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深圳设立电影院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啊
成立电影放映单位
审批对象:申请电影放映的单位
审批内容:放映资格
审批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程序:
1、主管处室现场勘察并提出审核意见;
2、报分管局长核准,合格的发给《放映许可证》,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情况;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45条
监管措施:许可证年检。
必备资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电影放映许可证申领登记表》;
3、公安消防部门对电影放映场地的审核意见;
4、卫生防疫部门审核意见;
5、放映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6、所在区文化局审核意见。
7、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㈡ 开家电影院需要什么手续
设立新的电影院在行政许可中被称为“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需要到区(县)文化委员会审批,以北京西城区为例(到其他城市程序也差不多):
行政许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北京市营业性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行政许可时限:60日
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一、许可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消防安全条件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单位的名称;
3、章程;
4、单位机构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
5、资金证明和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6、设备证明材料。
7、消防安全条件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批准文件;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五、变更:
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离而设立新的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到电影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电影院申请加入或退出院线公司也需要到省级广电局进行审批,并报广电总局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关于XX电影院有限公司加入XX电影院线的申请》
2、影院加入院线的签约合同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于IMAX,需要院线和IMAX公司签约,耗资巨大。如果不是院线的投资人,就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了。
㈢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的条件和审批流程是什么
为适应改革开放,引入外资与技术,推动我国电影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制定此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外国公司和个人(合营外方)与境内公司(合营中方)合作新建或改造电影院,需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从事电影放映业务。但外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或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第四条,外商投资电影院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符合当地文化设施规划,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人民币,有固定营业场所;中外合资影院中方最低持股比例为51%,在全国试点城市中,外方投资比例最高不超过75%;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且需符合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
设立程序包括:合营方需向省级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项目书、资格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财务状况证明、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可行性报告等,并经省级电影行政部门同意,报商务部等部门审批和备案。
第七条,已设立的电影院如需变更股权或投资额,需按相同程序办理。所有影院必须遵守法律,放映合法影片,不得放映走私盗版,并接受政府监管。
第十条,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照此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第 21 号,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文化部同意,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吸收境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我国电影业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全文共五章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