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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电影霍桑人物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08 05:00:31

㈠ 人物性格分析

人物性格分析

以下是我转的,呵呵
关于性格分析,目前专家们的思络已慢慢清淅,并趋同于把人的性格分为四种:
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和平型;
这是性格分析学上一个里程碑。
其实中国伟大的名著《西游记》中已对人的四种性格刻化得出神入化;
唐僧师徒四人正是代表了这四种性格:
唐僧---完美型 细致,敏感,悲观
悟空---力量型 坚定,果断,自负
八戒---活泼型 活泼,热情,多变
沙僧---和平型 平稳,随和,寡言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栋住房起火了;
完美型的人会思考:是什么原因起火了,是电短路还是厨房着火?
力量型的人会行动:关掉电闸,找到灭火器,马上去灭火耐搏!
活泼型的人会大叫:楼上楼下大叫,不得了啦,起火了!
和平型的人会旁观:反正有人会报警,消防队马上会到,不用那么急吧~~
但是人为什么会有这四种性格?
没有人给出答案,有的只是对这四种性格的遇事时状态的描述
人的性格不同是因为人的思维方式不同
人的思维方式不同是因为人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不同
佛家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就是:世界就是因果关系
“要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问后世果,今生做者是”
活泼型的人认为一因多果;
做一件事,会有不同结果,有可能这样,也有可能那样;所以他们是经常变,变的是结果;明明答应你的事,过两天就忘了;
力量型的人认为一果多因;
一个结果,可用多种方法,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所以他们也经常变,变的是方法;明明教你这样做,过两天要你那样做
完美型的人认为一因一果;
做一件事,只有这一个方法,而且晌激必须按照这个方法去完成,喜欢做计划,做表格,制定规范,很难接受别人的意见
和平型的人认为无因无果;
任何事情,这样也好,那样也好,这样做也行,那样做也行;口头上应和,心里觉得不一定;如果大家都这样,我就这样,大家都那样,我就那样。
所以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途中,给人的感觉各不相同:
唐僧给人的感觉很固执;
悟空给人的感觉方法多;
八戒给人的感觉很好玩;
沙僧给人的感觉不想事
同时这四个人在情绪反应方面各不相同:
唐僧生气时一个人伤心
八戒生气时几天就好了
悟空生气时会毁灭一切
沙僧生气时你还不知道
但是这四个人却组成了一个西天取经的精英团队,最后取经成功,全部修得正果
唐僧让这个团队变得正规,悟空让这个团队变得灵活,
八戒让这个团队变得快乐,沙僧让这个团队变得冷静
活泼型的人喜欢说;完美型的人喜欢想;力量型的人喜欢做;和平型的人喜欢看。
完美型的人认为活泼型的人说话不算话,活泼型的人认为完美型的人过于较真
力量型的人认为和平型的人做事不知急,和平型的人认为力量型的人过于暴燥
活泼型的人欣赏和平型的人做人很厚道,和平型的人欣赏活泼型的人天生浪漫
力量型的人欣赏完美型的人做事很认真,宴亩袜完美型的人欣赏力量型的人敢作敢当
力量型完美型重在做事,力量型要做就做,完美型做就做好
活泼型和平型重在做人,活泼型要做主角,和平型只做配角
认识不同的性格,学会与不同性格的人相处,就是学会了如何做人;
掌握不同的性格,懂得与不同性格的人相知,就是学会了领导团队!
性格分类或者称性格心理学模型,当首推MBTI模型,我不知道它是否最科学,但肯定是应用最广泛的,据说世界500强企业中百分之八十都在采用这套体系,给员工录用提干之前,先评测看你性格是否合适,以及合适的职能部门什么的,这当然都是搭积木小学培养出来的人力资源经理们常做的事情,虽然成果卓著,但也多有诟病,诟语主要集中在模型被滥用,说甚至有拿评测结果做法律判决依据的,这就太搞了。不过总体来说,是一套相对成熟的模型。据一位名叫安妮的批评家在其新书《人格崇拜》中透露,目前世界上的人格测试方法有2500种之多,每年创造4亿美元的收入,估计还不包括培训咨询师,性格整容服务等其它收入,可见这一领域门类庞杂,熙熙攘攘,利来利往,包括九型在内的这一堆,都在其内。
MBTI是英文Myers-Briggs Type Indicator的缩写,可称之为迈尔斯型别指标,是迈尔斯女士与其母亲一同研究设计的量表,用于测量人的性格型别,其理论基础则来自于荣格。也就是荣格强调人类具有思想、情感、感觉、直觉四个心理学功能,结合内外向性格,C2/4=16,于是我们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16种性格,关键是这套体系有比较成熟的测量方法。
这套体系的四个座标分别是:
E)外向型 I)内向型
S)实际型 N)直觉型
T)思考型 F)感觉型
J)判断型 P)感知型。
经过不同的组合,产生出16种性格型别:
1) ESTJ 大男人型 2) ESTP 挑战型 3) ESFJ 主人型 4) ESFP 表演型
5) ENTJ 将军型 6) ENTP 发明家 7) ENFJ 教育家 8) ENFP 记者型
9) ISTJ 公务型 10) ISTP 冒险家 11) ISFJ 照顾型 12) ISFP 艺术家
13) INTJ 专家型 14) INTP 学者型 15) INFJ 作家型 16) INFP 哲学家。

《红字》人物性格分析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著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齧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李逵人物性格分析

要谈李逵,是无法撇开宋江的。宋江事实上已经成为了李逵生命中的一部分。从江州第一次遇到宋江,宋江给了李逵10两银子起,李逵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宋江一直到死。李逵对宋江可以说是忠心耿耿。对李逵而言,宋江不仅仅是他的老大,还是他的楷模、他的精神教父、他依恋的物件。为了宋江李逵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

整部水浒,李逵一直是以变态杀人狂出现的。但偶尔一次在李逵身上还是展现出了人性的光芒。宋江一上梁山就接了父亲宋太公上梁山,随后公孙胜也离开梁山回乡看视老母。这时,李逵也动了孝心想回乡取老娘上山。李逵的孝心与其说是他天生的,倒不如说是受了宋哥哥的启发,才终于在封闭的内心中闪出了一丝人性的火花。而后在李鬼说道自己有80岁老母的时候,李逵这一丝人性的火花仍然在起作用,所以就放了李鬼。这也是李逵唯一的一次刀下留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结果还是放错了。

李逵从小在乡里凶顽不灵,杀人后逃亡,离家十几年再也没有同家里联络过,把抚养老母的重任一股脑地推给哥哥李达。这样的人恐怕无论如何都谈不上孝,要说“孝”字,李逵的哥哥李达才应该算是。就算李逵最初几年逃亡情非得已,但后来到江州当看守,有稳定收入时,怎么不想到自己老娘在受苦、哥哥在受牵连?特别是后来跟着宋江整天出入高阶酒楼、宾馆,花天酒地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老娘?宁可把钱拿去赌博也不想一想老娘过的是什么生活。李逵上梁山这么多天,如果不是宋江去取家人上梁山,李逵能想到自己可怜的老娘吗?李逵的这个孝,其实是受了宋江的影响。宋江的孝是宋江的名声之一,是宋江必须要刻意经营和维护的。而李逵的孝则是在模仿宋江的孝。宋江是李逵的楷模和精神教父,李逵潜意识里就会模仿宋江的孝行。所以宋江要取老父,李逵也就想到了十几年一直没有想到过的老娘。不管怎么说,我们终于在李逵的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光芒,虽然很微弱,但这还是告诉了我们,再凶恶的人有时偶尔也会露出一丝善良。但这一丝善良并没有维持多久,只维持到了李鬼家。当他知道李鬼欺骗他后,毫不犹豫的就杀了李鬼,然后残忍地割下了李鬼的肉来吃。李逵在接老娘回梁山途的中去取水,不料老娘被老虎吃了。照理说母亲这样的死法,正常人的正常反应应该是悲愤,而看看我们的铁牛哥哥是如何反应的:
“李逵心里忖道:‘我从梁山泊归来,特为老娘来取他,千辛万苦,背到这里,却把来与你吃了。那鸟大虫拖着这条人腿,不是我娘的是谁的?’心头火起,赤黄须竖立起来,将手中朴刀挺起来,搠那两个小虎”。
李逵心中并没有多少悲恸,只是觉得自己白跑了一趟而不爽,“心头火气”这四个字妙,活脱脱地写出了老娘在李逵心中的地位。李逵杀了四虎后,遇上了当地猎户,到曹太公庄上接受款待。这里也没有看出李逵有多少悲哀,前面李逵埋葬母亲遗骨的时候倒是哭过一场,但是很快李逵就开始吹嘘自己的神勇了,把失去老娘的痛苦忘得一干二净。
“只见门前鼓响笛鸣,都将酒来,与李逵把盏作庆,一杯冷,一杯热。李逵不知是计,只顾开怀畅饮”。
李逵这种样子哪像刚死了老娘。要说李逵这样的人还能算孝子,那么天下人恐怕个个都是孝子了。

李逵对宋江的感情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小弟对老大的感情,而是一种畸形的爱恋。好比霸王别姬里张国荣演的程蝶衣对张丰毅演的段小楼的那种感情。虽然李逵对宋江死心塌地,但在梁山上还是有过几次违逆宋江的行为。第一次就是三打祝家庄时不顾宋江已经接受扈家庄的投降,杀了一丈青满门。假如杀扈太公一家不是宋江暗中授意的话(这种可能也是有的,详见《三打祝家庄》),那么李逵的动机就很值得讨论。当时的情况是,林冲俘虏了一丈青扈三娘,而宋江将扈三娘连夜送回梁山妥善安置在父亲宋太公处。扈三娘长得高挑漂亮,在梁山一众光棍中十分吸引眼球。因此梁山上大大小小的兄弟都以为宋江对扈三娘有意思,想收为压寨夫人。水浒上说:“众头领都只道宋江自要这个女子,尽皆小心送去。”可见包括李逵在内,梁山的兄弟们都以为宋江有这个心。照理说,老大看上了女人,李逵作为一个忠心耿耿的小弟,正常的做法应该是竭力帮老大搞定才是,一般的黑帮影片都是这个套路。要换成梁山其他大哥必然会好生善待扈太公一家,而李逵却把人一家全杀了。这下宋江要么把李逵杀了,否则就别想娶一丈青了,毕竟是杀戮对方满门,宋江脱不了干系。同一个满门被自己心腹所杀的人天天睡在一起,是需要极强的神经的。看看李逵行凶后是如何对宋江说的:“你便忘记了,我须不忘记。那厮前日教那个鸟婆娘赶着哥哥要杀,你今却又做人情。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李逵的这番话充满了醋意。可见杀扈太公一家,一方面是因为李逵嗜杀,另一方面也是被宋江要娶扈三娘的谣言所 *** 的。

mistress 美剧 人物性格分析

金牌律师Savi优雅时尚,婚姻幸福,事业成功但却野心勃勃:一方面,她在为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寻找新的合伙人,另一方面,她迫切的希望生一个孩子;Savi的妹妹Josslyn是一个私生活十分糜烂的房地产经纪人;Savi和Josselyn共同的朋友April三年前丧偶,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经营著一家位于罗伯逊大街的高阶织品商店;另一个朋友Karen是一位小有名气的韩裔心理医生,却爱上了自己的病人,结果在一段不该有的恋情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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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部电影吧 我这里有英文的观后感 你可以借鉴一下
When the idea for a film surfaced in the creative mind of director Steven Spielberg concerning the amazing activities of Frank Abagnale Jr. there might have been more than a little bit of dj vu involved. It was Spielberg who, as a young man fascinated by film, talked his way past Universal Studios security guards to watch films being made.
Leonardo Di Caprio as Abagnale Jr. interviews a Pan American Airways supervisor to learn about the careers of their pilots for the ostensible purpose of writing an article for his high school paper. In reality he is seeking to learn enough about the lives and activities of Pan Am pilots so he can suessfully impersonate them. Couple his skillful impersonations alongside a genius for manufacturing bogus checks and the FBI was left reeling while he drained millions from the banking system. His cover as a pilot provides him with the opportunity to cash checks in cities all over the world.
Chrisher Walken as Frank Abagnale Sr. plummets from a manding munity position as a suessful busines *** an in New Rochelle, New York to a life in which he is pelled to scrap for his next meal. It all happens after he has troubles with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and winds up under the oppressive yolk of owing a huge amount of money. After the Abagnales leave their mansion and move into a *** all apartment the marriage of Walken to his attractive French born wife, whom he had met ring World War Two, ends abruptly in divorce. She promptly marries Walken's lawyer friend from the New Rochelle Rotary Club, played by James Brolin, as Di Caprio's world bees shaken.
Di Caprio had seen his father engage in shady manipulations, and so he put some of his father's techniques to use along with his own additions. Soon it bees obvious that Walken was a rank *** pared to his son, who has a genius for white-collar crime.
The film's dramatic high point and chief story thread is the battle beeen Di Caprio to stay out of prison and hard working New York FBI agent Tom Hanks to put him there. Hanks is divorced and so literally married to his job that the white collar criminal is able to consistently reach him in his office on Christmas Eve. They develop a respect for each other over time, with Hanks admiring Di Caprio's brilliant skills, one of which is master escapist every time that he and his colleagues close in, with the criminal admiring the FBI agent's idealistic tenacity.
The film, based on the true life exploits of Abagnale, heads toward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a confrontation where the criminal is arrested. It happens under the most dramatic circumstances in France. The story then takes another turn late in the film when the FBI realizes that it can use the criminal's white-collar criminal skills as a means of preventing future crimes.
In real life Abagnale abandoned his criminal ways after doing his time, making large sums of money by consulting the corporate world in the area he knew best, that of security. Ironically Abagnale began by costing the corporate world millions and ultimately ended up by saving it millions.
Martin Sheen has a role as a father whose daughter wants to marry Di Caprio. The wily young man of many identities meets her as a presumed "emergency room supervising doctor" and then swiftly switches to lawyer after passing the Louisiana State Bar. He then goes to work as an assistant prosecutor in the office headed by Sheen.

简爱人物性格分析

简·爱—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蔑视权贵的骄横,有顽强的生命力,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约翰·里德—暴躁、惹是生非,布洛克尔:虚伪且刻薄。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聪明善良且好学,活泼。

小说主要内容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著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简·爱——女主人公。(坚强,独立自主,有主见)
罗切斯特——简爱的丈夫。(看似冷漠内心狂野,有个疯老婆但坚持娶心爱的简爱,简爱知道出走后一度颓废,被疯老婆放火烧了庄园,为救疯老婆瞎了一只眼,断了一条胳膊,疯老婆死后和简爱在一起。)
圣约翰——简爱的表兄。(追求简爱,但理由只是让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一个人去探险了)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对简·爱并不公平。(后死)
约翰——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已死)
海伦--简·爱在罗沃德慈善学校的好友学校的好友。(死于瘟疫)
戴安娜和玛丽--简爱的表姐。(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尔--罗切斯特旧情人的女儿。(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小姐——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人物性格分析怎么写

一是从外貌特征、语言、行为动作入手,挖掘人物性格、心理。另外注意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的作用,通常细节描写可以比较容易找到答题点。
二是要了解小说描写的社会环境. 即弄清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注意“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就是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家庭背景、出身;当然深入分析的话也可以结合作家对这个人物形象倾注的感情。

㈡ 霍桑《红字》| 一个一生也不会被人放过的女子

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嫁给了一个丑陋年老的男人,她出轨了一茄漏个青年牧师,被关进了监狱,后被拉往刑台“展览”,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用婴儿的身体捂住了胸口那块刺眼的红字。

这是霍桑《红字》的开篇。

这个女子叫海斯特·白兰,孩子叫珠儿。出狱后,她带着珠儿到了城郊的小茅屋里。无人问津,人们见之躲避不及,留下难听的语言。孤儿寡母,被这个世界抛弃,淹没在舆论里。而这样的女子,往往性子刚烈,她自己硬是活成了一道风景。

最让我心疼的是,这个孩子。在监狱出生,母亲心中的郁结和隐忍,带给了她,她第一眼,看到的是母亲身上带着罪恶的红字,是台下一众的冷眼和恶语相对。长大的珠儿充满着一种仇恨,一个魔鬼般的精灵,谁也不怕,欺负她的孩子,她都能以牙还牙。母亲看着她,生怕她会飞走,这孩子不懂亲昵,不会爱。

而人们见了这孩子,把她视为魔鬼,是不祥之物,尤其又在这样的女人身边,定会酿成祸端,于是人们决定收回孩子,交给有能力扶正孩子的人抚养。这无疑是要了液扰女人的命。

人们问珠儿:你从哪里来。珠儿竟说:我是母亲从颤埋烂

野蔷薇丛里摘来的。人们企图从珠儿嘴里挖出与海斯特·白兰相好的男人。

海斯特·白兰在最无助的时候,都不曾透露出与她相好的男人。而这个时候,她简直要崩溃了,她叫喊着,挣扎着,她把求助的目光伸向了那个牧师。

也便是她的相好。众人依旧没有发觉,牧师俨然慌张不已。

一个女人的命,是那么卑贱。人们的观念里,总会把所有的脏东西扔在女人的头顶。也不会放过她的孩子,一个无辜的生灵。

书,还没有看完。霍桑的文字,很细腻,很深刻,虽然那个时代离我们远去,而那种人性的冷漠,读起来依旧令人发凉。

㈢ 简析《红字》中珠儿的形象和象征意义

      摘要:《红字》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女主人公海丝特·普林纳,青年牧师阿瑟·迪姆斯第尔,医生齐宁沃斯,还有珠儿。除去珠儿,作者着重描写了其他三人的不幸遭遇,海丝特因为胸前的“A”字而忍受着她人异样的眼光,即使她不图回报的帮助别人,别人也不会对她产生同情。牧师阿瑟与海丝特真心相爱,又顶不住社会的压力,没有胆量与她分担惩罚,内心非常痛苦,终日不得安宁。齐宁沃斯发现了海丝特和阿瑟的恋情后,并不急于离婚,而是暗中对他俩进行报复。海丝特称他为“魔鬼”,阿瑟称他为“世界上最坏的罪人”。阿瑟死后,齐宁沃斯的复仇目的达到了,他的生命也枯萎了。但是珠儿是一个带有阳光的孩子。只要她一出现就会给这个灰暗的故事带来了一丝光亮。她美丽圣洁,狂野的性格,还带有神秘色彩。霍桑应该是喜爱珠儿的,作者始终用一种赞扬的语言来描写珠儿,最后珠儿的结局也是美好的,珠儿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嫁给了欧洲的贵族子弟,成为了贵族。珠儿本来是私生子最后却变成了贵族,她身份地位的转变也可以看出霍桑对珠儿的喜爱。

一、珠儿的形象

      首先,珠儿的美丽与纯洁是不可否认的。她遗传了海斯特“富丽堂皇”的美丽和高贵的气质。第六章中是这样描写她非凡的外貌的:“她的体型完美,精力旺盛”,“她有晶莹的皮肤,一双大眼睛专注深沉又炯炯有神”,并且“综合着从农家孩子野花般的美到小公主的典雅高贵的气质无所不包的独到之处。”作者刻画珠儿的另一个形象就是一个可爱的精灵。海斯特有时怀疑珠儿是不是凡人的子嗣,总觉得珠儿会在她不留神的时候忽然就飘走了。这个精灵

      其次,珠儿是一个敢于反抗和不畏强权的孩子。例如,当她走在大街上,当其它的孩子嘲笑她母女两时,她毫不犹豫地抓起石头向他们扔过去,并发出尖锐的叫喊。第二,由于珠儿是私生子,所以她从出生就没有接受宗教的洗礼。这就意味着珠儿从出生就没有受到宗教的约束。她的反抗意识也表现在她对宗教的不屑和不相信上:在第六章中,当她的母亲说她是“上帝的孩子,是他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时,她尖叫着回答:“不是他送我来的,我没有天父!”在总督大厅那一章里,珠儿为了摘取一朵玫瑰花而大喊大叫,她丝毫不在乎贝灵汉总督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物。

     

  最后,珠儿带有一种神秘性。珠儿是作者超验主义思想的最集中展现。“超灵”是超验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小说中,她成了自然人的化身,自然人性的代表,其“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她能够与阳光、森林、溪水融为一体,又与各类动物打成一片,成为它们的朋友。她同水镜中的自己嬉用桦树皮做船,捕捉海洋小动物,追赶海鸟。这些描述都在充分说明她是自然的一部分。在牧师的夜游中,当天空中隐约出现一个“A”字时,霍桑对小珠儿的描写是她的眼镜里闪着妖气,脸上带着调皮的微笑望着牧师。珠儿还能注意到牧师经常把手捂在胸口的动作和母亲胸前的红字联系在一起。对珠儿的这些描写显示了作者的神秘主义倾向。

二、珠儿的象征意义。

1、珠儿是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真爱的产物。野玫瑰在文中多次出现,第一次是监狱门前的野玫瑰,在贝灵汉的花园中的人们把衣着鲜艳的珠儿比作玫瑰,最后珠儿认为自己根本不是造出来了,而是她妈妈从长在牢门边的野玫瑰从中采下来的。

玫瑰代表是恋人之间爱情。珠儿是梅斯特和阿瑟纯洁爱情的结晶。野玫瑰暗示了珠儿私生子的特殊身份。

2、珠儿象征着海斯闹拿特犯下罪。如果说海斯特胸前的红“A"是一静止的存在,那么珠儿就是一个动态的存在就像一个活着的红字“A”.她的存在象征着罪恶的产物也是海斯特痛苦的来源。敏弯让但另一方面说来,她是海斯特活下去的理由,是海斯特生活的支撑点。在小说中,珠儿总是对海斯特胸前的红字“A”充满好奇,总是不厌其烦地问它的含义,这对海斯特来桥局说是非常痛苦的,因为她时刻提醒着自己所犯的罪行。但痛苦的同时,又是幸运的,因为时刻被提醒的罪行能够防止她再次犯错,也促使海斯特去行善,并弥补自己所犯的罪。最后,海斯特获得了心灵上的宁静和救赎,代表Altery的A变成了Able或Angle。可以说,珠儿美丽天使般的形象是海斯特的救赎的化身,不仅给了她活下去的理由,更是她心灵上的救赎。

有很多人认为珠儿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形象,但是我认为霍桑是偏爱珠儿的,珠儿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角色

㈣ 《红字》反映了什么

凝诗朋友,你好。尽然你在提问中直接问到我想再此之前你一定已经看过霍桑的这部作品了。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正如我们常常说到的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样,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得出不同的心得体会。所以我个人认为,读者欣赏一部作品时角度没有对错之分;从而得出的结论也就没有好坏之处,所不同的只是读者个人的生活阅历所导致的对一部作品的理解与评价。
以下是霍桑作品《红字》的赏析: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孝迟敬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巧慎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旦慎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㈤ 《红字》中主要人物性格的分析

《红字》中主要人物性格的分析

作为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创作于1851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摘要] 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主人公海斯特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敢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她的情人丁梅斯代尔是一个宗教殉道者的形象,人物命运充满了悲苦和纠结;她的丈夫齐林沃斯则是一个挖掘很深的反面人物形象,表面的斯文却无法掩饰内心的阴暗和扭曲。

[关键词]《红字》、海斯特、性格

[Abstrac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f the 19th century romantic writer Nathaniel Hawthorne's novel "The Scarlet Letter," about a place in the North American colonies of New England, a love tragedy. Hyster hero with their own strong and brave not only influence the plicity of Dimmesdale, and also influence the sinful society; her lover Dimmesdale is a religious martyr image, fate of the characters is full of sorrow and tangled; her husband is a mining deep Qilinwosi villain image, gentle surface could not hide his dark and twisted.

[Keyword] "The Scarlet Letter," Hester character

作为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创作于1851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这本书在当时成为一部畅销书,作家霍桑在不违背自己良心的前提下,也使这本书取得了一定的商业效益,招徕了众多读者。

一、海斯特:勇敢和坚强

主人公海斯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轿帆,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海斯特是一个惨遭教会统治迫害的妇女形象,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不幸嫁给了伪善、心理阴暗的罗杰奇林沃思,毁掉了自己的幸福。故事的开始,她移居到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丈夫被俘失踪,她独自一人生活,期间她遇到了牧师狄梅斯迪尔,开始了一段浪漫的爱情,两人真心相爱并生下一女,她在与当时黑暗的教会斗争时,表现的一直很勇敢,事发后,她被逼带上那个代表通奸意思的红字“A”并像犯人一样游行,她强忍内心的痛苦,当被逼说出那个通奸者的名字时,海斯特坚决不肯。“这绝不可能!那烙印烙的太深,你们不可能去掉它。

但愿我能忍受他的痛苦和我自己的痛苦!……我的孩子必须找一个天上的父亲,可她永远不会认识一个人间的父亲!”终旦燃日里受着那些上层阶级妇女的轻蔑和侮辱,她不回击任何打击,极富忍耐力,因为她乐于助人和善良的天性,很多人开始不按原来的意思去理解那个红字,不把它看作罪恶的象征,他们说那是“能干”的意思,海斯特用自己的善良改变了舆论对她的看法。“那些平民百姓却早已将海斯特.白兰的迷误忘得一干二净;不,说得更正确些是,他们已开始不再将闭迟雹这红字视为一种罪恶――为了这罪恶,她忍受了漫长而痛苦的煎熬――的标记,而是把它当成她犯罪后许多善行德象征。……这红字无异于修女胸前的十字架。它赋予佩戴者以一种神圣性,使她得以逢凶化吉。”

相较于自己的情人,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炼,她早已变得坚强。经过了七年的折磨,全世界都在蔑视这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可是海斯特挺了过来,她勇敢面对,从未避让自己坚定的目光,坚强的活着,她相较于自己的情人坚强了许多。丁梅斯代尔到底都保持一个负罪的心,但是在海斯特的眼中,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它的神圣性,而自己的前夫的复仇才是罪恶的和恶毒的,她一直在鼓励牧师坚强的活着,不能因为怯懦就死掉,她让丁梅斯代尔和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们的幸福,她不断用自己的活力使他振作,这个女人一直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敢去面对苦难。但是在故事的结局,作家安排海斯特回到故里,重新戴上了那个A字,捡起早已遗弃的耻辱,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也开始认为自己罪孽深重,要来忏悔一切,似有悔恨之意,这是女性意识的倒退,也不符合人物的性格。

二、牧师丁梅斯代尔:怯懦和纠结

牧师爱上了已有丈夫的海斯特,不断忍受内心的折磨,虽然没有在示众台上受辱,但是他越发的阴郁和憔悴,身体也日渐虚弱,在忧伤的内心深处是一个痛苦的世界,这位青年牧师的面颊日渐苍白,因为他研究学问过于执著忘我,更重要的是他经常通宵达旦的进行斋戒和祈祷以求内心的安宁和平静,他认为这是一种报应,整个人呈现颓废之势,每逢安息日,他的面颊变得更加苍白和瘦削,声音比以前更加颤抖,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自己是罪恶的,他是一个真正的牧师,一个宗教家,他想把自己的世俗部分埋进坟墓,精神部分则永生天国,信仰既给他以支持,同时也将他限制在铁栅栏之中,无法摆脱内心的纠结,他的生命就快要为此损耗殆尽,每当想到自己的墓地,也总是自道,这坟上不会长出青草,因为这底下埋着一个该诅咒的东西!可见他的内心该是多么的痛苦。

越是得到更多人的崇敬,他的内心就越是痛苦不堪,他非常渴望有一天能在他的讲坛上告诉人们自己所做的错事,告诉他的信众们,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告诉他的听众说,他卑劣透了,他是最卑劣的人群中一个最卑劣者,一个最坏的罪人,一个令人厌恶的家伙,一个难以想象的邪恶的东西”他最厌恶的就是他悲惨的自我,他想忏悔以求内心的片刻安宁,但这都是做不到。在牧师的内心当中,有一条血淋淋的'鞭子在不断的抽打自己,他想通过肉体的惩罚来减轻内心的苦楚,虽然他的胸前没有像海斯特一样带一个“A”字,但是这个字早已深深刻在了牧师的灵魂当中。牧师在供出真相和害怕胆怯中备受煎熬,他只有在夜晚没人的时候来到枷刑台站在海斯特站过的地方,进行徒劳的赎罪表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如果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没良心的人,一个粗鲁野蛮的坏蛋,或许早就得到了平静。不,我本来就不该失去它的!可是,说到我的灵魂,无论我有多大能耐,上帝所赐予我的才智都统统成了精神折磨的手段。”

在牧师的心目中,即便是他为人们做了好事,也不能给自己带来快慰,相反更加痛苦和自责,他认为自己的灵魂是污秽的,这样一个堕落的灵魂是没有资格拯救和净化别人的灵魂的,他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虚伪,表里不一,自己的赎罪已经做了够多了,但是忏悔压根谈不上,除非自己向众人说出真相,不然自己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己的内心当中全是空虚和死亡。牧师在自我心灵的摧残和罗杰齐林沃思毒害的双重折磨下,精神濒临崩溃和瓦解。海斯特劝说他和自己一起离开这里,但是这个懦弱的男人却没有这样的勇气和力量,他已经没有精力去抓住自己的幸运。终于有一天,牧师在临死前鼓起了勇气上到刑台和海斯特一起道出真相,他也同时逃出了罗杰齐林沃思的阴谋,获得了内心真正的安宁和解脱,不过他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个罪人,内心充满了痛苦、罪恶和悔恨,认为应该负起自己的耻辱。因此这是一个宗教殉道者的形象,人物命运充满了悲苦。

三、罗杰齐林沃思:伪善和恶毒

这是个长相怪异的人,内心感到孤独和凄凉,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家庭温暖。他虽然没有当众揭穿妻子情人的名字,但却用更加阴险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复仇计划,他既不会害他性命也不会毁坏他的名誉,不是显示他的仁慈,而是他不愿意接受这种耻辱,这种行为看似慈悲,但事实是用更为阴险的内心折磨的方式去惩罚牧师。他对海斯特说:“你不愿泄露他的名字?不过,他终究逃不出我的掌心,他与你不同,他的衣服未缝有耻辱的红字,不过,我能看透他的心。但你也不必为他担心!不要以为我会干涉上天业已安排定的报应安排,或是以为我会暴露他从而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不要以为我会图谋害他的性命,也不要以为我会毁坏他的名誉――据我判断,他是一个颇有名望的人。

让我活着吧!让他在表面荣誉中藏身,只要他能做到!不过,他终究逃不出我的掌心!”对于他来说,如果直接揭露牧师,那对自己是种耻辱不说,也太便宜了牧师,他要让牧师遭受到难以想象的痛苦折磨。他以一个教民的身份追随在牧师的左右,并竭力从牧师的内心当中赢得友谊和信任,他以医生的身份不断接近牧师,不是关心他的疾病,而是探究牧师的个性和气质,一心想着要钻进病人的内心,这位精明老练的老医生,以他慈父般的和蔼和虔诚的爱成为了狄梅斯迪尔形影不离的人。他的表情沉静,颇有学者风度,但内心却是丑陋和邪恶的。他利用了牧师对自己的信任,对牧师原本已经痛苦不堪的灵魂进行着无情的摧残,他让牧师不断的认为自己是罪恶的,是虚伪的和肮脏的,虽然自己是为上帝服务的,但是却与魔鬼相伴,这对于一个虔诚的信徒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在一次次折磨牧师的过程中,他体会到了疯狂的快感,是一个如撒旦般的恶魔形象。

他外表还是一副沉静,温和,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在内心藏着邪念,促使他设计一种最为隐蔽的致命的复仇手段,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从而使对方将心中所有的恐惧,痛苦以及悔悟统统向他供认出来,他对牧师竭尽阴险卑劣之能事,只有这样才足以报仇雪恨。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折磨牧师的内心,使牧师的内心更为恐惧,这一切做得如此阴险又如此不露痕迹,尽管牧师一直模模糊糊的认为有人在窥伺他,但却始终没有弄清真相。罗杰齐林沃思就这样搜索着他的思想,挖掘和蹂躏着牧师的心,蓄意活活把他折磨死,从中得到快慰,而这一切牧师都被蒙在鼓里。当牧师将真相和盘托出,罗杰就像要断气一样,不能再继续自己的阴谋,一旦失去了支撑他的复仇计划,他也很快就凋谢枯萎起来,在牧师死后不到一年,罗杰也死了。在故事的结尾处,罗杰也似有悔悟,根据他的遗愿,他将本地和在英国的一笔可观的财产赠给了海斯特的女儿珠儿,因此这是一个挖掘很深的反面人物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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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春燕,庄丽.灵魂苦难的历程[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1999:44-46.

红字中珠儿的人物形象分析

一段恋爱悲剧,一场不幸的婚姻,一个受清教徒迫害下的女性形象,一个备受煎熬怯懦的神职牧师,一个穷尽一生为报复而存在的男人。小说着力刻画了海斯特.白兰、狄梅斯代尔、罗杰·齐林沃斯这三位主人公,但不得不提的是--珠儿,这个小说中最复杂的角色。她看似不是最重要的主人公,却成为小说的主线贯穿始末;她是海斯特和狄梅斯蒂尔通奸的罪证,是罪恶的产物,是活着的红字;她是恶魔,是白兰狂怒精神的写照,是邪凶阴影的反射;她又是精灵,是爱的力量,促使她的父亲、母亲完成对自我的救赎;珠儿是历史环境的产物,是受害者也是幸运儿。

珠儿的形象贯穿故事的始末。小说开始,海丝特走出监狱,怀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小珠儿;小说高潮,丁梅斯代尔牧师终于勇敢地站上邢台招认自己的过错并最终死去,珠儿流着泪亲吻父亲;小说结尾,作者也颇费心思地交待了珠儿的命运。小说共二十四章,四章篇名中都有珠儿。虽然她不是最重要的主人公,却是最复杂涵盖意义最多的角色,最使人难以理解和解释的形象,是一条主线,联系着主人公的命运,牵引着故事的发展。

小说开始,当白兰走出牢门伫立在人群中时,她下意识的搂紧孩子,不一会儿她就醒悟到,她不过是在用一个耻辱的标记来遮盖另一个。珠儿,这个"由一种粗壮茂盛的罪恶激情绽放成一朵妩媚可爱、永不凋谢的花",她是白兰和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罪证,她的诞生就破坏了一条大的法律,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活着的红字,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醒和折磨着白兰,这是她犯下的罪,是世人眼中的耻辱,她需要救赎。

从小,珠儿就像一个小恶魔一样使白兰内心备受折磨,感到恐惧。从她第一眼看到红字,她就举起小手抓了过去,带着果断坚决、毫不迟疑的微笑,使白兰痛苦;她会无端地采大把大把的花扔向母亲的胸口,打中那个标记她表欢笑跳跃;她一次又一次不断地追问母亲红字的由来和意思,追问牧师为什么总是用手拢住胸口,折磨着白兰。

她不习惯循规蹈矩,她大胆而无畏。她会对将她围起来的孩子勃然发怒,扔石头,发出同巫婆的咒语一样的令她母亲害怕的尖叫声,她会用她孩子胸中最辛辣的憎恶回敬蔑视她们的人。从珠儿身上,白兰看到自己身上的狂躁气质,发现了自己身上曾有过的邪凶阴影的反射。

她自认到自己的孤独,她从不创造朋友,到处制造敌人与敌人厮杀。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她没有朋友,她所幻想和创造的人物中,永远都只是与她厮杀的敌人,她像一个战士永远在战斗。社会给予了她太多的关注,却从未有过善意的爱,致使珠儿从小对敌对社会有着明确的认识。

她是被巫婆下了符咒的孩子,当最后对父亲的一吻,她的符咒便解除了。她的眼泪落在父亲的面颊时,她便成为这世界中的普通一个妇女,永远不再与世界作对。

在这样一部阴郁的小说中,霍桑毫不吝啬地将最美好、动人的字眼用在了珠儿的身上。她天生丽质,像野花般纯美,像阳光般绚烂,像珍珠般纯洁,像天使般善良。她是一个精灵,是爱的力量。

珠儿是海斯特的精神支柱,是她在罪行暴露之后活下去的勇气来源,在她的生命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珠儿,海斯特可能已经自杀,是珠儿促使海斯特坚强地活了下去。她是海斯特的宝贝,是她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得到的生命,她尽其所有的装扮着孩子,保护着她。而珠儿也是活着的红字,惩罚和提醒着海斯特,督促她进行自我救赎。

正如海斯特所说,珠儿心中藏着爱,尽管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一种激情。看似反复无常,不过这正是珠儿本能的表现。她就是一个精灵,能感知到父亲丁梅斯代尔的任何一次勇敢和怯懦。第一次见面她会"双手握住他(丁梅斯代尔)的手,让自己的脸贴上去",表现了她对牧师为她们母女辩护的喜欢;而当丁梅斯代尔拒绝与她们母女白天一同站上邢台时,她毫不掩饰地流露出自己的不满和厌恶;最后,牧师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与她们一同站上邢台,珠儿流着泪亲吻了他。可以说,珠儿在促使父亲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罪过进行救赎时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霍桑生于超验主义时代,超验主义的思想本质是相信本善的人性和大自然的神性;社会体制污染了人的个性和创造性,号召个人摆脱传统的束缚,避开社会的腐蚀,在神圣的自然怀抱里恢复纯洁无暇的个性和创造力。但"来自清教氛围浓重的塞勒姆镇的霍桑与他那些生活在改革氛围浓厚的康科德镇的超验主义的邻居们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霍桑是特殊的,他对清教徒传统有着非常复杂而矛盾的情感,他在批判清教祖先冷酷严厉、缺乏人性的同时,也对他们表现出了超验主义者们所没有的同情和尊敬。

在个人与社会的问题上,霍桑与超验主义有着明显的分歧。霍桑对人性的复杂、对社会力量对个人的影响有着更为透彻和清醒的认识。他不赞成加尔文教对人性本恶的传统论点,也无法接受超验主义者对人性的完全肯定。对霍桑而言,人性存在着固有的弱点,是不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同时,人性也是发展变化的,经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滤去原始低级的本能冲动,达到至美的境界,完成自我的救赎。而人也是历史与环境的产物,所以绝对不能忽视历史与环境这些外在因素的影响。

《红字》中的孩子们是历史环境的直接受害者,珠儿也是恶劣环境影响下的受害者。他们原本单纯天真,可是在他们还没有能力对这个世界作出是非判断时,他们的父母和身边的权威就已为他们定下了宗教和社会规则,就连他们玩的游戏也是殖民地残酷历史的演绎。而他们对珠儿的指指点点,他们的诅咒,更加的恶劣。

同时珠儿也是幸运的,她在蔑视的眼光中、在母亲的庇佑中、在脱离业已养成社交习惯的移民的活动圈外生活,这从另一方面形成了一个保护区,能够将环境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她是纯洁无邪的,每每想到这些我都会联想到《边城》中那触目皆是青山的翠翠,在这一点上她们是相似的,由自然长养和爱护着,珠儿便成为美和理想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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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霍桑的《红字》,从浪漫主义角度如何分析

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851年。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利坚合众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介绍】

纳撒尼尔·霍桑生于1804年,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塌橡拍心理小说家。长篇小说《红字》是他的代表作。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如盯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团羡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在一起。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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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他转向刑台,向前伸出双臂。“海丝特,”他说,“过来呀!来,我的小珠儿!”他盯着她们的眼神十分可怖;但其中马上就映出温柔和奇异的胜利的成分。那孩子,以她特有的鸟儿一般的动作,朝他飞去,还搂住了他的双膝。海丝特·白兰似乎被必然的命运所推动,但又违背她的坚强意志,也缓缓向前,只是在她够不到他的地方就站住了。就在此刻,老罗杰·齐灵渥斯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由于他的脸色十分阴暗、十分慌乱、十分邪恶,或许可以说他是从地狱的什么地方钻出来的——想要抓住他的牺牲品,以免他会做出什么举动!无论如何吧,反正那老人冲到前面,一把抓住了牧师的胳臂。

“疯子,稳住!你要干什么?”他小声说。“挥开那女人!甩开这孩子!一切都会好的!不要玷污你的名声,不光彩地毁掉自己!我还能拯救你!你愿意给你神圣的职业蒙受耻辱吗?”“哈,诱惑者啊!我认为你来得太迟了!”牧师畏惧而坚定地对着他的目光,回答说。“你的权力如今已不象以前了!有了上帝的帮助,我现在要逃脱你的羁绊了!”他又一次向戴红字的女人伸出了手。

“海丝特·白兰,”他以令人撕心裂肺的真诚呼叫道,“上帝啊,他是那样的可畏,又是那样的仁慈,在这最后的时刻,他已恩准我——为了我自己沉重的罪孽和悲惨的痛楚——来做七年前我规避的事情,现在过来吧,把你的力量缠绕到我身上吧!你的力量,海丝特;但要让那力量遵从上帝赐于我的意愿的指导!这个遭受委屈的不幸的老人正在竭力反对此事!竭尽他自己的,以及魔鬼的全力!来吧,海丝特,来吧!扶我登上这座刑台吧!”

人群哗然,骚动起来。那些紧靠在牧师身边站着的有地位和身份的人万分震惊,对他们目睹的这一切实在不解:既不能接受那显而易见的解释,又想不出别的什么涵义,只好保持沉默,静观上天似乎就要进行的裁决。他们眼睁睁地瞅着牧师靠在海丝特的肩上,由她用臂膀搀扶着走近刑台,跨上台阶;而那个由罪孽而诞生的孩子的小手还在他的手中紧握着。

老罗杰·灵渥斯紧随在后, 象是与这出他们几人一齐参加演出的罪恶和悲伤的戏剧密不可分,因此也就责无旁贷地在闭幕前亮了相。“即使你寻遍全世界,”他阴沉地望着牧师说,“除去这座刑台,再也没有一个地方更秘密——高处也罢,低处也罢,使你能够逃脱我了!”“感谢上帝指引我来到了这里!”牧师回答说。

然而他却颤抖着,转向海丝特,眼睛中流露着疑虑的神色,嘴角上也同样明显地带着一丝无力的微笑。“这样做,”他咕哝着说,“比起我们在树林中所梦想的,不是更好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匆匆回答说。“是更好吗?是吧;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死去,还有小珠儿陪着我们!”

“至于你和珠儿,听凭上帝的旨意吧,”牧师说;“而上帝是仁慈的!上帝已经在我眼前表明了他的意愿,我现在就照着去做。海丝特,我已经是个垂死的人了。那就让我赶紧承担起我的耻辱吧!”

丁梅斯代尔牧师先生一边由海丝特·白兰撑持着,一边握着小珠儿的手,转向那些年高望重的统治者;转向他的那些神圣的牧师兄弟;转向在场的黎民百姓——他们的伟大胸怀已经给彻底惊呆了,但仍然泛滥着饱含泪水的同情,因为他们明白,某种深透的人生问题——即使充满了罪孽,也同样充满了极度的痛苦与悔恨——即将展现在他们眼前。 刚刚越过中天的太阳正照着牧师,将他的轮廓分明地勾勒出来,此时他正高高矗立在大地之上,在上帝的法庭的被告栏前,申诉着他的罪过。

“新英格兰的人们!”他的声音高昂、庄严而雄浑,一直越过他们的头顶,但其中始终夹杂着颤抖,有时甚至是尖叫,因为那声音是从痛苦与悔恨的无底深渊中挣扎出来的,“你们这些热爱我的人!——你们这些敬我如神的人!——向这儿看,看看我这个世上的罪人吧!终于!——终于!——我站到了七年之前我就该站立的地方;这儿,是她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刻,以她的无力的臂膀,却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着我不致扑面跌倒在地!看看吧,海丝特佩戴着的红字!你们一直避之犹恐不及!无论她走到哪里,——无论她肩负多么悲惨的重荷,无论她可能多么巴望能得到安静的休息,这红字总向她周围发散出使人畏惧、令人深恶痛绝的幽光。但是就在你们中间,却站着一个人,他的罪孽和耻辱并不为你们所回避!”

牧师讲到这里,仿佛要留下他的其余的秘密不再揭示了。但他击退了身体的无力,尤其是妄图控制他的内心的软弱。 他甩掉了一切支持,激昂地向前迈了一步,站到了那母女二人之前。“那烙印就在他身上!”他激烈地继续说着,他是下定了决心要把一切全盘托出了。

“上帝的眼睛在注视着它!天使们一直都在指点着它!魔鬼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不时用他那燃烧的手指的触碰来折磨它!但是他却在人们面前狡猾地遮掩着它,神采奕奕地定在你们中间;其实他很悲哀,因为在这个罪孽的世界上人们竟把他看得如此纯洁!——他也很伤心,因为他思念他在天国里的亲属!如今,在他濒死之际,他挺身站在你们面前!他要求你们再看一眼海丝特的红字!他告诉你们,她的红字虽然神秘而可怕,只不过是他胸前所戴的红字的影像而已,而即使他本人的这个红色的耻辱烙印,仍不过是他内心烙印的表象罢了!站在这里的人们,有谁要怀疑上帝对一个罪人的制裁吗?看吧!看看这一个骇人的证据吧!”

他哆哆嗦嗦地猛地扯开法衣前襟的饰带。露出来了!但是要描述这次揭示实在是大不敬。刹那间,惊慌失措的人们的凝视的目光一下子聚集到那可怖的奇迹之上;此时,牧师却面带胜利的红光站在那里,就象一个人在备受煎熬的千钧一发之际却赢得了胜利。随后,他就瘫倒在刑台上了!海丝特撑起他的上半身,让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胸前。

老罗杰·齐灵渥斯跪在他身旁,表情呆滞,似乎已经失去了生命。“你总算逃过了我!”他一再地重复说。“你总算逃过了我!” “愿上帝饶恕你吧!”牧师说。“你,同样是罪孽深重的!”他从那老人的身上取回了失神的目光,紧紧盯着那女人和孩子。

“我的小珠儿,” 他有气无力地说——他的脸上泛起甜蜜而温柔的微笑,似是即将沉沉酣睡;甚至,由于卸掉了重荷,他似乎还要和孩子欢蹦乱跳一阵呢——“亲爱的小珠儿,你现在愿意亲亲我吗?那天在那树林里你不肯亲我!可你现在愿意了吧?”

珠儿吻了他的嘴唇。一个符咒给解除了。连她自己都担任了角色的这一伟大的悲剧场面,激起了这狂野的小孩子全部的同情心;当她的泪水滴在她父亲的面颊上时,那泪水如同在发誓:她将在人类的忧喜之中长大成人,她绝不与这世界争斗,而要在这世上作一个妇人。珠儿作为痛苦使者的角色,对她母亲来说,也彻底完成了。

“海丝特,”牧师说,“别了!”“我们难道不能再相会了吗?”她俯下身去,把脸靠近他的脸,悄声说。 “我们难道不能在一起度过我们永恒的生命吗?确确实实,我们已经用这一切悲苦彼此赎救了!你用你那双明亮的垂死的眼睛遥望着永恒!那就告诉我,你都看见了什么?”“别作声,海丝特,别作声!”他神情肃穆,声音颤抖地说。

“法律,我们破坏了!这里的罪孽,如此可怕地揭示了!——你就只想着这些好了!我怕!我怕啊! 或许是,我们曾一度忘却了我们的上帝,我们曾一度互相冒犯了各自灵魂的尊严,因此,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重逢,在永恒和纯洁中结为一体,恐怕是徒劳的了。上帝洞察一切;而且仁慈无边!他已经在我所受的折磨中,最充分地证明了他的仁慈。 他让我忍受这胸前灼烧的痛楚!他派遣那边那个阴森可怖的老人来,使那痛楚一直火烧火燎!他把我带到这里,让我在众人面前,死在胜利的耻辱之中!若是这些极度痛苦缺少了一个,我就要永世沉沦了!赞颂他的圣名吧!完成他的意旨吧!别了!”随着这最后一句话出口,牧师吐出了最后一口气。到此时始终保持静默的人们,进出了奇异而低沉的惊惧之声,他们实在还找不出言辞,只是用这种沉沉滚动的声响,伴送着那辞世的灵魂。

㈦ 怎样评价《红字》

《红字》素来享有“心灵罗曼史”的美誉,它既是霍桑最优秀的作品,也是那个时代美国人的骄傲。

《红字》一书的人物刻画颇有特色,采用了典型的类型化,即书中的人物不是作为特殊的个体来展现,而是作为具有独特心理状态的一类人而打动读者。

海丝特·白兰属于那类胸前佩戴红字、勇敢、能干而又充满活力的妇女的代表;丁梅斯代尔则是手按胸膛、良心有罪的那类人的生动体现;齐灵渥斯集魔鬼、中世纪炼丹术士和心怀恶意的科学家于一体。其中每个人物又与书名所示的“红字”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海丝特是“现形的红字”;丁梅斯代尔是“隐形的红字”,为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所纠缠;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红字制造者”,身体的畸形与心理的仇恨导致他成为堕落深渊的最恶者;珠儿则是鲜活的、洋溢着活力的“生命的红字”,她像海丝特胸前刺绣的鲜红的红字一样构成整幅晦暗画面的亮色。

被喻为“心灵的罗曼史”的《红字》当然有大量细腻生动的心理描写。事实上,书中的主要人物不仅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困境中,更生活在心理的困境中。作者用巧妙而饱蘸同情的笔触将他们心灵的扭动挣扎呈露纸上。同时,心理描写与字母“A”含义的逐渐转变互相映衬,字母“A”由清教徒眼中的“通奸罪”转变为“能干”(able)、“天使”(angel)、“崇拜”(admirable)等意,从而表达了作者对齐梅斯代尔牧师心理痛楚的同情和对海丝特勇敢大度的赞赏。

小说的重要场景,即主要人物海丝特、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珠儿的两次全体聚首都是通过一系列静景展示的,画面恒久、语言精炼、情感强烈,具有雕塑的力度与美感。

霍桑在《红字》和其他著作中那种渲染气氛,深挖心理,对人类道德、宗教等基本问题的深刻追问为众多后世作者所推崇,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索尔·贝娄、托妮·莫里森等都汲取了他的某些写作方式。

《红字》无愧于世界上不朽巨著的称号。它自1850年出版以来,已被译成多种文字。我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有多种译本问世,深受读者欢迎。它还被改编成戏剧、歌剧、电影广泛流传。

㈧ 霍桑《红字》中珠儿的象征意义及霍桑的用意 至少要3点并使用原文作为参考

珠儿的形象文学家经常通过命名的方式来塑造人物,使读者能从角色的名字中大概窥见其个性。这一手法在《红字》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四位主要人物的命名都蕴含了深义。Pearl意为珍珠,众所周知,珍珠是沙砾在贝类的肉里经过长期艰难磨砺的产物。作为其母体,贝类需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并且这一过程相当漫长———正如珠儿作为其母海斯特私密的不为世人接受的爱情的结晶,给海斯特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珠儿的性格特点:理智与敏感。霍桑笔下的珠儿真正入戏数锋配时不过三岁,但却决非一个混沌懵懂的幼儿。她所具备的能力让她的母亲海斯特都时刻薯指感到无奈和恐慌。珠儿用她天赋的感知力,本能地接受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这孩子就似乎有这么一种天性,懂基埋得该受孤独;懂得自己只有画地为牢的命运”。
霍桑运用象征、反衬、心理分析、人物命名、场景设置等手法塑造了他们爱情结晶的珠儿这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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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红字》的结局有何寓意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九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故事一开始的场景发生在该镇监狱的门前,而这个场景的中心人物是海丝特·白兰,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婴--珠儿,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在大庭广众面前宣布对她的判决。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在故事开始之前几年,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马萨诸塞的波士顿。途经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时,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行独自来到波士顿,一住近两年。其间丈夫杳无音信。据传他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在独居生活中,海丝特·白兰与当地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了那个女婴。显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为清教的教义所不容。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字母A(英文通奸Altery的第一个字母)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她说出通奸的同犯,但她断然拒绝。这天,她失踪的丈夫正巧赶到,目睹了这一场面。在场的人中只有白兰认出了他。为了隐藏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他更名为罗杰·齐灵渥斯。而此时,白兰的同犯、年轻而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也在常当晚,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分在牢房里与白兰相见;他要她保证不暴露他真实的身分,并决心要追查出她的同犯以报仇雪恨。他很快怀疑起丁梅斯代尔,假意跟他建立亲密的关系。牧师的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孽,健康每况愈下。不久,齐灵渥斯搬到丁梅斯代尔那里与他合住在一栋房子里,表面的理由是更好地观察他的病情,给予更好的治疗,实际上是为了折磨他,削弱他的精力和体力。最后,海丝特觉察到了齐灵渥斯的罪恶图谋,向牧师提出携珠儿一起私奔,逃出这块殖民地到欧洲去建立新生活。珠儿这时已七岁了。七年来,海丝特一直执着地爱着牧师,把这种爱完全倾注在养育珠儿和服务社会公益上。她虽过着十分清苦孤寂的生活,但她也赢得了乡亲们的同情和敬爱。一次她与牧师在森林中会见时,表白了她对他的感情,并摘下红字,把它丢弃到小溪里,以示其决心。牧师却受清教意识的束缚,认为私奔是罪,罪上加罪,故而犹豫不决,但是他最终还是勉强同意了,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霍桑把出逃安排在选择日是有用意的,他要通过牧师的口来说明加尔文教的教义,即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同时,霍桑通过丁梅斯代尔坚持要在这一天履行他最后的职责,进一步揭露了他本人和宗教的伪善。他使出全身解数讲完了娓娓动听的布道。然后,他与镇上的政要名流一起上街游行。经过市场时,他双手紧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跟她们一起走上刑台。这个刑台正是七年前海丝特手抱珠儿身佩红字当众受辱的那个刑台,也正是七年前他曾假意规劝海丝特说出同犯,而自己却隐瞒罪责的那个刑台。现在他站在上面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罪责,并因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去。至此,把复仇作为生活中唯一目的的齐灵渥斯,其图谋也告结束,一年后郁郁而死。死前,他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珠儿。珠儿随其母亲去了欧洲,与一贵族结婚,过着美好的生活。海丝特回到波士顿,继续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镌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批评家和读者很自然提出许多问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究竟是什么?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究竟如何看待小说中的另外三个主要人物--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和珠儿?作为书名的红字,也是全书的中心线索的字母A究竟有什么意义?它的寓意是什么?小说的主要艺术特色又是什么?是象征主义,还是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如何看待小说的结尾?白兰的回归是妙笔,还是败笔?《红字》是"罗曼史",还是"小说"?两者究竟有何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举。对于这些问题,自《红字》问世以来,在读者中,在各派批评家中,始终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众说纷纭,各执己见。有关《红字》的评论文章或专著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大在美国文学史上虽还不能肯定首屈一指,也至少名列前茅。随着现代文艺理论和批评方法的迅速发展,对于霍桑及其《红字》的研究和评论也变得更为活跃,更为深入。什么女权主义批评、什么弗洛伊德批评方法、什么新历史主义观点、什么新文化论等等,都被用来对《红字》进行剖析与评述。译者不可能在一篇序言里对各派意见给予详细的介绍,更不可能对上述提出的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答。正如许多批评家指出的,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所处的历史时期正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他对这种变化迷惑不解,加之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在政治上采取了保守的立常这种保守性还因受到他世界观中强烈的清教徒意识(加尔文主义)、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自助哲学)、以及神秘主义等的影响而盘根错节。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ambiguity),意义纷呈,时隐时显,难以捉摸。 就主题思想而言,霍桑在《红字》中宣扬的是什么道德观或宗教观呢?有的批评家认为,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霍桑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但由于亚当犯了原罪,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耍《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 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最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一些评论家认为,霍桑通过书中主要人物的遭遇,表达了他的罪恶观,探索谁是真正的罪人,什么是罪恶的根源。这就是所谓的"罪恶论"。但是,有一些评论家认为,作品的主题思想集中体现在女主人公海丝特的形象上。她是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争取真正的美好爱情的坚强典型。 她对自由幸福和纯洁爱情的追求代表了霍桑浪漫主义的理想。也有的人认为在珠儿的身上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生来具有的自然部分是实在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通过努力和机会才能培育和发展的。至于用女权主义观点或弗洛伊德观点来分析评论《红字》,尤其是分析女主人公海丝特的更大有人在,而且褒贬毁誉不一。以上列举的仅仅是关于主题思想的几种不同的观点,为的是启迪读者的思路,但从中也可看出《红字》思想内涵的丰富多彩。 再如,红色字母A的象征意义究竟为何,霍桑也留给读者自己去解读。有趣的是,当局罚海丝特终身佩戴A字,显然是指她犯了通奸罪(Altery),以此来羞辱她,但"通奸"一词在《红字》一书中自始至终未曾出现过,反而霍桑通过其他人的口来说,A可能代表"能干"(Able),代表"可敬佩的"(Admirable),代表"天使"(Angel),等等。而有的评论者则认为它代表"爱情"(Amorous),代表"艺术"(Art),代表"前进"(Advance)甚至意指"美国"(America),不一而足。《红字》中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比比皆是,如监狱门前的野玫瑰、竖立在教堂屋檐下成为"教堂的附属建筑物"的刑台,等等。这些含义深刻的象征充分展露了霍桑运用象征比拟手法的独具匠心与神乎其技,无愧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 限于篇幅,以上仅举一两例对《红字》的主题思想和象征手法作了一些讨论,挂一漏万,但它们多少可以印证美国乔治·珀金斯教授对霍桑及其《红字》的评价:"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中很少有人能用如此少的字表达出像《红字》所表达的那么多的内容..象征寓意的手法在散文中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样运用得如此挥洒自如。"它们也使我们再次想起麦尔维尔在《霍桑和他的〈古屋青苔〉》中的一段话:"光是批评家的铅线是量不出他的深浅的。检验这样一位作家仅仅用脑是不够的,还必须用你的心灵。单靠观摩考察,你不能了解何为伟大,除了用直觉之外,你从他那里看不出什么东西;你无需叮当敲它,只要用手触碰一下,你就可以知道它是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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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霍桑的《红字》有哪些特点

霍桑关注人性和命运,热衷于迟搜拍探讨人物的内心世界,《红字》正是这样一本书。它着力表现漏春了“罪孽”这一概念及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海斯特是作家着力塑造的人物,这一形象刻画的成功,使她胸襟上那个大红“码羡A”字的原意(Alteress:女通奸犯),似乎被人们遗忘了,人们转而把字当作灿Able(有能力的)的象征。这也正是本书思想和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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