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照抄照搬(抄袭)电视剧电影人物服饰,制出服饰转为个人商业服装所销售,会触犯法律红线承担打官司风险吗
不会,只要没抄袭商标!
『贰』 把印电影人物比如变形金刚人物头像印在自己产品上出售,会侵权吗
会侵权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人物、动物及电脑制作等)、场景、音乐等等,其所有权归影视公司所有。使用其中的内容,必须得到该影视公司的授权,否则视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叁』 利用电影里的人物形象卖钱,需要原作者授权吗
怎么说呢,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属于侵权行为(商业行为涉及到影视作品中形象,音乐,声音,布景,均需要取得电影版权所有方的许可或缴纳版权使用费方可使用),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版权方面的把控是很严格的,举个例子,就是肯德基里面的公放音乐,都需要向歌手或者音乐版权持有方缴纳版权费,可在咱们这边,没听说过那个店面里面播放音乐还要交钱的
您要是问需要授权使用么,那么我的回答肯定是需要的,你要是问如果未取得授权还使用算侵权么,答案依然是肯定的,但是您要是问如何维权或者举报,我也不知道~因为这种侵权行为的维权目前在咱们这边很难~
『肆』 剪辑电影侵权吗
未经他人允许的影视剪辑属于侵权行为。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义务。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如果剪辑的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