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莫言小说改变,张艺谋电影《红高粱》故事的发生地点“青杀口”和“十八里坡”在哪里
这里的高粱酒依然有名,但是不是你想的名,这么跟你说吧,中国最有名的白酒都是高粱酒,高粱酒原液都是白色的。
红色高粱酒是将糖化好的高粱,放于高度原浆酒中浸泡,萃取高粱表皮的色素而形成的红色高粱酒,不能浸泡生高粱,酒会很苦涩,即便不是生高粱也会有点苦涩,所以需要加影视中的童子尿或者碱之类的来勾兑。这种酒含有与黄酒类似的糖分和氨基酸成分,随着长时间储存发生反应,生成氨基糖,会使酒色泽变深,并有舒适的焦香,在原酒中起提香的作用,所以酒是陈的香。
现在市场上绝大多数白酒都不会有这种酒是陈的香的感觉,就是这个原因!
不信你找一个白瓷小杯,倒一杯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好酒,再倒一杯白开水,你就能看的颜色不同了,而绝大多数白酒倒出来跟白开水一样一样的!
这种好酒存的时间越长颜色越深,而色素假酒没有变化的!
2. 《Gone Girl》电影观后感
我要怎么来形容《消失的爱人》(Gone Girl)?
就好像在蓝色预警大风肆虐的深夜北京,当着无人的街道吹一瓶冰镇啤酒。脏的灰寒的风冰的酒内外夹攻冲击着肉体,难受是肯定的,却也酷爽又通透。
能带来这般矛盾意味十足的快感,毋庸置疑就是大卫?芬奇的电影,脏、冷、酷。但同时,我又意识到这部作品里大卫?芬奇的气场被原作者吉莉安?弗琳完全压制,随处可以感受到导演在视听手段上的克制,严格来说又不像以往的“大卫?芬奇式电影”。联系《搏击俱乐部》、《龙纹身女孩》等就是改编自现成文艺作品,或许“大卫?芬奇式电影”指的就是大卫?芬奇的改编片,那一系列特别质感的根源,最最主要的是原作本身的思想,其次才是芬奇的个人风格。
因此不管人们从那种层面赞美《消失的爱人》的剧情,本质上只是在评价吉莉安?弗琳的创作。既然原着有译本,那么在阅读原作之前,对故事及人物只评一句话:
很可怕。熊孩子年岁在子供向动画片里看到Nice Big Cock那般可怕。
放下故事和人物不说,对于《消失的爱人》也就没有太多可讨论的了。大卫?芬奇在把这个故事电影化的过程中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专注于表演和剪辑等原始手段,摒弃了很多个人色彩强烈的炫酷视听效果,最终使电影质感无限贴近现实,完美契合故事氛围,且也导致在故事以外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回味的地方。
或许应该换个角度来看问题:把剧情至于最崇高最核心的位置,收敛个人风格,忠于纸面文本进行银幕演绎,才是深刻丰富文学作品的正确改编方式。
当然以上两段是我胡诌的,万一原着其实不是这种格调呢?
说来说,还是得读原着。
上面说的东西好像没啥作用啊。万一有人读了这篇文字,不想看/以错误的姿势看《消失的爱人》多不好啊。
于是忠告如下:
打所有试图剧透的人脸(如果是自己透请自扇),然后无视亚洲恋爱剧一般的译名、北美神秘剧一样的海报、俗套婚杀剧一般的预告片,看这部电影。
另外,芬奇的电影能带来某种神秘的爽快感,阳春白雪的说法是文学小说那样一对一的精神荡涤,下里巴人的说法是爱情动作片那种你懂的隐秘玩意儿;具体到这部电影则还要担心观影伙伴是不是会被刷新三观。所以最好独自观看。
如今小说也读完了,对于作品的思考也终于停歇,眼看兴趣要转移到新的作品上了,是时候小结式地评说Gone Girl这部作品了。
确实如我之前所猜想,这个故事的伟大应该归功于小说作者——吉莉安?弗琳,无论小说版还是电影版的故事都是这样——她同时是电影的编剧。小说版的Gone Girl不仅涵盖了电影所有的情节与细节,更通过呼吁层次的心理描写及叙事角度切换带给读者意味更加丰富的思考素材。吉莉安?弗琳通过文字叙事,交代他们的人生体验与心理活动,在纸面上成功塑造了尼克与艾米这两个复杂到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人物,真的是十分厉害。
电影虽然完全来自于小说故事,但电影版故事终究与原着在精神气上有所差别。这体现在人们多用“冷峻、残酷”来形容电影,却会用“有趣、黑色幽默”来形容小说。电影导演大卫?芬奇一手造成这种差别。他像蒸馏原浆酒一样提纯原着,精简人物与事件,只凝练故事中冷酷的部分,并用高度现实的影像风格来呈现,最后得到一瓶如同伏特加般纯粹无味却辛辣异常的佳酿,虽然尝起来缺了些厚度,却更简洁更直接更强烈,同样具有将受众引入反思的深刻魅力。大卫?芬奇把一本逾400页的长篇小说,浓缩成符合快节奏时代观众口味的电影作品,引发了比小说更深远的关注于讨论,确实功不可没。
总而言之,看电影吧,你会喜欢的。如果想进一步接触更饱满的故事,那就多花点时间读原着。
说完了小说与电影的异同,就来说说目前我对Gone Girl的看法吧。
我这样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看这个故事,就好像熊孩子看泰勒?德顿加过料的儿童动画片——立马因为困惑与惊惧当场声泪俱下。
并不是“渣男”或“心机婊”有多吓人,而是这整个故事不仅告诉我存在一方完全掌控另一方的婚姻,还论证了我们的社会完全容纳得下如此痛苦的悲剧。
首先,《消失的爱人》刷新我对爱情婚姻的认识。《闪灵》是本让我害怕的小说(注意是小说),它借着一个封闭环境描述了现代社会中男性个体的覆灭——没有工作、失收入、无途上升、抛妻弃儿,丧失一切获得认同与成就价值的'可能性。而目前看来,《消失的爱人》至少是跟《闪灵》同样可怕的故事:他向我这个明显对爱情婚姻抱着幻想的男性单身狗描述了男人被伴侣毁灭的可能性,被“她”用舆论、经济、腹中骨肉乃至自身安危绑架,丧失尊严与自由,不得不永远曲意逢迎。你说我如何不惊得肝儿颤?
当然,在这种严重不平等的婚姻里,受害者显然更多是女方。就算艾米本性可怕的偏执狂,她在头几年里还是受到来自于尼克“冷暴力”的虐待。男权女权不平等毕竟是现实,婚姻的不平等也跟着成为现实。这份硬邦邦凉冰冰的现实比前面所说的“男性毁灭”显然更应该警惕,因为谁都可能成为加害人与受害者。
其次,《消失的爱人》还刷新我对社会的认识。就具体情节来说,就是大男孩尼克冷暴力对待妻子多年,相继剥离伴侣的情感、经济、社交需求,却没有任何人过问;然后偏执狂艾米害了个男人又杀了个男人,把剥离了独立与尊严的尼克拴在身边假扮“好丈夫”,却躲过了法律惩罚,享用着舆论的粉饰。这其间的批判意味不言自明:婚杀悲剧、悲剧婚姻,夫妻双方以外的社会成员,人人都难辞其咎。
某名人出轨了,总要微博盛传,坊间热议;某剧高潮来了,于是小三出现,撕逼扯皮;某三姨来串门了,张嘴夫妻不睦,分家离婚……人们似乎持续不断地热衷于婚姻悲剧,宛如这是一项特别有意思的娱乐;然后就有从中见到商机的人,比如热爱报道婚变声讨责任人的电视专栏,比如专为婚姻纠纷打官司的律师,比如闻声而动嗅觉灵敏的记者狗仔……如此一来这项我理解不能的娱乐俨然变成了令我叹为观止的产业,这到底是人之常情,还是时代闹剧?对于处于漩涡中心的婚姻双方,这算是正义的匡扶,还是无益的非难?而参与到其中普通民众,是践行并强化了正确价值观,还是仅仅收获了泼脏水的快感?
以上我目前对这整个故事的最主要想法。毕竟单身如狗,在某些事情上眼界免不了矮了几分,想来上面内容肯定是不全面的。所以请各位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