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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丑穷在北京追女孩的电影

发布时间:2023-04-19 04:22:01

㈠ 你看过的最励志的电影是哪部


1.《摔跤吧!爸码物爸》

这是一部讲述印度女子摔跤手的励志电影。主人公Geeta和Babita是一对姐妹,她们的父亲是一名摔跤手,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成为摔跤手。然而,传统的印度社会认为女孩子不应该从事这样的运动。Geeta和Babita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最终她们成功地成为了印度的摔跤冠军。这部电影展现了女性的力量和毅力,同时也揭示了印度社会的一些问题。

2.《当幸福来敲门》

这是一部讲述一个普通人追求梦想的励志电影。主人公ChrisGardner是一个家庭破裂的单亲父亲,他希望能够成为一名股票经纪人。然而,他的生活充满了挫折和困难。他失去了工作,被迫和儿子住在街头。但是,他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最终成功地成为了一名股票经纪人。这部电影展现了一个人的毅力和决心,同时也揭示了美国社会的一些问题。

3.《阿甘正传扒派》

这是一部讲述一个智障人士追求幸福的励志电影。主人公ForrestGump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但他却有着非凡的人生经历。他参加了越南战争,成为了一名足球明星,还成为了亿万富翁。他的人生充满了挫折和困难,但他从未放弃追求幸福的信迟此液念。这部电影展现了一个人的坚韧和乐观,同时也揭示了美国社会的一些问题。

㈡ 矮穷丑男生感情问题 有点崩溃了

先不说你矮穷丑老实啥的
先说说你这年纪
有点着急了
还大把光阴呢你怕啥差没春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
你女朋友都有可能在幼儿园了
甚至还没出生…
主要是现在的男孩女孩都贪玩
你玩不起来就先把你晾着
等年纪到了玩够了想结婚了
你市场就来了
所以呀把时间都用在提高虚耐自己实力上
等他们玩不动了你就亮存款
别以为青春就是得 肆意狂欢
颠沛流离 撕心裂肺 歇斯底里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方式
不在于性察御格 真的
保持真诚就行,不要怀疑自己…
自信到炸!

㈢ 对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沈冰,疯子,石小孟你们怎么看!!! 对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沈冰,疯子,石小孟你们怎

沈冰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液渗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见面跟一白痴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市,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他发现钱可以买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闹让脊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忍受的地方。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忍的。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忍心伤害林夏。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滑猜手。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这就是富二代和凤凰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老程因病倒下,公司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凤凰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凤凰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他不甘心。第三次来源于售楼小姐。如果没记错,这位售楼处的小姐打了不下三次电话催促他缴交房款首付,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售楼小姐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抱歉能给他首付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38平米的房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小姐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忍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他终于明白,即使卖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房源了。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房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买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小姐,你们看到没有?你们看清楚没有。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忍。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公司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这回他忍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房子,去老地方。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真相,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号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后来,他换了好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买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这是他的悲哀。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买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㈣ 故事大意讲一个贫穷男追一个女生 女接受了一个富家公子的追求 后来贫穷男的姐揭秘男身份是富豪 低调王者

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有两个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成为了班里的焦点。
一个是典型的高富帅,叫陈欢。
开学有两辆车来送,一辆740,一辆A6。
740是他爸的,A6是他自己的。
另一个则是个很可爱的女生。
用大众点的话说应该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我看不喜欢用长相来评论女生,更喜欢凭感觉。而她恰恰是那种给人感觉特别好的女生。
她穿的很普通,没有特意的打扮,但却就是这么普通的一身衣服却愣是
被她穿出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我就被她亮到了,所以她刚走进班里的我足足看了她有十几秒。
而坐在我旁边正给我这“土包子”的介绍Iphone4S各种功能的陈欢,发现我不再各种功能而发出惊呼后,也抬起了头。
他也看到了这个女生,他眯着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她。
羞得那女生,连忙低着头连忙走到一个座位上坐好。
我心中暗暗叹息,我看出来她一开始是要坐在这一边的。
陈欢看到我申请似乎有些失落,拍拍我肩膀说:“怎么,看上人家小姑娘了?”
我连连摇头,“没!没!怎么会!”
他却一脸不在乎的说,“你……哎,你叫什么来着?”
我说,“岳林,岳飞的岳……”
他不等我说完就挥手打断我,说:“你是不是看这妹子特清纯啊?”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便点点头。
他嘿嘿一笑,“你信不信你圆颤陈哥一星期内就把她给拿下?”
我说,“什、、什么拿下?”
他很无奈的皱了皱眉,说,“你哪山沟里出来的啊?就是上了她!这次明白了不?”
我说,“哦,不过,不可能吧。她……”
他再次打断我,“不可能?哥说出来的话就没有不可能!嘿嘿,等哥调教好了,再送给你爽上一把怎么样?”
我一时觉得他那帅气的脸很有些恶心,就伸手推开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说,“呵呵,不用。”
而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盯着我的腕表看起来。
“C……a……r……t……i……e……r?什么牌子?”他念着腕表LOGO上的字母抬头问我。
我不想和他多说什么,就说,“呃,我也不知道……”
他很是鄙夷的看我一眼,“地摊上买的?反正都是假的,要带你也带块金劳嘛。”
我呵呵一笑,不置可否。
而他也发现了我叼丝的本质,也不再和我说话,一心一意的玩起了手里的Iphone。
班会结束了,他走到讲台上提议,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他请客去KTV玩,也好都熟悉熟悉。
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但最后还是少数服从多数,班里五十多人浩浩荡荡的奔赴KTV。
他则开着车带了几个同学去订房间。
其中就有那个女神燃生,她叫孙璇。
等我们挤着公交车到了KTV的时候,他们已经在订好的总统套间里了。
而这时候,他就已经和那孙璇貌似很熟悉的样子了。
到了后来,据一名坐他车去的同学说,在车上陈欢就突然拿出一块Iphone4S来,说送给孙璇。
只是孙璇没要。孙璇唱歌很好听,甜甜的,有些张韶涵的味道。
而一切情歌都是由陈欢和她对唱的。
我只唱了一首《风往北吹》,还是唱到一半就被陈欢带头起哄说太难听给切掉了。
之后,我发现我喜欢上孙璇了。
其实不只是我,很多男生都是如此。
只是只有我表现出来了而已,其他的人都知道陈欢在追她没有人和他争,因为知道自己追不上。
而我却成了班里第三个焦点。
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矮丑穷还想和高富帅抢女人?
找死吧!
上课时我提着PRADA的黑色尼龙包,里面装着课本和给孙璇带的饭。
虽然,她从未吃过,但我还是每天早上起来后会给他带上一份。
而这时候,陈欢被宿舍的一帮人簇拥着进来了,一身范哲思很带范儿,背上背的是耐克最新款的双肩背包。
他扫了一眼我手里的尼龙包,笑道,“这包哪个超市游腔虚里送的啊,挺结实啊,看你从开学就拿着。”
我还没说话,他身边的一个男生指着上面的LOGO说,“PRADA!还是外国超市啊。不过我就只听说过wal-Mart Stores(沃尔玛)和Carrefour(家乐福)!你还真是不走寻常路啊。”
我轻轻的一笑没有说话,班里却哄然大笑起来。
陈欢见我只是淡淡的笑,很是气结,似乎觉得我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因为如果是人受到这样的侮辱早就该找个地缝钻进去了,而我竟然还能如此淡然的站在这里笑。
他推开还站在孙璇身边的我,从身后一人手里,抱出一大包KFC,说,“小璇,这可是我早上开车特地去给你买的哦。”
孙璇摇头,“我、、我吃过了,不吃了。”
他似乎眉头一皱,却还是,和煦的笑笑,“那就给你们舍友吃吧。”说着把东西放到她的桌子上。
然后看向我手里买的小笼包和豆浆,说,“哟,你也买了啊,还狗不理的?”
我耸耸肩,说,“其实,早上吃汉堡喝饮料对身体很不好的。”
他嘴角牵动一下,说,“哦,是嘛。我也正好吃烦了汉堡,给我补充一下营养吧!”
我看孙璇确实是没有要接这份早餐的意思,就给了他。
他却也没有接,而是一把搂住我的脖子朝教室后面走去,边走边在我耳边,说:“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嘛?”
我问,“什么?”
他说,“我说我说过的话就会办到,一星期我会拿下……哦,是上了孙璇!我还说调教好了,送给你爽一把!所以你这些事是没必要做的,最多一个月,她就会臣服在你胯下了,哈哈。”
我挑了一下眉毛,“孙璇不是那种人的!何况,我听说你不是已经找了一个女朋友了嘛!这事你做的不是很隐蔽,所以她也知道的!”
他无所谓的笑笑,“那有如何,你等着瞧吧。” 因为被他拉着,我很无奈的和他坐在了一起。
上课的时候,一个男生坐在最后一排在玩笔记本。
我看了一眼,是苹果的。
Mac book pro 15 。
陈欢饶有兴趣的盯着人家看了好久笑道,“嘿,不是有17嘛,干嘛买15!”
那男生脸上一红,说,“17的有点贵……”
他却好像很失望的叹了口气,说,“唉。原来是钱的事,本来还想推荐你买我那【外星人】呢,那玩游戏多带劲。不过价钱可以顶你这俩了!
唉……”
我本来还抱着看笑话的心理,看着他假惺惺的炫耀。
没想到说着说着他却扭过头来看着我,“听说你也带本了?”
我点点头。想起我那躺在角落里的【地球人】。
他继续调侃,“听说是淘汰了十几年的机子,那噪声跟建筑工队似的,晚上宿舍里都不让你开机?”
我没说话,继续点头。
其实晚上我确实是不开机的,因为我怕打扰舍友休息,毕竟Clevo x7200 的噪声确实是太大了。
他更得意了,笑道:“那种本你还拿来干什么,还不够丢人的等哥把那外星人用烦了就送你了!”
我呵呵的笑,我差点就忍不住告诉他,我的地球人虽然丑虽然噪声大,但配置是全球霸主,价格可以顶你的外星人四个!
他可能是从我的笑里看出了点讽刺的意味,骂了剩傻缺,也不再和我说话了。
其实我觉得孙璇这个女孩真的很不错,她的家境不算很好,她会出去自己找兼职做,而不是因为陈欢这个富二代追她而要这要那。
相反,据我所知陈欢送她的东西她都没要。
而我俩的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算是若即若离吧,没有确立关系但还算亲近,她有什么事也会和我说。
应该是朋友吧!我时常会想。
而想起来我就会傻笑。
这天晚上我突然接到我表姐的电话,她说她要来烟台,让我好好准备准备接待她。
怎么形容我这个表姐呢!
如果她不是我表姐我肯定会很讨厌她,因为她是我最讨厌的那种类型的女人。
她爱炫耀,爱奢侈,她穿衣服只穿卡兰,她的提包除了LV就是爱马仕,她的化妆品全是赫莲娜,她嘴边最常说的话就是“你丫没开辆阿波罗也敢来和姐搭讪?!”
但她偏偏却就是我的表姐,一个从小就欺负我的女人,却也是家族里和我感情最深的。
晚上十点的时候她到了。
我在皇冠假日看到她的时候,她先是很鄙视的扫视了我一圈,说,“我的好弟弟你还是真是一如既往的低调啊,Burberry?名为复古,实际是老土。你们学校有认识这牌子的么?你这样会有女孩子看上你么?”
我“嘿嘿”只是笑,不说话,因为我知道我怎么也不可能说得过她。
她却突然像是看出什么来,“你小子不会是瞒着姐姐找女朋友了吧?”
我脸上一红,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怎么可能。没有。”
但这时候我的手机却响了,竟然是孙璇。
我脸上再次一红,这也没逃出我姐的火眼金睛。
问:“弟媳啊!我来帮你接。”
我连忙躲到厕所去,接电话,“孙璇啊有事么?”
她似乎有些支支吾吾,到最后说,“我想见见你,我在操场。”
我说,“行,我现在在外面,等我一会。”
从厕所出来,我姐调侃道,“不会是要叫你出来开房吧,要不就在姐一边开一间吧,姐还能指点指点你这小处男。”
我对这表姐是彻底的无语了,说,“人家还没答应我呢,我要回学校了,你好好休息休息,我明天再来找你。”
她却说,“我不累,我去送你吧!”
坐在她那辆极度张扬的兰博里我很不舒服,如坐针毡。
她却笑道,“活该,让你买辆车的,坐我的车不如桑塔纳(出租车)舒服吧?!”
我点点头,说,“确实是!”
她哼了一声,“找死!”
到了离学校还有几百米,我说,“就这吧,你这车太张扬了!不符合我风格。”
我姐笑道,“你女朋友还怕看啊,行啊,快去吧。”
我到了学校就一路小跑到操场,孙璇正坐在双杠一边。
我气喘吁吁的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在外面的。”
她说,“没事。”
但我看她的神情很纠结,很复杂。
我有些担心,“你怎么了?这么急找我有事么?”
她支吾了一会说,“对不起。”
我丈二和尚,说,“怎么了?”
她咬着嘴唇说,“我答应陈欢了!”
我愣了一下,“什、、什么意思?”
她咬着嘴唇,说:“我知道你喜欢我,你对我很好。可……” 我有些疯狂,我第一次很不顾风度的打断别人的话,“怎么可能?你,你知道他还有别的女朋友的。”
她摇头,“他说他爱我。”
我还是难以置信,太不可思议了,明明我也说过爱你的。
这时候陈欢却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了,说;“小璇已经答应做我女朋友了,叫你来是好心警告你以后不要在‘骚扰’她了!”
我看着他,愣立原地。
他却哈哈大笑着搂着孙璇走向操场边缘的那辆纯白色A6。
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才发现有两个未读短信。
一个是表姐的
“别忘了明天陪老姐来玩。”
第二条却是陈欢
“这才是第6天!!哈哈”
一晚上,他那嚣张的笑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我瞪大了眼看着房顶,没有睡。
第二天我陪表姐逛了很久,这是第一次陪她逛街我没有一直嚷嚷着喊停。
当然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放弃了开她兰博的打算。
在晚上的时候,我表姐告诉了我又一个消息。
快要到十月一了她决定要等着我和一起回去。
我同意了,很爽快的。
她很不可思议的看了我足足有十几秒。
“太疯狂了,你修为已经如此深厚了么?我说要多呆几天,你还这么淡定?!”
其实我是怕无聊,一无聊我就会想起孙璇。
我怕想起她。
之后的日子很平淡。
没有了我天天追孙璇,我很快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眼光里。
而我也除了上课几乎不在学校里。
九月二十八。
我已经打算和表姐走了,马上就要出市区了,我却接到孙璇的电话。
她什么都不说,在电话里只是一个劲的哭。
我让表姐掉头送我去了学校。
兰博依旧停在很远的地方,我下车。
在宿舍楼下,我看到哭的梨花带雨的孙璇,还有很多的人围观。
我冲进去。
问,“怎么了?”
她哭的断断续续的,但我还是听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陈欢和她分手了。
也可以说是陈欢甩了她。
我听到这个消息我竟然有丝快感。
我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
但我却心疼她,我不由自主的一把搂住她,说,“他不要你我要你!”
周围瞬间一片寂静。
“你要的起么?”很突兀的一个声音。
然后我被推开了,是陈欢。
他说,“你众目睽睽的抱着我女朋友干嘛?想给我带绿帽子?”
我很淡然,“现在她已经不是你女朋友了!”
“不是了?你说不是就不是了?没见过情侣吵架的?”他很嚣张的又把我推远。
转头对孙璇柔声道,“小璇,我错了。我刚才是一时气话的,你知道我这人脾气不好。原谅我好么?”
然后他竟然从身后的A6里拿出一束玫瑰花来,递到孙璇面前。
而这时人群也都开始发出,起哄的声音。
我看到孙璇竟有点破涕而笑的意思,我心很痛,我喊说,“孙璇,你还信他?他玩你的!”
我不理他继续道,“孙璇,你可想好了。他对你什么样你自己也应该清
楚。我是没他帅,没他高,可是我比他喜欢你!我……”
陈欢再次打断我,“停!!你貌似没说到点上吧。你是没我高没我帅,可最重要的是你没钱!你没钱给她买她想要的衣服,没钱买她想要的化妆品……”
然后她转头对孙璇继续说,“小璇,我真的错了,和我和好吧。对了,上次去世茂你不是喜欢上一身HM的衣服么?我现在带你去买好不好?”
我摇头,但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她会做出选择,说什么也没有用的。
很庆幸她朝我走了过来,抱住我脖子。
我看到陈欢脸都要绿了,我则裂开嘴笑了。
但我的笑很快僵硬在脸上。
她趴在我肩膀上,很柔软,却话语冰冷。
“对不起。”
然后她松开手走向A6,陈欢则赶紧去开门。
我突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色,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做什么好。
我突然想起看过的一句话。
傻瓜总是那么多!
但一声清脆的鸣笛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一辆外形夸张到极致的黄色兰博从人群中开了过来。
夸张的Ray-Ban 墨镜,提包上大大的“H”,一身将女性服装演绎到极致的donnakaran,让在场所有人都止住了呼吸。
她没有看我,而是走到孙璇面前,推开已经傻了的陈欢。
朝孙璇笑笑道,“不得不说,你的选择很对!要知道你如果真和我弟弟好了,你也进不了我们的家门!”
然后她又指了指陈欢笑问,“富二代?”
陈欢可能是被她的气场给镇住了竟然呆呆的点了点头。
表姐,捋了一下头发,“呵呵,还真是有钱呢,家里都能给买得起A6了?!
当然我也不奢望你这种暴发户的儿子对手表的认知,除了金劳还有卡地亚。
虽然它被誉为‘皇帝的珠宝商,珠宝商的皇帝’,你这种没脑子的更不会知道世界第一块腕表就是出自卡地亚。那我告诉你,我弟弟一块腕表顶的上你这辆成天开着耀武扬威的A6。
还有你以为你背的耐克很牛叉么?我弟弟的一个尼龙包可以换你一箱子耐克包,哦!还要告诉你PRADA不是超市,他的产品被誉为低调的王者,他的品牌不比LV差。
说这些你都不明白吧!对啊,你这种人眼里就只有几个品牌而已。你以为你的外星人很高端么?!只不过3万多而已,你回去网络一下我弟弟那台地球人,他的产品名叫Clevo X7200 !全球游戏霸主,和你这种人说话还真是费劲呢!”
她说完了话,整个场景没有一点杂声。
她走过来对我说,“走吧,我的矮丑穷弟弟。”
我摇摇头,坐上她的兰博,开始了我的十一假期!!!!!
好低调的少年!女人那永远都逃不过眼前的虚荣,即使在清纯,在高尚也一样低不过金钱诱惑!

㈤ 寻求一部关于一个丑男追美女的美国爱情电影

我配不上她 (2010)
She's Out of My League
身形矮小、其貌不扬的柯克(杰伊·巴鲁切尔 Jay Baruchel 饰)是供职于匹兹堡机场的一名普通保安。他的爱情可以称得上是完败,女友玛妮(林德赛·斯隆 Lindsay Sloane 饰)弃之而去,他一心重修旧好而不能;工作枯燥乏味,波澜不惊,平时最多和学生时代的好友扯扯皮、谈谈心,俨然一个不被人关注的废柴。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人物,却狠狠交了一把桃花运。偶然机会,柯克邂逅了美丽出众、光彩夺目的富家女莫莉(爱丽丝·伊芙 Alice Eve 饰),对方热情主动,令柯克如坠梦中。一段身份地位乃至各个方面都极不相称的恋情就此展开,不过诸多的麻烦也随即涌现,柯克该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㈥ 穷屌丝追女人的绝密暗箱,让你一击即中拿下她!

1:有的穷屌丝男人认为自己又丑又穷只能当舔狗讨好女人才能得到她。

这完全是失败者思维!

如果你真的这样干了,你不但找不到美女,连丑女人也不会瞄你一眼的。

而是直接把你列入低级男人的行列冷藏起来,那你就绝无机会追到她了。

为啥会这样呢?

因为女人的天性决定了她只会崇拜那些她仰望佩服的男人啊!

而你呢⋯

反而在她面前百般讨好跪舔,这样你怎能让她崇拜你?

她不崇拜你,你天天发信息给她早晚问侯就是在骚扰人家!

而如果你是她崇拜的人你随便一句问候都是挑动她情绪的导火索。

那有的男人就说,但我确实没有一项能拿得出手雀唯的优势啊!我要没,要长相没长相,身材还矮。念源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例如唱歌,跳舞,炒菜,甚至是吹牛。

如果你干啥啥不中但你会吹牛,把女人说得心花仔岁态怒放也是优点啊!

但前提是你先不要向她表白,而是而展示你这项优势!

你就运用会说话会聊天让女人看见你的优点,看见你的情商,看见你的价值。

㈦ 又矮又丑又穷家里也穷的男人向一个美女真心表白,但是被美女拒绝了。这种事情在中国存在吗

这就是典型的屌丝芦键追求白富美,现实中也有一定的概率屌丝逆袭成功的,不过少之又少。我身边一个朋友身高168长得矮又瘦,以前家里因为给母亲治病欠了很多债最后还是变成了单亲家庭。但他居然追到了一个身高172肤白貌美的女生还是独生女,刚开始女生嫌他矮又挫,他不死心就从女生的闺蜜下手送各种礼物讨好,然后女生的闺蜜觉得这男生还是挺大方的,就告诉他那女生的爱好,比如什么款式的衣服鞋子生日时间还有喜欢的零食之类的,当他消毕知道女生喜欢吃蛋糕于是每天买些零食送她闺蜜和一盒小蛋糕在门口等她们下班,刚开始女生不接受,次数多了女生的闺蜜都看不下去了,这么好的男生应该给他机会,就这样最后被他拿哗芹拿下了,现在结婚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祝你好运!

㈧ 矮丑穷的介绍

“矮丑穷”颤历是指身高矮小、相貌丑陋、财富收入低下的意思。对应于指洞高最近新出来的网络流行词“高帅富“和“白富美”,在各大论坛、贴吧、博客、微博的高调出现也间接深刻了“矮丑穷唯尺”此贬义词,它形容人的身材,相貌,财富上的缺陷。

老电影,男主的职业小丑,矮穷矬,有个漂亮老婆,男主被人嘲笑配不上老婆,离家出走,老婆把他找回来

爆笑角斗士……

㈩ 高帅富面对矮丑穷的心灵叩问 叩问心灵

世界的本质之一是不平衡——有理想、有良知的人们一直想用自己的努力让这种天然的不平衡能平衡过来,这种努力会被他们自己命名为理想。《心术》要解决的似乎就是这种从态圆搏不平衡到平衡。
有人,有钱,有健康,有医术的高帅富;有人,无钱,无健康,有病疾的矮丑穷。这样的对立,你若是站在高帅富的角度上看,就是现在杨阳导演的《心术》;但你若从矮丑穷的角度看,就是回天无术。《心术》里的这支良医团队。明显有上世纪末香港侦探剧如TVB“刑侦档案”系列里那群优秀皇家警察的影子,他们不但职业地位依医术水平有所分工,如老大、老二、老三,且人物关系也明确有任务性,比如,刘晨曦的人物关系主要为了表达医生们形而上的使命感和命运感,尽管他医术高明,但不得不面对女儿南南需要换肾的危境,不得不在医疗伦理纠结中找头绪,不得不体验一次普通人面对亲人重病时的那些艰难与无奈;而霍思邈的人际关系,主要为了表达创作者对医生和人性这一并不新鲜却从来没说透的世俗主题的思考,如何将霍思邈精致的利己主义和医生天赋的人道主义完美结合是这层人际关系最麻烦的课题。同时,霍思邈至少在剧中那算得上最“混乱”的男女关系,它虽然不一定合乎人们对传统医生道德想象腔余,但却合乎某种且大量的女观众对高帅富一族生活态度的超然幻想。
除了以刘晨曦和霍思邈为中心的这两层人际关系,发生在这个医生团队周边的诸多人物关系,除了有敲边鼓和打酱油的作用,更重要的,我认为是它们还充分而深刻地表达了现实社会里医惠关系的种种,如穷病人与富医生、混乱的社会价值与清晰的职业操守。
杨阳曾经成功地把握过《牵手》和《记忆的证明》《新亮剑》这样差距巨大的故事题材,这些经历或许对《心术》的故事和意义上的完备大有帮助;虽然,该剧无论从明星选择还是人物关系配置上,都一路在走时尚、流行的商业范儿,但最终导演还是努力在表达她对现实社会的个人思考,且有几笔算得上触及了中国现实社会的灵魂深处。比如剧首几集的钢丝哥段落,以及剧末的刘三妹段落,这两个带着“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现实印记的人的出现,是《心术》的良知所在。
《心术》并没有将当代医患关系——其实是高帅富与矮丑穷阶层的对立与和谐关系思考穷尽明白,但我们仍能看到这种努力的诚意。所以,剧集选择霍思邈与美小护以更甜密的爱情代替更安全的婚姻做结尾,我觉得它其实并不算结尾,或者说剧集除此之外已经找不到更好的结尾了。
《我11》呈现“可见,的历史
历经两年,王小帅再度发布新片《我11》;没有意外,这部影片“有幸”在院线系统中“巡游几日”就静悄悄下线了。
《我11》再次回归到第六代早期所熟悉的叙述模式,以“11岁”的“我”为叙事视角(导演王小帅11岁正好是1975年),用“我”的眼睛来呈现三线建设时期西南边陲小镇所发生的“大人们”的事情。这部带有自传色彩的故事有着清晰地“重述历史”的意识,片头的黑白影像是父亲教儿子画素描,画外音是“你就是你,你生在某个家庭,某个时代,你生命的烙印不会因为你的遐想而改变”,整部影片似乎就是在讲述这种无法改变的“生命的烙印”。
这种孩子幡懂的视角,既呈现了那个特定时代(文革后期)的神秘莫测、人心惶惶,又呈现了一种井然有序、其乐无穷。而“我”作为11岁的孩子则可以置身事外,与那段历史没有直接关系。这是一种看似客观(“无知少年”的见证)又相对安全(因年幼而无需亲身参与到那段历史)的叙述位置,这或许也是60后/第六代最为真切地想象50-70年代的方式。
整部影片就如同父亲谆谆教导下完成的一幅“不一样的”印象派作品。在父亲看来,画花与画静物不同,“花是有生命的,它们好像都在呼吸,每一朵花跟每一朵花都是不一样的,就像我们人”,可是这种“不一样”的或者个人化的历史记忆却与80年代以来关于50-70年代的历史书写没有太大的差别。这部细腻的影片好像一座精心裁剪的1975年的历史小盆景,一方面借用了这些年对于那个时代唯美化、浪漫化的怀旧策略,如对红领巾,白衬衫.家具等日常物品的书写;另一方面又讲述了非理性的武斗等那个年代特有的伤疤,这和新世纪以来关于当代中国历史的家庭伦理剧一样完成对这段历史的定型化叙述。
其实,这种借孩子之眼来讲述“大劫难”、“大历史”的叙事方式,在电影史中也很常见,比如英帆祥国电影《希望与荣耀》(1987年),美国电影《太阳帝国》(1987年)、意大利电影《美丽人生》(1998年)、中国电影《金陵十三钗》)(2011年)等,这种叙事角度的好处在于既可以占据“亲历者”的目光优势,又可以充分撇清叙述者与“大历史”之间的“罪与罚”的纠葛。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出现在冷战终结前后的历史影片所完成的是对20世纪特定历史尤其是二战历史、文革历史的去政治化和无知化,从而可以跨越冷战逻辑实现现代性历史的大和解。
在这一点上,《我11》没有进一步打开对那段历史的新的认识和想象,就像1981年第四代导演杨延晋执导的《小街》已然把刚刚过去的“十年”呈现为一种旁观者眼中的岁月,30年后,这个懵懂的孩子依然没有长大,只能固滞在“11岁”看到这些“可见”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我对第六代有不满,也有更高的期待。
责任编辑翟建农唐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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