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
楼主你好,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一般情况下,所谓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和微创型企业,那么都没有所谓的工会。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或者说是全资国有企业单位才会拥有公会。当然这个公会他每年会给在职员工发放相关的待遇,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本身作为在职一员,享受到工会的待遇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我们退休人员,他会不会有工会待遇呢?其实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单位都有专门的离退休管理中心,这个离退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给予退休人员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当然这个福利待遇包括多个方面,其中有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工会待遇。但具体发放待遇的标准,和每个月到底是发放多少钱,是根据我们企业单位的内部规定来决定的,像比如说我们单位,那么在职员工可以享受到一个全额的公会待遇,退休职工只能够享受,到一半的工会待遇。
不过,这项待遇可能在今年年底以后,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将不再发放了。因为专门出台了关于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重点就对于很多企业单位他自己的退休职工没有完全脱钩,做出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今后实行 社会 化管理以后,有退休所在地的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来完成管理,企业单位将不再进行相关的管理,同时企业单位也可以取消相关的待遇,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退休之后以往可能可能获得几百块或者1000多块钱的工会待遇,今后将不再获得,因为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之后,由企业单位所发放的钱就会取消。
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有些复杂。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离退休人员享受工会待遇的单位不多,可以说是少数。以企业为例,职工在职时,工会关不关心职工,能不能发放福利,取决于单位领导重不重视工会组织,关不关心职工的文化生活。工会只是个基屋组织,相当于婆家,专管职工鸡毛蒜皮的事,职工每月只缴纳几元的工会费,企业补贴一部分,资金有限,每年只是象征性地发点福利。那么同是一个系统,效益好的单位有,效益不好的单位没有,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离退休人员,好的企业逢年过节工会会发点米面油,有些会发几百元的红包,会组织一些退休人员的 娱乐 活动。特别是离世的退休人员,由工会组织安排后事,最后开个简单的追悼会,就算是最好的待遇了。对那些没有工会的私企,下岗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就不存在有什么工会待遇了。
我是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基层教育工会主席,2006年退休。严格地讲,退休了,原单位的会员资格自动也没有了,也不用交会费。因为《工会法》第三条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退休了那时叫拿退休金,不同于工资,也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但那时退休金及地方补助均在原单位发,退休金增长也和原单位在职人员相应调升,只是比例不同,加之出于关心尊重老同志,虽然没有和会员享受一样福利,但每年至少给点慰问品,开个座谈会。但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和有些单位工会组织作用淡化,工会活动减少,单位应拨工会费用少拨或不拨,会费收交也相应不足,到20|0前后,除了单位的"职工之家",对老同志特别优待开放(而事实上大多退休老人不住原单位)外。其他待遇已很少考虑退休人员了。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并轨"后,退休金全叫养老金,退休人员统一由社保机构管理,调升养老金也单独由社保机构负责,除有些少量地方补助还在原单位发放外,其余与单位无关。现在又在推行退休社区管理,就更和原单位无关了。我虽然讲的我教师情况,企业只有养老保险在20|4年前不同,其他也类似。如果提问者也象我一样是退休了的话,我劝一句,别想那么多。当然,也可能有一些单位一直把老同志当宝,福利待遇或比会员还高,工会甚至单位领导过年也上门慰问。那一是人家主动,二看自己够不够格,这不是整休享受的工会待遇。
首先肯定一点: 离退休人员不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所以,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 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不再享有在职时的福利待遇。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会员会费的缴纳标准是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 会员会费主要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 体育 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但在实际工作中,会员会费一般每年缴纳200元左右,仅具象征意义。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发放职工福利等,主要来源是企业按照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上级工会补助和单位行政补助。如果企业效益差或者老板不重视,不能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就会出现工会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国家法定的职工福利不能到位的情况。
那么,离退休人员的福利由谁来解决呢?
我们《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就明文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的集体福利,标准由单位行政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经费按行政有关规定列支,不得在工会经费中开支。所以,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应该由单位行政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也就是说,如果工会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了福利待遇,就是违规行为。
离退休人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是双轨制,离休人员的待遇恐怕非常人可比,我听说,离休人员逢年过节都有单位上门看望,或时不时到原单位聚一聚,你懂的。
而事业单位退休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更是天壤之别,退休金不说,事业单位退体人员年终有补贴,有目标管理奖,创建文明奖金,还有住房补贴等福利,生老病死侍遇高出退休工人几倍,甚至十几倍。这些除退休金外都是工会福利。
而企业退休工人由 社会 化管理,退休后一切关系都转到社区,与原单位脱钩,除了退休金外,真正的福利几乎没有,成了没娘的孩子,别指望有工会等福利,遇到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是自力更生,自已解决。要说福利:死亡有一个花圈,生大病年一次一百元补助。但大病保险要每年扣除,逢到年初就在退休金中直接扣除,从120 300元一年,各地不统一。生了大病可以报销多少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从退休之日开始,每月的卫生费会从退休金中直接扣除。(每月2元)
哈哈、30年前有工会,现在的工会已名存实亡,都不起作用了还谈什么待遇阿,无聊
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这个问题困惑了我好久,据我所知,离退休人员虽然退休了,但仍然是工会会员呀,为什么不能与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的待遇呢?我认为:这个“离退休人员”词应该简化为”退休”人员,反正我身边没有见过离休的干部,所以我说的只能指退休人员。离休干部可能待遇不同,似乎不应该一并讨论。
说到工会的福利,我参加工作几十年,似乎不怎么多。老是听说是工会没什么钱,在职时,一般会在每年的春节,发点挂历的什么的。以前很多年是不给人民币的。正儿八经地只组织过 旅游 一次,亚运会后的那一年去北京。退休前仅只一次。退休后,由退协组织了一次 旅游 去了海南。每年春节慰问,发两三百元人民币,有时送上门,有时不送上门。
离退休人员不能和在职人员一样享受工会待遇。
从提问的表述看,涉及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因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工人只有退休,没有离休。只有干部身份,才能享受到离休待遇。
企业员工,你在职时,成立了工会的企业,员工都是工会的会员。企业就可按照《工会法》,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会费用,用于会员福利。员工一旦退休,就和原企业脱勾,很自然你也再不需要交工会会费,企业也不会再为你提取会费。而社保局只负责为你发退休金。从哪里来的钱渠道,让你享受工会待遇?
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有没有工会待遇?没有听说过。应该说离退休了,也不是工会会员了,享受不了工会待遇。只知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待遇,由各地、各部门的老干局(所)负责。
离退休人员已经不是单位职工了,也就不是单位工会的会员了,已不再缴纳工会会费了,因此也就不能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了。
单位工会经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工会会员缴纳,另一部分由单位行政经费划拨,这部分经费是按照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核定。这两部分经费构成单位的工会经费,用于为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和办理相关福利,专款专用。可是工会经费均与离退休人员无关,因此离退休人员不再享受在职职工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
至于一些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比较好,单位领导在思想上有离退休职工意识,注重关心离退休职工,在单位资金预算中做出一部分离退休职工福利费预算,在每年的春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为离退休职工发放一些福利和慰问品,则另当别论,这些不属于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因此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做法,不能强求一致,也不可盲目攀比。
2. 法律问题,6个案例,请大家帮帮忙,考试用
这么多案例,又没有悬赏分,除非想回答的人自己也在考试,要不恐怕没人愿意帮你答呢.
3. 从上海返杭州人员可以去电影院吗
不可以。杭州日常监测期间原则上不限制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所以从上海返杭州人员不可以去电影院,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 想组织退休老党员观看电影推荐一些比较精彩的,新的,有意义的,感人的,谢谢,还有纪录片什么比较好
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美丽中国》。
电影:《飞越老人院》《放牛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