凡娜的心脏。
特里斯坦为了自己那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决定保护伊凡娜,虽然他不知道这场旅程会带来多少不可思议的遭遇,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他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如果崔斯坦能够在如此大规模的围追堵截中运用智慧活下来,他就会发现,自己对维多利亚的感情,只是一种对美的期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而他的“新欢”伊凡娜强大的力量,不仅是一切混乱的根源,也是开启他身份之谜的关键钥匙。
在保护伊凡娜的旅程中,崔斯坦明白了自己的真爱所在,并结识了许多的海盗朋友,学到了一身剑技,真正地从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并与母亲相认,成为了风暴要塞的国王,得到了伊凡娜的真心,在伊凡娜的陪伴下,和平统治了风暴要塞70多年。

黄金罗盘:(大美女——妮可 基德曼)

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与一个我们的世界平行运转的宇宙空间里,这是一个由巫师统领北部的天空的时代,北极熊才是最勇敢的战士。至于人类,他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由自己的灵魂幻化成的灵兽,其重要性堪比心脏。
掌握着北极命脉的是一个叫“主教法庭”的神秘组织,近期,他们信心膨胀到想要控制所有的人类,摆在他们面前的惟一障碍,就是一个从上古时代流传至今的神物--金罗盘,这个时代的孩子里,有一个将会注定拥有它。
对于年仅12岁的莉拉·贝拉奎亚来说,她似乎还没有感觉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她的叔叔阿斯里尔伯爵将她托付给约旦大学的校长抚养和保护,这个活泼可爱却也世故早熟的小女孩,将校园当成了游乐场,无人看管也颇为逍遥自得,因为她不但拥有一位能够一起闯祸的忠诚好友罗杰,身边还有守护灵“潘特莱蒙”的陪伴--它是一个很小、可以根据周围情况改变形状的灵兽。
然而莉拉的世界在悄无声息地慢慢改变着……
阿斯里尔伯爵正着手准备着一场北极之旅,不仅仅为了研究一种名叫“尘”的神秘物质,他还怀疑位于北极圈的另一边,有一个和自己世界平行的另一个空间,显然,他的研究终将威胁到“主教法庭”,而他们势必会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关闭约旦大学,让阿斯里尔伯爵知难而退。
这时,突然发生了多起绑架儿童的神秘事件,传闻他们都被到到了北极……对于莉拉看来,流言就等于事实,因为她的好友罗杰也失踪了。正当莉拉发誓要去世界的尽头拯救罗杰时,一个新面孔出现在学校里,玛丽莎·卡尔特夫人是个极具欺骗性的科学家,同时也是一名环游世界的旅者--不过看起来,她似乎更像是一只伺机而动的母豹。
聪明的莉拉很快就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设计好的陷阱的猎物,似乎有人对她的“金罗盘”觊觎许久,“主教法庭”也在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它。“金罗盘”是约旦学校的校长作为礼物赠送给莉拉的,它是一个神秘且强大的装置,能够还原事实,说出一切别人想要隐藏或躲在阴影之下的真相,甚至可以改变未来。
莉拉察觉到了卡尔特夫人身上的危险气息,她知道是离开的时候了,因为她不仅要营救罗杰,还要阻止“主教法庭”的恶行。然而命运注定莉拉此行不会孤独,她受到了喜欢在海上讨生活的部落--杰普顿人的保护,他们的族长是法尔、摩·考斯特和法德·科拉姆。
然而作为同盟,杰普顿人可能不是那么值得信赖,但好在莉拉还有女巫塞拉菲娜·帕可拉和德州空军李·斯格斯比的帮助……就这样,莉拉以一种紧急的姿态投身到一个让她飞向天空、横越海洋的历险当中,来到最北边的冰天雪地的狂野之地,在那里,她得到了另一个强大的盟友,一只穿着盔甲的熊,埃欧雷克·伯尔尼松,他发誓要在战斗中帮助她到底,直到她成功。
一场大战迫在眉睫,经历改变的不仅仅是莉拉所在的世界,也包括其他与之平行的空间,在好友和盟友的帮助下,还有“金罗盘”的威力,莉拉必须鼓足十二分勇气,将生平所学全部出来,才有可能阻止那股邪恶的力量。

月亮坪的秘密:(黄金罗盘的小女主角主演)

13岁的孤女玛丽亚和自己的家庭教师来到银露村月亮坪庄园,投奔堂叔本杰明爵士。银露村民风淳朴、美丽如画,但又是一个充满了种种神秘和悬念的谜一般的地方――庭园里到处是修剪成奇异的公鸡和骑士形状的红豆杉树,单身一人的本杰明爵士和他的小矮人厨师声称:20年来没有女人踏进过月亮坪庄园宅子的大门。一条大得吓人、怎么看都不像狗的大狗郎尔夫(它在出走了20年后突然又跑回了宅子),一只聪明神奇、会用爪子画画传递消息的黑猫扎卡拉,一片神秘莫测的黑松树林,一匹亦真亦幻的小白马,还有一段流传了几百年的关于月亮公主和小白马的神秘往事……隐藏在这一切背后的,是两个家族世代结下的怨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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