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电影票在“营改增”之前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电影放映不属于货物销售或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绝返服务并晌饥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谨唤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3、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 一张电影票76元分成是43%该怎么算
43%指的是制片发行方分成 (下面5%和3.3%网上查询 若有更改 套用计算即可)
如果一张电影票以76元计算,这76元里要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5%(3.8元),上缴营业税3.3%(2.508元)。以上两项支出后,剩余69.692元才由影院(院线)、制片(发行)方瓜分。
在以往的分账比例中,根据影片强弱势按57%—62%分成。按下限分57%(69.692×57%=39.72444元)院线明面上分成为7%,但院线为扩大市场份额和拉拢影院实际按2%—7%分成,一般为5%(69.692×5%=3.4846元)。影院分36.23984元。
制片发行方以往根据影片强弱势按38%—43%分成。按上限分43%(69.692×43%=29.96756元)
其中发行方一般分5%(69.692×5%=3.4846元),制片方分26.48296元。(如果制片和发行是一个公司则全拿这部分)
3. 我单位拟代售电影票,咨询如何进行业务处理,应怎么交税求解。
收到代售的电影票款项时,做会计处理为: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等到支付给影剧院资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现金(实际支付给对方的钱);瞎段宴磨银营业收入(收到燃橘钱与支付钱之间的差额)
交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税率为5%)
4. 一张电影票的钱 分给哪几路 一般各分多少
对于国产电影,票房按如下分成:
电影发展专项基金5%,交给国家电影管理部门
消费税3.3%,交给国税部门
剩下的部分42-48%给制片方和发行方
52-58%给院线和放映方
进口片又分两种
一种是批片,就是有进口权的国内发行方(国内就中影和华夏两家有进口的权)一次性付给国外制片方一定的费用(一般最多不超过100万美元),票房全部归发行方、院线和放映方所有,绝大多数非好莱坞电影都属于批片,部分好莱坞B级制作的电影(投资额在8000万美元以下)也属于批片;
一种是分账大片,按国外制片方35%,国内发行方17%,放映方48%分配票房,基本都是好莱坞电影。
如果还不明白请网络“易网络:电影的票房如何分配?”有更详细的解释
5. 看电影为什么还要收5%的税呢
以100块票房为例:
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相关灶唯如下
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其中院线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块里,有个4块多吧。像万达、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这两块收入基本就被算做一块收入了。
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隐咐培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简段15%比例都是正常。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6. 电影院在税收上属于什麽行业
电影票收的是按照营业税中【文化体育业】收。片头广告收入和场地租用是按照营业税中的【服务业】收。电影院的小卖部收增值税。
7. 电影院税率是多少
2013年营改增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例:电影院)服务
所以影院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
8. 电影票房分账收入如何纳税
电影发行中涉及到上游: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下游:院线和影院四方利益的分配,一般参照45::55的比例分账。
一、下游:放映院线就票房收入缴纳营业税,适用文化业3%的比例,每百元的票房收入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且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不得在营业税前扣除(财税2009年111号文)。
政策优惠: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权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1、发行收入:及电影发行方从电影放映方取得的发行分成收入。
2、片租收入: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放映方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3、转让版权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
三、营改增的影响:财税2011(111号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纳入增值税。
9. 电影院增值税怎么缴税
1.混合经营: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2.预售票收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10. 票房税费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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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电影生活已经走进了我们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想知道电影的税收是怎么样的,接下来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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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立一个税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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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电影总票房,这里以32000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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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分别填写特别营业税比例和电影事业专项基金比例,分别为33%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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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营业税=总票房*特别营业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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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事业专项基金=总票房*电影事业专项基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