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省怎么样安置原电影放映员
人民公社(乡镇)电影放映员,现在诉求党和政府解决落实好养老、医疗、失业、安置问题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第四条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国家发展成果的权利。”
3、如果至今还有哪个领导说我们公社(乡镇)电影队不是事业单位,是带企业性质的文化宣传单位。我们公社(乡镇)电影队的放映人员,也只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风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条件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患病、负伤……4、失业。”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总之,我们诉求党和政府解决落实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有上述法律、法规依据;二是有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解决落实的先例。如果省人民政府不能解决,我们全省公社(乡镇)电影队放映人员只好:
万众一心求生存,
众志成城问青天。
诉求中央国务院,
和谐共享度晚年。
Ⅱ 2021年福建省广电总局,财政局,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印发关于受善解决老放映员
摘要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Ⅲ 广电总局电影处老放映员养老保险
尊敬的电影总局领导;我们是70年代【人民公社】农村电影放映员,是新中国第一批面向农村的电影放映队伍,我们步入【人民公社】八大员行列。当时我们被‘劳动局’注册‘亦工亦农’工资31.88元,后转为‘全民制合同工’属事业单位。我们现有【河南省频发】的电影放映资格证,‘亦工亦农’粮本,‘亦工亦农’手册,工资表。我们现有74年老电影公司经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85年改为,乡,镇】乡书记,劳动局书记,局长,经办人。和所在乡领导;村书记;群众。都是我们的证明人。陶聚领导;说过,文化最苦是‘放映员’。我们风风雨雨几十年,把青春献给了党的电影事业。过渡到和谐社会的今天,已成为新中国的三无人员,【无编制,无工资,无医保】心寒吗......?
我们的同事调到别的单位现大都退休,我们同一片天,同为国家做贡献,党的阳光咋就洒不到我们身上。【人民公社】八大员,乡,镇七站八所,电影07年第二次下乡,为何没有我们的份。我们没被单位领导;处分和开除,我们又没接到‘劳动局’解除我们‘劳动合动’的任何通知;07年电影第二次下乡,文件名文指出;在招聘放映员过程中优先照顾老放映员,解决老放映员的后顾之忧。我们在地方领导不作为之时,我们带着羞辱和冤屈踏上生死的维权路。我们逐级反映我们的实际问题,受到地方领导与职能部门的堵截,控制,殴打,我们的老同志被打伤住进医院。不作为的领导呀......!有没有天理......呀!
不让我们去亲自诉说;我们用网络诉说;领导是否能看到。我们坚信我们的事实问题会一路绿灯直通领导面前。把我们的实际问题,合理,公正的解决在党的阳光下。
Ⅳ 老放映员待遇怎么领取 联系什么部门。证件没有了,怎么补办.找哪个部门
摘要 你好,非常荣幸,问题有点咨询。
Ⅳ 1993年以前的老电影放映员属于什么身份
如正式工,是事业编制工人身份。
Ⅵ 全国老放映员如何解决
全国乡镇(公社)电影老放映员的历史遗留问题,应按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解决处理。乡镇政府是公社电影放映队的主管,并且原公社电影放映员与乡镇政府存在着几十年的事实劳动关系,乡镇政府应承担对原公社电影放映员养老,就医的责任。
Ⅶ 中国老放映员政策
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电影放映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一线,为我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目前这批放映员年事已高,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全文:
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
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要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二、政策措施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对身体健康、未满60周岁,尚有工作能力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经培训取得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证后,应优先上岗;对于其子女,有从事放映意向且具备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的,亦应优先考虑安排。
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各地政府应当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三、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在地方,按照建立政府间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高度重视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紧迫感,扎实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资格认定办法,确定工作流程。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地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各项政策的落实。对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认真总结推广各地有益经验,适时联合组织专项督察。
Ⅷ 我爸爸是辽宁省一名老电影放映员,工作近半辈子,也没有转事业编制,也没有养老退休金,请问有什么说法
如果是正式职工,电影院是事业单位(后期有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么是由财政负责。要么是由社会 保险 负责。
但从你所说情况看,他应该是非正式职工。即兼职或者自由职业人员。国家早在1997年就出台这些人员的养老保险。他个人没有参加,谁也帮不上了。
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咨询,看能否补缴吧。
Ⅸ 国家三部委下发的[2012]47号文件,就是有关老放映员问题的那个文件,全内容是什么呢
这个我也想知道。
我爸就是80放映员,据说要转公务员编制,还有补贴近20W,所以最近很关注这类问题。
Ⅹ 农村老电影放映员编委有事业编制不落实怎么办
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必须由当地的县一级政府的人事主管部门和编制主管部门来依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会商解决了。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各地的政策也不一样,因此,要想解决这一的问题,必须由当地的主管部门解决。
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县一级的电影公司确实是属于事业单位,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到现在,县一级的电影公司很多已经是难见身影了。县一级连电影公司都不存在了,要想解决老电影放映员的问题,应该是更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