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影视作品中频繁出现的“植入性”广告
如果从营销手段来讲,其实这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法,将品牌标识融入影视作品中,可以给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这种营销方式是互联网时代飞速发展的结果。
但植入性的广告如果和影视本身剧情大相径庭,且无法衔接流畅,也许会酿成“一粒老鼠屎毁掉一锅粥”的悲剧,观众因为强烈的违和感,对广告商产生逆反心理,从而拒绝产品也是有可能的。
可若是广告创意佳,吸引眼球,那便会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完成一场出色的营销。举个例子,去年暑假热播的《扶摇》利用剧集间歇的时间,将产品植入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当中,显得俏皮且可爱,除了营销影响力的同时,对剧中演员形象的生动可亲性也颇有裨益。
至此可见,影视作品中植入性广告有利有弊,若是有趣,不妨作为一番调剂,可若是画蛇添足,就惹人不快了。
Ⅱ 对于影视剧中的广告植入,大家如何看
可以适当,但不要过分,最好是和剧情连接到一块,就像看《妻子的浪漫旅行》,真的是超级不喜欢广告的植入,太频繁了,只能每次看见都快进,植入太多了也会很烦的。
观众只要想看这个电视剧或节目,就没有办法避开,而且现在很多广告植入的形式本身就会成为一个看点,植入得贴切也好,可笑也好,都是有讨论度的。植入广告不会因为播放平台受限,并且永久有效,只要节目在线,广告就在,时效性长,转化率高。
Ⅲ 电影植入广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如何看待这一行为
赞助商的追捧,源于植入式广告具有独特的传播优势,这些优势归结为一点,就是能够形成强大的品牌渗透力。
首先,植入式广告的受众数量庞大。有报道称,只有上映2万场,上座率在70%以上的影片才能吸引到电影广告(包括贴片广告和植入式广告),这也说明植入式广告的受众数量极为可观。以《手机》这样的叫座影片为例,其受众包括影院观众、VCD观众(不要忽略掉数量庞大的盗版市场)、电影频道观众,再加上相关新闻报道的受众,品牌与受众的接触率是极为可观的,其千人成本可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甚至会低于某些大众传媒。
除了接触数量之外,植入式广告更大的优势在于其“接触质量”,也就是说品牌可以争取到现有媒介状况下的稀缺资源--高度专注状况下的受众注意。隐性的广告由于其出现的不规律性以及与情节的高度相关性,很少会遭到受众的抵触与拒绝。正如业内人士指出的那样,“电视频道掌握在观众手中,而当他坐进黑漆漆的电影院时,就不能不接受你的广告”,这反映出植入式广告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广告。如下图所示,植入式广告在受众广告信息接收图谱中处于较高层次--专注接收层.
从消费行为的角度考察,植入式广告对受众消费行为产生一种光晕式影响,特别在电视电影这样声像俱全的媒介中,强烈的现场感,对消费者形成一种行为示范;如成龙片中的三菱汽车与“勇气与冒险”联系在一起,在深化品牌影响力的基础上,获得丰富的品牌联想,最终赢得广泛的认同与品牌价值的提升。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正是赞助商梦寐以求的。
当然,植入式广告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弱点:
品牌的适用性范围较小,多数情况下只适用于知名品牌,这是因为受众需要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准确识别出商品包装、品牌或产品外型。因此,品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是投入植入式广告第一道门槛。相对而言,综艺类节目更有可能利用植入式广告提高某些导入期产品或新进入品牌的知名度。
植入式广告不适于深度说服,特别不适合做直接的理性诉求或功能诉求。港产片《难得有情人》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剧中舒淇借用吴大维的阿尔卡特手机与前男友联系,不巧手机缺电,吴大维便借此介绍了该手机的优越性能,说道:“因为最近我们公司正在设计这种手机的广告,所以我比较了解它的功能,可以用普通电池替代锂电池,换上干电池--行了。”吴大维一边熟练地讲解着,一边熟练地拆装着手机电池,这种强行植入被评论为“俨然和电视直销现场一样”,这明显是对剧情的一种破坏,让观众感到生硬和不自然。
同时,一些前卫产品的功能性诉求甚至可能被受众当作影片的虚构。因此,品牌诉求一般停留在简单告知与提高特性认知度方面。基于上述原因,广告主可以考虑在同一档期发布硬性广告配合植入式广告,及时将潜在消费者的“兴趣”转化为“欲望”。
在影视剧或节目中,可供植入广告的容量有限,过度使用会引起受众反感。在现实情况下,受众倾向于把所有说服性讯息都理解为“广告”,他们对于“广告”高度敏感,一旦感觉到这是“广告”,就会条件反射性地把心灵之门关闭,最终影响到对影视剧或节目的态度。
商业效益的过分追求,必然导致植入广告的泛滥。
植入广告容易对作品造成的最大伤害是使作品本身主题涣散,又因为这些品牌多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很容易唤观众醒感官刺激而带来兴奋点,作品中过多互不相关兴奋点的突兀存在,必然对作品主线原本思路造成影响,降低作品艺术价值,甚至会喧宾夺主使主题不再明显,正因如此,植入广告常常会引起观众的反感和抱怨。
Ⅳ 对于电视剧中的广告植入行为,你对此是怎么看待的
植入广告是聚合了“广告”(曝光)和“公关”(影响)的混合信息,同时拥有这两种推广形式的优势。一般来说,广告允许商家控制信息的传播,但因为露出的强制性,信誉度不高;公关则是通过第三方媒介做软性传播,有较高的接受度,但商家难以控制信息的呈现。而植入广告这种混合信息,既是“悄悄”通过第三方平台搭载传播,又允许商家提前策划信息的呈现。因此,随着电影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上述天然传播优势的电影植入受到越来越多品牌商的青睐。
电影植入还可以实现片方、商家和观众的共赢。对片方来说,可以帮助节省电影的制作和宣传成本,并增加宣传渠道和效果。对商家来说,可以促进销量及用户粘性的提升,并且可以通过多次观影,突破时间限制反复曝光。对观众来说,好的电影植入不但不会引起反感,还会非常有趣,否则也不会出现电影植入带来良好广告效应的现象。
电影植入本质上仍然是品牌与受众间的一种交流,因此品牌原有的认知度和自身的形象都会影响电影植入的效果,既影响其辨认度,也影响其接受度,甚至有可能会影响观众对电影本身质量的判断。
总之,电影植入对制片方和品牌方来说都是双刃剑,一次拥有良好效果的电影植入,背后一定是多方沟通以及多次协调的结果。随着国产电影市场的兴盛,国内专业的电影植入公司也随之不断成熟,我们期待更多有商业价值的案例出现,也期待电影植入能够在表现形式上更符合观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