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块牛排》:迟暮英雄的最后一战
人会老。谁都知道,又都不知道。自己老之前,往往只看到别人的老,偶尔觉得可怕和厌恶,也懂自己终有那一天,可这样的念头也就稍纵即逝,毕竟自己还年轻,便总觉得那是遥不可及的事,觉得那是与己无关的事。
直到有一天,岁月的大网仿佛突然从天而降,一瞬间,你老了。不仅是苍灰的头发和眼角的皱纹,还有对现实的无能为力,对未来的万念俱灰。这种无法言表的痛楚不到一定年龄、不到老之将至,不可能有真切的体会和领悟。可真到了那个时候,也只能是悔之晚矣。
《一块牛排》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作为一部短篇小说,它在浩瀚的文学史上默默无闻,在杰克伦敦短暂的创作生涯里也毫不出众。但它把青春与年迈的转换和较量,融汇在一场冲突强烈的拳击叙事里,把主人公面对困境时迎难而上、奋勇顽强,却终究因食不果腹、年迈体衰,最终一败涂地、伤心绝望的行为和心态刻画的淋漓尽致、动人心魄。
也正因为这一点,虽然写的是一个老人在拳击场被年轻人迎头痛击,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故事,但其实它更适合让刚刚登上人生赛场的年轻人来反复咀嚼、细细品读,或许对未来的人生抉择多多少少能有所借鉴。
简单来说,《一块牛排》的故事一句话就能概括:过气的拳击手汤姆,为了三十金镑要和一位年轻拳手比赛,但他一贫如洗且举债无门,无法在比赛之前吃上一块牛排,虽然在拳台上竭尽全力,却还是因体力不支被对手击败,在回家的路上痛哭流涕。整体而言,它既是一曲对生命的赞歌,突出了汤姆誓不低头的英雄气概,也体现了现实世界优胜劣汰、新老更替的无比残酷。
有了这样的印象,在读这部小说时,就可以把关注点放在这几个问题上面:“一块牛排”到底意味着什么?汤姆在赛场上做了什么?汤姆究竟为什么输了?汤姆最后为什么哭了?现在再来读这个故事,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收获和感悟?
还是先来说说杰克伦敦吧。简单了解下杰克伦敦的经历,或许你就会明白,像《一块牛排》这样的小说,也只能出自此人之手。
杰克伦敦1876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作为一个破产农民家庭的孩子,他8岁当牧童,10岁当报童,之后是码头小工、帆船水手、工厂工人等各种体力劳动。他曾因在美国东部和加拿大各地流浪,被以“无业游荡罪”逮捕入狱,也曾踏上过阿拉斯基的淘金之旅,历经千辛万苦,一直到达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
就是这个集水手、流浪汉、淘金客于一身的人,却从童年时期就热爱阅读,常常是一边做工一边读书。在街头斗殴痛打小流氓时,在只身驾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湾时,在白令海峡猎捕海豹时,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休整养病时,无论环境如何艰辛和严酷,都不曾泯灭他对阅读的渴求,并继而为他指明了一条真正的人生追求,那就是走文学的路。
杰克伦敦一生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广为人知的代表作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马丁·伊登》等。他的作品往往取材于自己坎坷的生活经历,还有谋生路上听来的各种有趣、野蛮甚至恐怖的故事,他不凡的生活经历为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
他作品的主人公经常要面对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考验,通过与环境和自我的强烈冲突,展现出人性中最为深刻和真实的品质。尤其是他对生存意义的追求和对英雄气概的书写,使它的作品完全摆脱了传统和书斋的禁锢,充满了激情、狂野的气息,和自由、血性的生命力。
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磨砺,杰克伦敦终于在文学道路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为他带来了显赫的声誉和不菲的财富。但他拥有的是一颗水手的灵魂,成功带来的名利反而成了他的羁绊。他心理上开始极端孤独和空虚,加之新疾旧伤的痛苦,使他沉迷于酒精难以自拔。他感到厌倦,他想要解脱了,于是在1916年11月22日,在他的私人牧场里,杰克伦敦服用过量吗啡自杀,年仅40岁。
《一块牛排》写于1909年11月,那时的杰克伦敦正处于文学生涯的上升期,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都已得到极大改善,但从这篇小说可以看出,他并没有被来之不易的成功冲昏头脑,而是清醒的意识到了辉煌过后衰亡的命运,而这正是生命轮回的必然,无论你多么顽强和不甘。
小说的开头是主人公汤姆在家吃晚饭,不过,这是一顿不同寻常的晚饭。汤姆用最后一小口面包,揩干净最后一滴肉汁,然后放在嘴里慢慢咀嚼。他吃的很仔细,因为这是家里仅有的食物了,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吃,他的妻子什么都没吃,只是默默地坐着,用担忧的目光注视着他,而他的两个孩子早就被打发去睡觉了,好让他们睡着后忘了自己还没吃过饭。即便如此,做饭用的面粉还是妻子向邻居借的,最后的一点钱也花完了,用来买了面包。这就是汤姆此时此刻的现实处境。
但这还不够,他真正的考验还尚未开始。两个小时后,他要和来自新西兰的最高纪录保持者,一个名叫桑德尔的年轻人对打。如果汤姆赢了,他将得到三十金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欠账,还能剩下一大笔钱,好给妻子和孩子们买点东西。他当然想赢,他必须得赢,不仅是生活所迫,也是内心的信念。
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家伙,而且,他还是明显地感到饥饿。
他的处境的确很糟。除了一贫如洗、忍饥挨饿,更可怕的是,在拳台上混迹多年之后,他的身体已经垮了。他的鼻子断过两次,他的耳朵永远是肿的,他的指关节被打碎、打坏、打变形了,他手背上粗大暴突的青筋,也说明他的血管已经失去了弹性。以往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澎湃的鲜血输送到全身的血管里,那些血管当时也会肿胀,但总是又会缩回去,尽管不是完全缩回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知不觉地,血管每一次都比原来大了一点,使他动不动就疲惫不堪。
好了,比赛即将开始,让我们带着疑问去穿透文字的肌理,深入故事的内核。
“一块牛排”到底意味着什么?
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汤姆没有吃饱,他想吃上一块牛排,那样才能有充足的体力去赛场上较量。在小说里,汤姆一直在为吃不到牛排耿耿于怀,尤其在比赛的关键时刻,当感到自己后劲不足时,就越发为没有吃到牛排感到遗憾,对拒绝赊账给他的屠夫感到一股强烈的仇恨。
在这层意思里,对汤姆而言,牛排就是体力的来源,是关键的支持,甚至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有了它,汤姆就有了争取胜利、维持生计的希望。
但卖肉的屠夫不这么想,少半个钱他们也不给,而且汤姆欠的账已经不少了,特别是他们认为汤姆今晚一定会输,赊账给他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对于商人们的态度,汤姆心中一清二楚。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曾不断地拿牛排喂狗,那时候,就是赊一千块牛排商人也愿意。但是现在,他老了,在二流俱乐部打拳的老头子是不可能指望商人们赊账的。
所以就实质而言,这一块牛排其实是衡量汤姆尊严和价值的砝码。对于这场比赛,没人认为他能赢,没人愿意在他身上多投一个子儿,他已经不是曾经的汤姆了。虽然比赛还未开始,他已经在别人的心中一败涂地。
一块牛排似乎微不足道,在汤姆的鼎盛时期,他根本不会把这放在眼里,可是现在,他之所以苦求不可得,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甚至可以说,他已经配不上一块牛排。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已经被生存的环境抛弃了。
当然,他自己未必意识到了这些。不管怎样,他还是想奋力一搏。
那么,面对背水一战,汤姆到底做了什么?
在去俱乐部的路上,汤姆想了很多。他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生活轻松,有大把的钱,一大帮急于拍马屁的人总是紧随其后,想要拍他的背、握他的手。每当他在场上挥舞拳头,全场的观众都会欢呼起来,第二天他的名字就会出现在报纸的体育栏里。那种场面真是令人难忘。
他还想起了他曾经打败过的人。现在他才发现,他打败的,全都是些老家伙,经过长期的拳击比赛,他们已经疲乏到了骨子里。他想起在一场比赛里,他把老比尔击倒后,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泣。那时他还不太理解,笑了起来。现在他终于明白,青年时的自己只是在为了荣耀和来得容易的金钱而战,而老比尔是在为更大的赌注,为老婆孩子一家的生计而战。
现在,他成了老家伙,成了别的年轻人获取名利的垫脚石。而且就算他勉强赢得了比赛,除了有三十镑钱付给房东和商店外,依然一无所有。年轻的时候,他毁掉了老家伙,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样做也毁掉了自己。
这几个街区的路程,让汤姆回顾了自己的前半生。苦辣酸甜,百感交集。此时此刻,他又站在了拳击台边。能怎么样呢?比赛的钟声就要敲响了。
他跳到擂台上,弯腰钻过绳子,来到他那个角落。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义无反顾。
比赛开始了。面对桑德尔咄咄逼人的攻势,汤姆耐心地忍受着。他缓缓地移动身体,节省体力,同时寻找机会,等对方耗掉一部分力气之后再来行动。他让对方重重地打在自己头顶上,报销了桑德尔的一个指关节。他在第一回合里没有出过一次拳,只是遮掩、阻挡和闪避,不失时机地抱住对方,免遭痛击。在拥抱时把全身的重量压在对方肩上,消耗对方,借此休息。他利用拥抱的机会,用肩膀撞击对方的肋骨,施加压力。即便是避无可避,在挨拳之前还要尽力用拳套先碰击对方的双头肌,借此消减对方的力道。
一次又一次,汤姆慢慢腾腾却又有条不紊地全力击打、全力忍受着,一个回合又一个回合,运用各种招数,不肯轻易认输。
桑德尔是年轻人,他急于取胜,也未把汤姆放在眼里,只顾旋风般地挥霍力量。但作为拳场老将,汤姆有着长期苦战培养出来的智慧,他冷静地等待着、注视着,一旦对方露出一个空挡,就像一头佯睡的狮子闪电般地伸出爪子,他立刻朝桑德尔的下巴打出一记结结实实的勾拳,让对方像阉牛般的倒了下去。
那一刻,他又一次获得了观众的欢呼,赢得了对手的尊敬。但他没能让对手彻底趴下,他的力道已经不同往日,何况他还没有吃饱。
就这样,汤姆利用他所知道的一切经验,全力以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体力不断衰退,精力渐渐不济了。可他不能停下休息,因为他不能让对方休息,他要用各种各样的佯攻去诱骗对方跳跃、躲闪,或反击。这是他不得已的战略,虽然效果越来越低。
第十个回合时,汤姆挨了一拳,他摇晃了一下,短短的瞬间他一阵眩晕。他调整了防守反击的办法,连续两次把对手打的两脚腾空,飞了起来。但桑德尔的力气和耐力很了不起,他站了起来。
这让他想起在打败老比尔的那天夜里,有个家伙对他说了句话:年轻人总有办法。只是那天夜里,他是年轻人,而今天,年轻人却坐在他的对面。他的腿很沉重,开始抽搐,力气恢复不过来了。
汤姆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开始竭尽全力。只是汤姆的双腿抽搐的厉害,双拳备受折磨,胳膊像铅一样重,虽然每次都击中了要害,可击打的背后不再有力量支撑。到了此时,每一步都带着要肢解的痛苦,身体完全背叛了他,只剩下一种战斗的意志。他极端虚弱,意识朦朦胧胧,每一次撞击自己反而踉踉跄跄地退了回来。
与此同时,桑德尔的体力在慢慢恢复,随着汤姆的不断虚弱,他一刻比一刻的强壮起来,打出的拳开始变得坚硬和准确。
汤姆已经毫无战斗力,在危险面前也力不从心,胳膊太沉重了,哪怕用心灵的力量也举不起来。最后,他只能硬挺挺地承受对手的拳头,只是猛的一下,就像一个电火花,他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比赛已经结束。他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他慢慢清醒过来。桑德尔要跟他握手,他由衷地回握了对方,虽然那是把他打垮的对手,但他并不记恨,他知道在拳击场上就是这样。但他回想起桑德尔摇摇欲坠眼看就要被击败的时刻,要是能有块牛排该多好。此时此刻,他依然认为,他输了完全是因为一块牛排的缘故。
他口袋空空,一个人回家,经过公园时在一张长凳上坐了下来。他感到浑身疼痛、虚弱无力,尤其想到正在家里熬夜的老婆还在等着比赛的结果,这更是让他不知所措、无法面对。
想到自己可怜的处境,他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他边哭边想起了老比尔,想起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他是怎么对付他的。现在,他终于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看得出来,为了赢得胜利,汤姆已经竭尽全力,他把他的经验优势和必胜的决心发挥到了极致,但最终还是输了,输的很惨。
那他到底是为什么输的,真像汤姆自以为的那样,只是因为少吃了块牛排吗?
饥饿当然是很重要的原因,岂止是牛排,他连足够的面包都没有,关键时刻肯定体力不支,后劲不足。他又是一路步行走到拳场的,这进一步消耗了他的体力。
缺乏训练也是一个原因。他这样的情况,吃饱都难,最多能在公园里跑跑步、伸伸腿,想要专业的陪练和场地,那是不可能的。
还有伤痛,多年的拳击生涯令他伤痕累累。指关节被打碎、打变形,嘴唇走了样,鼻子断了两次,耳朵永远是肿的。尤其是血管,经过多次极限的扩张,已经渐渐丧失了弹性,耐力也不行了,动不动就疲惫不堪。而且体力一旦有所消耗,恢复起来极其缓慢。
但最明显的劣势还是年龄,对一个四十多岁的人来说,他在拳坛的辉煌时期早已过去。正如他自己的感受,“青年人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肌肉柔韧,丝一般的皮肤,从来不知疲倦、不会衰竭的心肺,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而他只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家伙,两个回合过去便开始颤抖、眩晕、抽搐,浑身虚弱,最终沦为年轻人追逐名利的垫脚石。
最后一刻,汤姆哭了,哭得很伤心。
当然不只是因为失败,多年的拳坛岁月,一时的失败如同家常便饭。但这一次意义不同,他想要证明自己,他想要奋力一搏,他想要重新回到往昔的光辉岁月。最最不济,只要赢了这场比赛,起码还能得到几个小钱,去支付拖欠的账单,去维持几天的生计。然而结果一败涂地,他除了增添几道新的伤痕,其它一无所得。
与此同时,他也是在用实际行动验证了别人对他的判断。他真的老了,无可挽回,他再也不是那个骁勇善战、如日中天的年轻人了。如果之前别人看不起他,他还心有不甘、忿忿不平,那这一次,他彻底说服了自己,彻底让自己明白,真的是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他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生活无忧、前呼后拥。他想起了当年的对手比尔,因为拳场失利,独自在更衣室里偷偷哭泣。他想起了家里的老婆,孤灯难眠,在等着他胜利的好消息。他还想到了未来的生计,就算能找到一份临时的工作,他也要一个星期才能恢复体力。
他不敢再想下去了,他仅存的希望彻底破灭,生活的压力还在与日俱增。他该怎么办?他能怎么办?他走投无路、不知所措,他万念俱灰、悲痛万分。在这人生最暗的长夜里,唯有一腔热泪陪他忍受。
好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了,一个既让人热血沸腾,又感伤哀婉的小说。
的确足够精彩,但对于百年之后,而今的我们,又有哪些足以穿透岁月、不可磨灭的启示,和历久弥新、撼人心魄的收获呢?
小说中有一句话:他真希望自己当初学一门手艺,从长远看,这样会更好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而他的内心深处也知道,即使有人告诉他,他也不会听的。
这句话其实非常容易理解,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就要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做出长远的职业规划,好让自己收获一个可持续的、有积累的职业生涯,让自己的晚年不至于老无所依、贫困交加。但在青年时代,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这些,人们更喜欢做来钱快的事情,更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喜欢风风光光、一时无两的极度膨胀。
年轻时的汤姆还没有体会到人世的艰难,他赢的很轻松,他并不明白自己赢的都是些老家伙,他只知道赢了就能有无数的金钱与喝彩,让他可以过奢华的生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沉迷于此,急切地想通过一场场比赛来赢得想要的生活,然后又通过想要的生活来证明比赛的价值。久而久之,他终于难以自拔,直到生活显露了它的真相。
年华似水,他终究一天天老去。败绩连连、伤痕累累,他不再是场上那个耀眼的明星了,事业一路下坡的同时,生活也开始步入困顿,无力抽身。虽然鼓起勇气,想要奋力一搏,但惨败的结果,让他仅存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此时此刻,他才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选择,才开始领悟输赢的经过。可一切都悔之晚矣,他除了流下痛苦的泪水,真得无可奈何。
搏击场上没有永远的赢家,所以每一个人都必须尽一切努力,提前对职业和生活做出长期而明确的规划。也许现在还懵懵懂懂,对未来还一无所知,那就更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认知,去做出能积累、可持续的人生选择,好在人生的上升期、辉煌期,就提前做好应对下坡和退出的准备,而不能只图一时快活、随意挥霍,到了却只能换回一个凄凉的晚景。
第二点是文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誓不言败的英雄情结。
汤姆最终失败了,但他并不是个懦弱无能之辈。年轻的时候他辉煌过,虽然离不开年龄的优势,但能连创佳绩,闯过无数挑战,也是和自身的顽强与悟性分不开的。到了小说中这最后一场,他固然没有必胜的把握,也知道自己的劣势在哪里,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轻易放弃。他忍受着饥饿和伤痛的折磨,在别人的嘲笑和鄙视当中,充分运用积累的全部经验,朝着胜利的终点奋力拼搏。
无论结果如何,他真的尽力了。到了最后,他已经不是在用拳头搏击,而是拼命激发着心灵的力量。那一刻,在擂台上摇摇晃晃的已不只是一个衰老的躯体,而是一个饱经风霜却依旧傲然挺立,不愿轻易屈服的钢铁灵魂。
应该说,这才是杰克伦敦去描写这个角色的真正用意所在。
其实,杰克伦敦自己何尝不是这样一个人。他传奇而彪悍的人生背后,是对贫困、出身、教育和冒险旅途上,一次次坚忍不拔的抗争,和无数伤痕累累的承受。他把这些血淋淋的人生体验也灌注在了笔下的人物身上,既是心灵意志的寄托,也是其独特文风的体现。
只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一个不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他固然取得了梦寐以求的成功,但也时时不忘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自相矛盾的情绪把他折磨的疲惫不堪。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让他在功成名就、可以尽情享受金钱和声望的同时,又陷入了酒精和吗啡的陷阱,最终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三点是小说冲突强烈的叙事特点,杰克伦敦如何把这样一个英雄主义的悲剧故事讲的跌宕起伏、动人心魄。
首先,这个故事题材就很独特。他讲的是一个拳击手的故事,前半部分的种种描写都是在为最后的比赛做准备。其实作为一个阅读经验丰富的读者,在一开篇没多久基本就能猜到最后的结局,那结局的输赢也就无足轻重了。但杰克伦敦并没有虎头蛇尾、草草收场,而是把最后的几场比赛作为重头戏来描写,来作为表现人物性格、体现戏剧冲突的核心场景。
为此,小说作为体育叙事的杰出代表,杰克伦敦把人物的一举一动,把拳台的你来我往,包括观众的情绪起伏,现场的气氛变化,整个比赛的过程全都刻画的栩栩如生,让读者如同身临其境。尤其汤姆苦苦支撑时的感受,和关键时刻瞬间迸出的想法,更是让读者感同身受,恍若拳拳都打在自己身上。
其次,全文贯穿始终的对比手法,通过汤姆对当下现实的观察与过往回忆的切换,对自己和桑德尔竞技状态的不同评价,以及曾经的踌躇满志和未来灰暗前景的割裂,把过去与现在、青春与年迈、体力与智慧的较量,拥有过全世界却又即将一无所有的强烈反差描写的触目惊心,令人难以释怀。
还有临近结尾时,情节上的那个巨大的反转,将全文,也是文中全场的气氛推上了一个高潮。
在最后一个回合,汤姆将多年拳击生涯所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发挥到了极致。他瞅准机会,用上勾拳全力打在对方脸上,把桑德尔打倒在地,然后,他把各种各样的拳打到对方身上,把他打到绳子上。这时,全场都疯狂了,成了汤姆的天下,几乎每一个人都在为他呼喊。看到这儿的时候,读者可能以为汤姆已经稳操胜券,只要他再来那么两拳,对手一定会倒地不起。
然而,最先体力不支的是汤姆。桑德尔虽然又一次被打倒在地,但在等待数秒的时候,汤姆两条颤抖的腿几乎已经撑不住身体,要命的眩晕也在侵袭着他,耳朵里听到的数数声,好像来自遥远的地方。最终桑德尔又站了起来,在汤姆的体力急剧衰减的同时,年轻的桑德尔却在迅速恢复,最终一拳击中了汤姆的要害。
这段扣人心弦的描写,把读者的心攥得紧紧的,不料情节一个反转,又回到了故事原本的走向。扼腕感叹之余,又不得不承认,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当汤姆走出更衣室准备离开时,一个年轻人问他:刚才你可以打垮他的时候,为什么不打垮他呢?年轻人很不理解。这句话不仅是提问,还有夹杂着愤怒和质询的味道。
这就又回到了小说的主题之一:年轻人无法体会老家伙的痛。
对此,汤姆能说什么呢?他能说,我已经尽力了吗?
最终,汤姆只说了句:见鬼去吧!
也许这句话,说的不只是刚才这场比赛,还有他前半生的职业生涯,还有他自己。
最后,摘录文中几段金句,作为理解这篇小说的一串钥匙吧。
1、在拳击台上,他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打死,但是不含恶意。这不过是一桩普普通通的生意,观众们聚集到一起,就是为了花钱看人和人互相击倒对方的场面。
2、他真希望自己当初学一门手艺,从长远看,这样会更好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而他的内心深处知道,即使有人告诉他,他也不会听的。
3、现在,他自己经历了磨难以后,终于明白,斯托舍·比尔比起不过是为了荣耀和来得容易的金钱而战的青年汤姆·金来说,是在为更大的赌注而战。
4、总之,一个人原本只能打那么多次。这是这种比赛的铁的法则。一个人也许可以苦战一百次,另一个人也许只可以战二十次,根据每一个人的体格和素质,各人都可以打一定的次数,当他打完这些次数的时候,他就完了。
5、他们总是击倒老家伙,等他们自己成了老家伙,走同样的下坡路时,在他们背后,又有永恒的青年人向他们压过来。
6、这样的生命还没有在长期搏击中,从疼痛的毛孔里渗尽其朝气,青年人经历了这样的搏击,就要付出代价,当他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就不会像进来时那么年轻了。
7、他缺少智慧,他得到智慧的惟一方法是用青春来换取,而当他有了智慧时,青春也就耗尽了。
Ⅱ 那部电影里有吃牛排的镜头啊
《美国往事》
Ⅲ 坐头等舱吃牛排是哪部电影
雪国列车。《雪国列车》是一部科幻电影,导演奉俊昊,在电影片段中主角坐在列车头等舱里吃牛排,电影获得过昂格莱姆国际漫画节大奖。
Ⅳ 女子宰男子一顿饭7000多吃的是牛排是什么电视
《我的儿子是奇葩》
由安徽广播电视台、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一部都市话题喜剧,由著名导演汪俊执导,佟大为、关悦、徐百卉、郭家铭、蔡宜达等主演。
本剧讲述了江波、楚汉民、何花是三个好朋友,生长在江南小镇的他们,像所有北漂一样,大学毕业,闯荡京城,为事业、为爱情、为父母的面子,为光宗耀祖,拼尽全力。
吃饭的情节在第12集,剧情介绍:
第12集 孙妙雪大胆追江波
几轮相亲下来罗爱兰实在坐不下去,没有一个比得上之前放弃的岳阳美女主持人,最后竟然还来个大龄二婚的,罗爱兰生气离开。
楚汉民让在岳阳的何花偷出吕跃心头肉小狗欢欢,好让吕跃心急回岳阳。欢欢却趁何花不注意偷偷跑回家,此计划泡汤。
自从认识江波后,孙妙雪天天来公司,软磨硬泡地拖着江波到一家豪华餐厅大宰一顿,并正式宣布爱上江波。
吕跃再次逼婚,还放出话来,儿子不领证绝不离开北京。善解人意的林畅看出楚汉民的心事,二人忙着商量对策。
这时候,王守贵赶到公司找楚汉民兴师问罪,并下达最后通牒,三天之内若不把房子租出去,马上解约!
自从上次吃饭孙妙雪向江波表白后,江波一直躲着她。孙妙雪实在按耐不住,直接杀到公司,拉起江波就往外走。
(4)吃块牛排一万美金是什么电影扩展阅读
角色介绍
1、楚汉民
“北漂”大龄剩男,踏实稳重的普通80后,大学毕业从二三线城市来到大都市北京,虽然生活艰辛,可孝顺又懂事的他对老妈从来是报喜不报忧,甚至善意地欺骗,导致母亲一直以为他在外有房有车甚至是副总,最后被母亲发现甚至无奈下还被逼婚。
2、林畅
楚汉民的“假女友”,能干的都市白领,性格温柔贤淑,一直默默地喜欢着楚汉民,因此也甘愿当他的“假女友”来隐瞒吕跃,最终被楚汉民的妈妈看出心思并极力撮合,有情人终成眷属。
3、吕跃
楚汉民的妈妈,少小离家客居岳阳,为了能重返故乡北京,寄望于在北京闯荡的儿子楚汉民,为了让儿子能够在北京成家立业,亲自上京逼婚。
4、李建军
土生土长的北京爷们儿,是个操着一口地道京腔又加上极其不靠谱的性格,喜欢追姑娘混不吝、帮朋友耍小聪明,各种出糗犯“二”,耍宝搞怪的“奇葩男”。却偏偏对何花痴情一片,为了追求真爱而勇往直前,使出浑身解数,搞怪之余也令人动容。
5、何花
楚汉民的青梅竹马,性格火辣直率、感情细腻的湘妹子。表面坚强但内心柔弱,心地善良却依然遭受过爱情的伤害,不需要金钱富有的感情,于是最终与满口京腔、各种犯“二”的李建军牵手姻缘。
Ⅳ 宋晓峰吃牛排喝红酒是什么电影的情节
宋晓峰吃牛排喝红酒是电影《东北轴神》里的情节。
影片中,宋晓峰饰演的董大宝与美女约会吃西餐,红酒满上,牛排直接用手拿着啃。
电影《东北轴神》由陈泳旭执导,宋晓峰、贾冰、李佳怡等主演,是一部东北喜剧片。
剧情简介
影片主要讲述老板司机董大宝走大运,偶然的机会得到了祖传古董洗脸盆,因此身价暴涨,随之而来的诱惑与考验也更多。在经历了一系列失而复得的闹剧后,董大宝收获了比财富更为重要的东西。
宋晓峰代表作有电视剧《乡村爱情交响曲》《老兵》《乡村爱情协奏曲》,电影《山炮进城》《槑头槑脑》《东北轴神》等。
Ⅵ 宋小峰吃牛排是什么电影
宋晓峰吃西餐是电视剧《槑头槑脑》第一季的第10集,臭鞋王比赛现场,岳光和小武误打误撞成了冠军,获得了西餐厅的消费券,还有五千块奖金,于是岳光带着小武去西餐厅吃西餐,将西餐变成了吃涮火锅。
岳光不懂装懂,吃西餐将洗手水喝了,还在西餐店点烧烤,披萨叫成劈叉,牛肉煎一分熟、三分熟,服务员一再问要哪一种酒,最后因为牛肉没有熟,问服务生要了电磁锅,将西餐吃成了涮火锅。